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學·體貼“天理”·“天理論”體系之建構
二程確立起以“天理”為核心的哲學體系,程顥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外書》卷一二)我們應當了解這句話的分量。
自家拈出“天理”
二程提出“天理”概念,決不僅僅是換一個字眼來代替以往哲學的“天”、“道”概念用以表示本體的意義。程顥在“泛濫于佛老幾十年而后返于六經”之后,作了一次巨大的綜合創造,即將儒家的道、理、性與道家天道、佛教的直覺體悟貫通起來,而二程所講的“下學而上達”、“極高明而道中庸”,其內在含義都有三者會通的痕跡。
以往儒家哲學往往以天人關系為中心,無論主張“天人相分”,還是主張“天人合一”,都是以天、人作為相對待的范疇的。而在二程的思想體系中,天人對待的意義被泯除了,如二程說:“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遺書》卷六)“道一也,豈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遺書》卷一八)
“道未始有天人之別,但在天則為天道,在地則為地道,在人則為人道?!?《遺書》卷二二上)
自然的蒼蒼之天和萬物之靈秀的人是兩個很大的范疇,而理則是隱藏在背后最根本的。二程將天道、人道、地道視為渾淪一體,實即強調天地萬物匯歸“一理”的世界統一性。這一思想具有深刻的意義。
自然界日月代行,物換星移,生機盎然;人類社會生息繁衍,尊卑定分,交代興衰。面對這紛繁復雜、撲朔迷離的世界,人們會有數不清的為什么,而二程于其中看到了秩序,看到了在在皆是的理,一物有一物之理,萬理統歸于一理。
“天理”觀念在后世受到學術界的深切關注并在社會中普遍流行,“天理”論籠罩中國思想界七百余年,我們可以毫不夸張地說,二程以后的七百年哲學蓋皆出入洛學。
理—道體
“理”又叫“天理”,所以以天修飾“理”,在于指明“理”是自然而然,不假安排的,二程說:“其所以名之曰天,蓋自然之理也。”(《粹言》卷三)在二程看來,“理”或“天理”是一種客觀存在,“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不依托人而獨立存在;它“百理具備”,亦不因人的窮達好尚而加減,二程說:“天理云者……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元無少欠,百理具備。”(《遺書》卷二上)
“理”是無形、無聲、無臭的,二程說:“有形皆器也,無形惟道?!?《粹言》卷一)“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于人則謂之性。”(《遺書》卷一)
“理”不為人的感官所感知,卻可以為心靈所感通,二程說:“心所感通者,只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無即無,無古今前后,至如夢寐皆無形,只是有此理?!?《遺書》卷二下)“理”就其自身而言,是萬理皆具,卻又“寂然不動”,而人心對于“理”,則可以“感而遂通”?!袄怼笔浅瑫r空的,今日所有之“理”,在古時已然存在,只是人們并沒有發現和認識它;古時所有之理,即使它所依存之物消失,而其理仍在。“理”無形體,惟“心”可通,不論千載之前,抑或萬里之遙,可以須臾而至,“不疾而速,不行而至,須默而識之處,故謂之神”(《遺書》卷二上),這是“心”對于“理”的神妙的感通作用。反過來,凡無形的事物,即便如荒誕的夢寐,因為有“心所感通”,因此也“是有此理”。
“理”作為道體,可以默識心通,卻不可以描摹或言傳。二程說:“理義精微,不可得而名言也,……默識可也。”(《粹言》卷一)又,有人問二程:“性與天道,是誠不可得而聞乎?”二程回答:“可自得之,而不可言傳也?!?《粹言》卷二)
二程所講的“理”超絕時空,無形、無聲、無臭,自然而然,不可言傳,與道家關于“道”的思想相通,所以二程經常稱贊老、莊,說:“老氏《谷神不死》一章最佳。”(《遺書》卷三)“莊生形容道體之語,盡有好處?!?同上)
體用一源,顯微無間
如上所述,二程認為“理”是一種客觀存在的本體。但他們同時認為,對此存在,此本體,不必離開現象世界另有所求,存在就是此在,本體就是現體。二程為此提出“體用一源,顯微無間”的命題,來闡述他們關于道與物、事與理、體與用相互關系的觀點,值得我們細心玩味與體會。二程說:“道之外無物,物之外無道,是天地之間無適而非道也?!?《遺書》卷四)“至微者理,至著者象,體用一源,顯微無間。故善學者求之必近?!?《粹言》卷一)“至顯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致,微顯一源。古之君子所謂善學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遺書》卷二五)根據上述論述,可以排出下列對應關系:
