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圖存—明清之際的儒學·“實學”考辨·從二十五史所見“實學”概念談起
“實學”概念不僅見于古代學者文集中,也見于古代史書當中,二十五史屬官修正史,它關于“實學”一詞的用法,應該符合當時社會約定俗成的習慣,并且二十五史中“實學”意義的演變,也是反映歷史上“實學”意義變化的一個縮影。下面我們對二十五史所見有關“實學”字樣的資料作些分析。
(1)“實學”概念緣起。歷史上一個概念的提出和沿用,不是無緣無故的,必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內蘊。那么“實學”用語是怎樣形成的呢?
“實學”一詞,在二十五史最早見于《舊唐書·楊綰傳》,在征引正文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實學”概念提出的歷史背景。我們知道,唐代科舉制度,以明經、進士二科為主干。明經科重帖經與墨義,在于測試考生對經傳的死記硬背功夫。進士科重詩賦,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學才華,因而進士特別受到社會的尊重。孔子曾說:“行有余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文質彬彬,然后君子。”(《論語·雍也》)“文”與“質”之間形成一對矛盾,但在孔子那里,則更重視內德的修養。可是,自魏晉六朝以來,社會崇尚文學之風日盛,至唐代則主要以詩賦聲律取士。并且唐代銓選制度中規定可以“投牒自應”,允許“自舉”、“自進”。這樣一種選舉制度產生了許多流弊:以詩賦取士,“不切于政”。唐玄宗時,洋州刺史趙匡曾上《選舉議》,列舉科舉十大弊病,其中講到考試不求治國之才,專取詩賦之工麗,“所習非所用,所用非所學”,“故當官少稱職之吏”。而一般士人“交馳公卿,以求汲引,毀譽同類,用以爭先”。士人走門路,拉關系,成為風氣。門閥世族則把持選舉,培植私人勢力,結成朋黨。正是針對唐代科舉制度這些弊端,楊綰才提出改變現行科舉制度,以“實學”取士的主張。
(2)“實學”指謂。唐代宗寶應二年(763)禮部侍郎楊綰上書,批評當時文人“爭尚文辭,互相矜炫”,“祖習既深,奔競為務”,同時也批評“明經比試帖經,殊非古義,皆誦帖括,冀圖僥幸”。因而請求并停明經、進士科,按照古代察舉孝廉的辦法,選拔那些“有孝友信義廉恥之行,加以經義,才堪策試者”。其奏疏說:
“取《左傳》、《公羊》、《穀梁》、《禮記》、《周禮》、《儀禮》、《尚書》、《毛詩》、《周易》,任通一經,務取深義奧旨,通諸家之義……其策皆問古今理體及當時要務,取堪行用者……所冀數年之間,人倫一變,既歸實學,當識大猷。居家者必修德業,從政者皆知廉恥,浮競自止,敦龐自勸,教人之本,實在茲焉。”(《舊唐書》卷一一九)
楊綰的建議得到了許多朝臣的支持,但翰林學士等則認為“舉進士久矣,廢之恐失其業”。于是詔令明經、進士與孝廉并行。從楊綰的上書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看法,所謂“實學”乃是就培養和選拔人才提出的,它主要是針對唐代以詩賦取士所形成的“浮競”風氣而言的,它的內容包括:一、通經;二、修德;三、用世。它規定了以后所謂的“實學”的理論框架。由于楊綰的建議并未得到徹底貫徹,詩賦、帖括取士與“實學”取士并行,因而有后世所謂“實學”與詞章之學的長期抗爭。為了說明此點,我們再征引一些資料。
《宋史》卷一五七《選舉志》:“安定胡瑗設教蘇、湖間二十余年,世方尚詞賦,湖學獨立經義、治事齋,以敦實學。”胡瑗的湖學教法在書院中立經義、治理二齋,講究“明體達用”之學,以抵制詞章之學。由此可見胡瑗“實學”的內容也不外是通經(“經義”)、修德(“明體”)、用世(“治事”)三項。所謂“湖學教法”也是就教育制度的改良而言的。
《元史》卷一四八《董俊傳》載,元世祖時,朝廷君臣議設取士科,董文忠奏對:“陛下每言:‘士不治經講孔孟之道而為詩賦,何關修身,何益治國!’由是海內之士,稍知從事實學。”由此看來,治經、講孔孟之道、修身治國就是“實學”,這里“實學”的范圍也不外通經、修德、用世三個層面,“實學”同樣是與“詩賦空文”相對的。
《明史》卷一四三《程本立傳》:“本立少有大志,讀書不事章句。洪武中,旌孝子,太祖嘗謂之曰:‘學者爭務科舉,以窮經為名,而無實學。子質近厚,當志圣賢之學。’”有“窮經”之名,而無德行之實者,不謂之“實學”,這里“實學”專指內在的道德品質而言。
《清史稿》卷一○六《選舉一》,順治皇帝諭禮部曰:“帝王敷治,文教為先。臣子致君,經術為本……今天下漸定,朕將興文教,崇經術,以開太平。爾部傳諭直省學臣,訓督學子,凡理學、道德、經濟、典故諸書,務研求淹貫。明體則為真儒,達用則為良吏。果有實學,朕必不次簡拔,重加任用。”以經術為本,理學、道德、經濟等“明體達用”之學即是“實學”。
