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壯麗的日出—軸心時代的華夏文明·大道之源·禮的觀念
“禮”字的演變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禮”字的最初含義是用來祭祀的器物。祭祀有一定的儀式,祭祀之器有祭祀之儀相配合,后來祭祀的儀式也稱為禮。這就是禮字演變的第二個階段。徐復觀先生認為,“禮”字具有人文的意義是“先君周公制周禮”(《左傳》文公十八年)以后的事情:“周公所制之周禮,其內容非僅指祭祀的儀節,實包括有政治制度,及一般行為原則而言。”(《中國人性論史》,臺灣商務印書館1988版)這是“禮”字演變的第三個階段。
看來,“禮”字一直到周公時才具有人文的含義。但禮作為一種人文觀念是否也出現得這么晚呢? 回答是否定的。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一個社會總有一定的規范。這種社會規范,就是禮的觀念的反映。在這個意義上,應該說禮的觀念起源于遙遠的原始社會。據考古發掘,在龍山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都發現了年齡相仿的男女合葬墓。這是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反映,也是一定的禮的觀念的反映。孔子說:“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論語·為政》)可見,三代之禮雖有損益,但基本上是一脈相承的。對于夏殷之禮的具體情況,孔子雖說“吾能言之”,但已發出“文獻不足”的感嘆(同上)。當然,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文獻就更不足了,只有少數文獻有所涉及。如《禮記·王制》載:“夏后氏以饗禮”;“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又載:“殷人善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夏、殷之禮的一點異同。
西周以來,是禮學大盛的時代。這首先要歸功于周公。《尚書大傳·康誥》說:“周公居攝三年,制禮作樂。”周禮主要是由周公制訂的。周公是如何制訂周禮的呢?孔子說:“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這說明,周禮是在借鑒了夏、殷之禮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輝煌大廈。根據文獻記載,周禮有嚴密的內在邏輯和完整的系統,其繁多的禮目分別起著不同的作用。如《周官·大宗旨》載:“以吉禮祀邦國之鬼神示,……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賓禮親邦國,……以軍禮同邦國,……以嘉禮親萬民。”
周禮形成以后,隨著人文思潮波瀾壯闊的發展,禮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禮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越來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左傳》認為禮能夠經緯國家、安定社稷、規范百姓、造福后代,又說禮是國家的主干。可見,禮已經完全取代了過去天命鬼神的主導地位,成為人民國家之大法。更有甚者,時人進一步認為“非禮不終年”(《國語·晉語》),不遵守禮,連天年都不能享盡。這正如徐復觀先生所指出的:“在過去,監察人的行為,以定人的禍福的是天命,是神;現在則不是神,不是天命,而是禮。”(《中國人性論史》)
禮,作為一種人文主義和時代精神,不可能不給后來的哲學家以深刻的啟迪。
然而,在孔子之前,不管天命鬼神觀念,還是陰陽觀念,抑或禮的觀念,都沒有構成完整的、成熟的哲學體系,它們只是這種哲學體系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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