從字面意義說,道和理是體,是微,物和事是用,是顯。道與物、事與理,雖有體用、微顯之分,又渾然無間而不能離析為二。從深層意義說,道與物、事與理雖然沒有空間上的分別,但卻有邏輯上的因果關系。這好比是一粒種子,我們可以通過肉眼或藉助儀器觀察到它的形狀或內部組織,這可以說是“顯”,但作為種子,它已經包含著自身展開為莖、葉、花、果的“理”,而我們不能直接從種子本身中看到莖、葉、花、果,所以稱作“微”。種子能生出莖、葉、花、果,是因為自身包含著這樣的理,這理就在物中,這理不能離開這物,這物也不能離開這理。這就是“體用一源,顯微無間”的意思,理學把“生生”作為宇宙的根本法則,實即把這“種子”原理推廣向宇宙,而視“理”(或曰“道”、“太極”)為宇宙的“種因”,它包含世界萬物的過去、現在、未來的全部信息(“理”),并通過自身的律動,展開為萬事萬物的發展過程。這種理論有其深刻的含義,所以程頤說:“所謂善學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br>
理必有對待
這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辯證法命題,為二程所肯定,程顥說:“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遺書》卷一一)“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斯理也,推之其遠乎? 人只要知此耳。”(同上)
程頤說:“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一不獨立,二則為文。非知道者,孰能識之?!?《程氏易傳》卷二)
這里所可注意的是,程頤把“理必有對待”作為“生生之本”,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暗示,從中可以看出理學的宇宙生成論與生物學的聯系。人有男女,動物有雌雄、牝牡,由此推衍,把陰陽、天地作為萬物的“生生之本”,這就是“道”,這就是“理一”。萬事萬物雖然各有其理,但也都體現其“必有對待”的“理一”。想知“道”者,當于此觀之,識之。
理須有美惡
這是程顥的一個觀點,程顥說:
“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須有美惡。”(《遺書》卷二上)“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非本惡?!?同上)
程顥這一觀點,可以從幾方面來理解:第一,它貫徹了“理必有對待”的觀點,萬事萬物皆有對待,“理”何嘗無對待,承認此點,即可不必諱言理有美惡。第二,這一觀點體現了“理”的普遍性,因為理不外事,事不外理,事有美惡,則理也有美惡,善的事物體現天理,惡的事物也體現天理。其實事物就其本身而言,本無所謂善惡(“謂之惡者非本惡”),善惡只是相對于人的價值標準。第三,程顥這一思想,是與他本人一貫的寬容精神相一致的。依他的思想,物情不一,人當察之以從善,不可自人于惡,但對惡的事物也能“涵容覆載”、“處之有道”,而不必嫉惡如仇。人皆應像圣人那樣有天地一般的胸懷:“圣人即天地也。天地中何物不有? 天地豈嘗有心揀別善惡,一切涵容覆載,但處之有道耳。若善者親之,不善者遠之,則物不與者多矣,安得為天地?”(《遺書》卷二上)
惜乎“理須有美惡”的思想,自程頤以下的理學家多不提及。程頤本人便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對他以為“惡”的事物缺乏寬容精神,自然不會主張“理有美惡”。更主要的是理學講“存天理”,既言“善惡皆天理”,那“存天理”還有什么意義呢? 因而在程頤以后的理學家那里,皆以“天理”為“至善”,“理”遂成一僵化、絕對之物。相形之下,愈見程顥氣象之博大。而“理”成為僵化、絕對之物,必然走向它的反面,至清初傅山等人反理學,重又提出“理有美惡”的思想,實則此思想在程顥先已提出矣。
理一分殊
這是二程天理論中的重要思想,它是二程用以解釋世界的一個關鍵命題,我們可以從三個層次予以考察。
(1)“天下只有一個理”。
