原官論
論國家分官設職的必要性,以及君臣職能和施政辦法。《尉繚子》中的一個重要謀略思想。尉繚認為,官吏是處理各種政事的主宰,為治國的根本,設立官制,按其職能分別管理士、農、工商,這是由治理的需要而劃分的。使高貴的爵位與優厚奉祿一定相稱,符合尊卑貴賤的等級體統,這是天官的職能。獎勵善良懲罰邪惡,整頓“比法”,搞好統計民財的工具。均分土地給民眾耕種,有節制地征收賦稅,掌握稅收和分配土地的準則,這是司徒官的職能。規定工人完工限額,置備好各種器具,提高各種匠工的效能,這是司空官的職能。劃分防區充實要塞,杜絕壞人壞事,禁止邪惡行為,這是司馬官的職能。按照法律處理各種政事,這是臣子的職責。頒布法令并檢查執行的情況,這是國君所操持的大權。明確所在崗位的職責,嚴格區分臣下的輕重等級職位,這是臣子和國君各自的權力。如果職責明確,各司其職就能把國家治理好,也能把軍隊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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