《清史稿》卷一○九《選舉四》載,乾隆元年,御史吳元安言:“薦舉博學鴻詞,原期得湛深經術、敦崇實學之儒,詩賦雖取兼長,經史尤為根柢,若徒駢綴儷偶,推敲聲律,縱有文藻可觀,終覺名實未稱。”乾隆時期是清代鼎盛時期,加上乾隆皇帝本人對詩賦之愛好,“詩賦”不再與“實學”對峙,只是反對片面追求詞藻、徒具形式的文體。這一時期,桐城派古文流派興起,主張合義理、考據、文章為一。詞章之學開始受到肯納,但仍不時受到排擯,尤其是咸豐年間經歷列強侵略,清王朝要培植國本,思以實學振勵士人。《清史稿》卷一○六《選舉一》載:“同治初元,以國學專課文藝,無裨實學,令兼課論、策。用經、史、性理諸書命題,獎勵留心時務者。”《清史稿》卷一○七,《選舉二》載:“光緒丙申、丁酉間,各省學堂未能普設,中外臣工多以變通整頓書院為請。詔飭裁改,禮部議準章程,并課天算、格致等學。陜西等省創設格致實學書院,以補學堂之不逮焉。”晚清政府改良教育,將舊式書院的教育方法變通而為新式學堂的教育方法,并在經世致用的思想指導下增加西學的課程。晚清儒者對“實學”的理解,雖然范圍有所擴大,但仍未突破經史、修己、用世這三個方面的理論框架
(3)“實學”對立面。“實學”的指謂既然如上所說,那它的對立面是什么?第一,從唐代宗開始一直到清同治年間,“實學”基本上與“詩賦空文”相對峙。第二,由于“實學”有通經、修德的自身規定,諸子百家之學被排在“實學”之外,如《清史稿》卷九八所說:“崇經義,屏百家浮競,敦實學,人知興行。”由此可見,實學即儒學。第三,“實學”要求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理論聯系實際,如果把“經義”當作“套類”,而無德行之實,也不能稱為“實學”。如此說來,也不是所有的儒者之學都可稱“實學”,只有“真儒”之學方可稱“實學”。
上面我們對二十五史中有關“實學”二字的主要資料作了詮解,在此基礎上我們再作些理論分析。二十五史中有關“實學”概念的資料共計四十四條,最早一條出自唐代楊綰。在我們未窮盡古代文獻之前,我們有理由認為,在正史之外的文獻中還可能有比楊綰時間更早的“實學”資料。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這樣認為,楊綰所談的“實學”與培養、選拔人才的取士制度有關,并且有其具體的歷史內涵,后世所談的“實學”也基本上圍繞著這樣的問題,因此我們也有理由認為楊綰所說“實學”,就是“實學”概念的起源。從唐代楊綰至晚清,“實學”的意義并沒有本質性的變化,并且一直得到官方的支持。
為什么“實學”主張出現于唐代,并一直為統治者所支持,這是我們需要加以探討的。在我看來,有如下幾個原因。
第一,教育與政治的反差。唐以后在學術界經常有“所學非所用,所用非所學”的批評。“所學”是就教育而言,“所用”是就政治而言。中國古代治理國家的官吏要從士人中選拔,而士人為了應舉,就必須習學帖括與詩賦,但通過帖括與詩賦考試所選拔的人才,大都缺乏治理國家的才能。雖然唐以后各代試圖對此有所糾正,但一方面國家本身要通過科舉考試遴選一批能起草詔書、制誥的文學之士;另一方面,考生要歆動考官,首先就要文筆出色。這樣“以詩賦取人”的方式雖然總在被矯正,卻又總不能被克服。
第二,詩化精神與實際事務的反差。中國古代長期以來“士”為四民之首,社會上因而逐漸懸浮出一個龐大的有閑文人階層,他們創造出了一種燦爛的文化,我們姑且稱之為“詩賦”文化。這種“詩賦”文化至唐代以后發展為一個個巔峰。歷代朝廷君臣以至一般士人,抒情詠懷、游歷交際、四時佳興、宴饗慶吊,甚至案獄判詞,往往皆以“詩賦”形式出現,所以古代中國也可以說是具有“詩化精神”的國度。在文人圈子中,無詩不成雅趣,“詩賦”幾乎成了他們不可或缺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但詩人的浪漫、超脫性格與處理實際事務所需要的勤謹、周密乃至不怕瑣碎的品格顯然是不協調的。從選拔“干濟實事”的政治人才的角度考慮,當然這種“詩化精神”越少越好,但這種“詩化精神”在文人社會中有其特殊的地位,這又是不能被消除的根本原因。
第三,學術取向與社會結構的反差。我們知道,中國古代社會是宗法倫理型社會,儒家的倫理思想體系是其理論的表現。而魏晉隋唐以降,佛、老之學盛行,表現出一種游離社會倫常的傾向,因而引起儒家學者的關注,不斷強調確立并強化儒學孔孟之道的地位。
概括上面分析的三方面內容,我們可以統稱之為士林習尚與社會政治的反差。而科舉考試則是這種反差的調節者,國家往往通過功令來誘導學者的學術取向。二十五史中的“實學”資料往往與“選舉”問題有關,其原因也就在這里。而統治者之所以支持“實學”,也是因為“實學”標示一種學術取向,即首先要學者具有立身的根基(“德行”),要精通治國安民的理論(“經學”),并具有治國安民的才能(“用世”)。“實學”二字所標示的正是這樣一種學術取向,它不是一門學科,不是表示一個學術流派或學說體系,這是我們應該特別注意的。關于此點,我們后面再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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