二程說:“理則天下只有一個理,故推至四海而準,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只是道得如此,更難為名狀。”(《遺書》卷二上)又說:“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同上)“萬物一理?!?《粹言》卷一)
所謂“天下只有一個理”、“萬物一理”有兩層意義。第一,世界上的事物萬有不齊,但卻有它的統一性,程頤說:“天下之理一也,涂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于一,則無能違也?!?《周易程氏傳》卷二)第二,世界上的萬事萬物有一個共同的來源,程頤說:“動物有知,植物無知,其性自異,但賦形于天地,其理則一?!?《遺書》卷二四)人雖是天地之靈秀,但也同為天地所生,也是萬物中之一部分,二程說:“所以謂萬物一體者,只為從那里來。人只為自私,將自家軀殼上頭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它底,放這身來,都在萬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遺書》卷二)二程強調世界的統一性與共源性,而反復講“理一”或“一理”,這“理”并不是指一個獨立的精神實體,而是萬物皆賦形于天地、歸本于陰陽、五行這樣一個“道理”。二程說:“二氣五行,剛柔萬殊,圣人由一理復其初也。”(《粹言》卷二)論者或以“一理復其初”為理本論,實為望文生義或斷章取義,二程這里說的是由“二氣五行”這樣一個道理來“復其初”,即解釋世界萬物是如何生成和如何統一的。所以二程這一觀點所反映的并不是唯心說,相反卻是具有唯物論傾向的自然主義。
(2)“一物須有一理”。
程頤說:“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遺書》卷一八)“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間皆是理?!?《遺書》卷一九)
“一物須有一理”與“天下只有一個理”是形式上對立的命題,其實是各有所指。“天下只有一個理”是指宇宙萬物的統一性和共源性,“一物須有一理”是指具體事物的規定性。就一物而言,它可以反映萬物的共性,所以“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又可以表現其本身的個性,所以“一物須有一理”。
雖然“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但要求萬物共有之理,卻不能只從一物上求得,因此程頤說:“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濟事,須是集眾理,然后脫然自有悟處,然于物上理會也得,不理會也得?!?《遺書》卷一七)有人問:“只窮一物,見此一物,還便見得諸理否?”程頤答道:“須是遍求。雖顏子亦只能聞一知十,若到后來達理了,雖億萬亦可通?!?《遺書》卷一九)這里所可注意的有二:第一,二程所說:“集眾理,脫然自有悟處?!笨梢圆粡摹拔锷侠頃保且环N由感覺經驗到直覺體悟的方法,而排除了科學實驗的方法,程頤甚至說:“如止云通天之文與地之理,雖不能此,何害于儒? 天地人只一道也?!?《遺書》卷一八)第二,二程說“到后來達理了,雖億萬亦可通”。所謂“達理”,即萬物歸本于陰陽五行的道理,明此理,即可解釋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以至君臣、父子間的關系等等。程頤還說過:“物理須是要窮。若言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若只言天只是高,地只是深,只是已辭,更有甚?”(《遺書》卷一五)研窮物理,求出事物所以然之故,這很有科學的探求精神,但由于二程還不能重視科學的實驗方法,他們所能做到的,也只能是用陰陽五行理論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釋。以陰陽學說解釋事物,有些頗近理,如解釋雹時,程頤說:“雹是陰陽相搏之氣。”(《遺書》卷一八)有些則完全是牽強附會,如程頤解釋雉尾長、兔尾短時說:“兔何以無尾,有血無脂? 只是為陰物。大抵陽物尾長,陰盛者尾愈長。如雉是盛陽之物,故尾極長?!?同上)二程所謂窮物理,大抵類此。
(3)理一分殊。
“理一分殊”從邏輯上說,是“天下只有一個理”與“一物須有一理”的綜合統一。從自然觀上說,“理一”是萬物皆歸本陰、陽,“分殊”是事物各有其理,同時又體現“理一”的總理。但“理一分殊”已不限于自然界,也可以應用于社會而成為一般的法則,如用“理一分殊”解釋君臣、父子關系,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陽尊陰卑,所以臣子應愛敬君父。
“理一分殊”觀念貫穿著二程思想,但明確提出此四字加以概括,則是由程頤開始的。程頤認為張載《西銘》體現了“理一分殊”思想。當時二程弟子楊時曾寫信給程頤,認為張載《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有墨子兼愛之意,程頤即復信加以駁正,在此復信中使用了“理一分殊”的提法:
“《西銘》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則二本而無分。(老幼及人,理一也。愛無差等,本二也。)分殊之蔽,私勝而失仁;無分之罪,兼愛而無義。分立而推一,以止私勝之流,仁之方也。無別而迷兼愛,至于無父之極,義之賊也?!?《文集》卷九,《答楊時論西銘書》)
關于墨子“兼愛”思想,歷史上曾有一段公案。儒家主張“仁愛”,愛人及物,但強調“親親為大”,即因親疏遠近而“愛有差等”。墨子主張“兼愛”,愛一切人而“愛無差等”。這意味著愛自己的父親同愛別人的一樣,因而孟子批評墨子“無父”,而這里程頤批評“墨氏二本而無分”。無分就是將自己的父親同別人的父親混為一談,失掉了做人子的責任與義務,所以是“義之賊也”?!胺质狻币灿兴钠?,因為它可能產生只愛自己的父親,而完全不愛別人的父親的現象。這是“私勝而失仁”,救正之方,就是推求“理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是仁愛的方法。傳統儒學一方面講“泛愛眾”,一方面又講“愛有差等”,理論上是有矛盾的,程頤把它看作“理一”與“分殊”的統一,把倫理學上升到哲學高度上來加以辨正,這可以說是一個典型范例。
格物窮理
“格物”是儒家經典《大學》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八條目中的首要條目,二程把它看作立身應世的根本和始基,程頤將“格物”引伸為“窮理”,他說:
“致知在格物,則所謂本也,始也;治天下國家,則所謂末也,終也。治天下國家必本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國家者無之。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遺書》卷二五)
他所謂的“窮理”,首先是窮那“一物有一物之理”的理,即是要人們透過事物的現象,尋繹出那事物之所以如此的理據。程頤說:“物理須是要窮。若言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若只言天只是高,地只是深,只是已辭,更有甚?”(《遺書》卷一五)又說:“窮物理者,窮其所以然也,天之高、地之厚、鬼神之幽顯,必有所以然者?!?《粹言》卷二)此種思想最富有科學精神,但程頤的時代,遠未達到實證科學的時代,“窮物理”缺少了實驗的手段,所謂“窮其所以然”就只能停留在思辨的階段,因而程頤說:“窮至物理無他,唯思而已矣?!荚活#W魇ァト艘嘧运级?,況于事物乎?”(《外書》卷四)對某一認識對象,如果只是對它孤立地加以思考,那是想不出什么名堂來的,必須將此事物與其他事物的關系以及整個世界的關系聯系起來思考,才能找出該事物存在的理據。這種認識方法具有普適性,可以“類推”于其他認識對象。世界是統一的、和諧的、有秩序的,因之具體事物之理必然會歸于世界統一的“理”,程頤說:
“格物窮理,非是要盡窮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阅芨F者,只為萬物皆是一理?!?《遺書》卷一五)
“窮至于物理,則漸久后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同上)
程顥曾觀雞雛、觀游魚、觀草木,所觀察的是具體的“生理”,所體會的卻是大化流行的生生不已之道。所謂大化流行的生生不已之道,別人語之,自己未必能理解,即使有所理解,也不能融貫于萬物,必待自己切身體認,真積力久,脫然貫通,才能徹悟,程頤說:
“今天欲致知,須要格物,物不必謂事物然后謂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萬物之理,但理會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覺處。”(《遺書》卷一七)
“或問:‘格物須物物格之,還只格一物而萬理皆知?’曰:‘怎生便會該通? 若只格一物便通眾理,雖顏子亦不敢如此道。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后脫然自有貫通處?!?《遺書》卷一八)
這種認識方法雖然有由感性認識到理性飛躍的合理成份,但卻籠罩在直覺主義的玄思迷霧中。
存理滅欲
二程提出“天下只有一個理”,乃合自然與社會而言,他們認為,道未始有天人之別,“道,一也。豈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遺書》卷一八)?他們以這樣的命題填平了自然與社會兩個領域的巨大鴻溝,把封建等級秩序看成同自然法則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以自然法則為封建等級制度作論證,這是二程天理論的著眼點和落腳點,二程論證說:“‘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鸨凹葎e,貴賤之位分矣?!?《程氏經說》卷一)他們認為尊卑貴賤等級制度是維護封建國家的險關屏障,可以“杜絕陵僭,限隔上下”,二程說:
“守國者必設險,山河之固,城郭溝洫之阻,特其大端耳。若夫尊卑貴賤之分,明之以等威,異之以物采,凡所以杜絕陵僭,限隔上下,皆險之大用也?!?《粹言》卷一)
而君臣、父子的尊卑關系和道德義務也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一樣,是天地間之“定理”:
“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間皆是理?!?《遺書》卷一九)
“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于天地之間?!?《遺書》卷五)
因而凡為臣子,必須盡此道德義務,這就是“存理”,失此理,便會入于夷狄、禽獸,程頤說:
“后世人理全廢,小失則入于夷狄,大失則入于禽獸?!?《遺書》卷一七)
“人只有個天理,卻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 泰山孫明復有詩云:‘人亦天地一物耳,饑食渴飲無休時。若非道義充其腹,何異鳥獸安須眉?’”(《遺書》卷一八)
依二程意見,人必須在封建倫理規范中生活,越出封建倫理規范,便會人欲橫流,蹈于惡地,程頤說:“禮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無人欲即皆天理?!?《遺書》卷一五)二程所說的人欲,有時也叫私欲、嗜欲、內欲,包括范圍甚廣,凡非屬禮教的視、聽、言、動,都屬于人欲。二程以為人有人心、道心二重的人格心理,程顥說:“‘人心惟?!?,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遺書》卷一一)程頤說:“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無私欲則天理明矣。”(《遺書》卷二四)因而二程以為圣學之要就是收斂身心,以道制欲,使人的精神向上追求完美的道德理想,有人曾問程頤:“先生謹于禮四五十年,應甚勞苦。”程頤答道:“吾日履安地,何勞何苦? 佗人日踐危地,此乃勞苦也?!?《遺書》卷一)他要在規矩中求得自由,在寧靜的精神生活中求得愉悅。
程顥提出:“圣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入身來,自將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遺書》卷一)但心有時而外馳,則是由于外物引誘,使內欲萌動,克服它的根本辦法,就是不接觸外物,程頤說: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動于欲也。欲牽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褂谒灰?,則無欲以亂其心,而止乃安?!馕锊唤?,內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于止而無咎也。”(《周易程氏傳》卷三)
所以二程的道德修養,實是一種脫離社會實踐的修養方法,它可以保證人們在封建社會里不犯咎失,卻束縛了人們的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以至后世理學家熱衷道德性命之學,而普遍忽視經世致用。理學講“全體大用”,其于“全體”或有所得,而于“大用”卻不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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