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地君親師—宗教與祭祀·儒學體系的祭祀禮制·地祇之祭
地祇之祭源于遠古人們對土地的崇拜。《白虎通義》說:“地載萬物,釋地所以得神之由也。”沒有土地,就沒有人們所需要的物質資料,所以祭地受到特別的重視。祭地包括山岳河流、森林農作物等在內的神靈。祭地的主要目的是祇求農作物的豐收。地神叫做“禾”,又作“祇”,又稱“社”,但“社”通常是主某一片土地之神。故有“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的說法(《禮記·王制》)。
(1)方丘祭地。殷商的“地”、“社”神,甲骨 卜辭均作“土”。周代社與地不同,社代表一方土地,分設為邦國城內和鄉、邑等地,地代表大地與天相對。祭地的正祭是每年夏至日,屆時在國都北郊水澤中筑方丘(即方形祭壇),象征大地,方丘環水,象征四海環繞大地。祭地的禮儀與祭天大致相似,祭地用的祭品如玉、繒、牲等均取黃色,黃色象征土地之色。獻給土地神的祭品不是象祭天那樣燔燎,而是在拜祭后將它們都瘞埋于地下。祭器也用陶匏,在祭祀過程中也行七獻之禮。
歷代祭地的禮儀,基本上依循周制,但有時與天合祭,有時又分開祭祀。今天在北京所見到的安定門外的地壇,是明、清兩朝留下的祭地遺址。
(2)社稷祭祀。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由于五谷與土地關系密切,周以來便社、稷合而為一。有社即有稷,祭社必祭稷,故合稱社稷。建國以社稷宗廟為先,社稷也因此成為國家的代稱。
社稷之神最初是指土地、谷物的神靈,后來性質發生了變化,由傳說中的英雄人物來擔當。傳說后土(后土是共工氏之子勾龍,因能平水土,故稱為后土)為社,農(一說名柱,厲山氏之子,能播種百谷)為稷;又說禹為社,周人始祖棄(后稷)為稷;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說法。周以后,稷神主要指周人始祖棄。五行說興起后,又有社為五土之神的說法。于是天子的社壇要用赤黃青白黑五色土鋪墊,表示居于中央,統有四方。諸侯國的社以當方之色土為壇,規格較小,象征一方土地,以后遂成傳統。社壇上樹立一種樹木或用石塊象征社主(即神位),以后演變成一塊木制的牌位。稷只有神主而無壇。
社稷祭祀主要有春祈秋報,孟冬大祭。后來孟冬大祭與蠟臘祭合在一塊進行,并逐漸演變成一種民間的節日。春祈社在仲春舉行,秋報社在仲秋舉行。天子或諸侯穿禮服,親自主持祭禮。春秋二社祭的禮節基本相似,與祭地相類,稍不同的是祭地行七獻禮,春祈秋報社行三獻禮。祭地瘞埋祭品,春祈秋報獻血腥,即將祭牲之血和祭酒灌注于地以達之于神。春祈社的祭辭唱《詩經·載芟》,秋報社的祭辭祈來年唱《詩經·良耜》。唐初社稷立為中祀,唐天寶后升為大祀,直至清末。明、清的國家社稷壇都在北京紫禁城端門之右(今中山公園內),每年春秋二季仲月由皇帝主持祭祀,地方亦同時祭祀,由地方官主祭。
北京地壇祭地儀式
(3)山川祭。山川祭有兩種作法,至其地而祭之,叫“祭”或“就祭”;遠望而祭之,叫“望”或“望祭”。凡祭天地四方而以山川配祭,或在就祭某名山大川的同時還祭其他的名山大川,都是望祭。在常規的天地四方祭祀中,山川都是配祭的群神,五岳四瀆為中祀,山川林澤為小祀。在舉行南郊祭天,北郊祭地等祭祀時,五岳四瀆分設祭壇于圓丘或方丘的五方,但規模比圓丘方丘小,山川林澤沒有祭壇,只立神主。
總之,山川神靈作配祭時的方式較多,他們在配祭中的地位取決于人間帝王給它們的帝號、封號或官爵的大小。祭祀山川的主要目的,一是求豐年和求雨,二是領土的象征。天子才有資格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則只能祭境內名山大川,不得逾越。山川祭多用羔、犢、駒等幼牲,玉則多用璋。
山川祭在作為郊祀天地四方的配祭時,薦血腥于五岳神主。一般的山川林澤在就祭時用瘞埋法,望祭則無瘞埋。秦始皇祭山時還獻祭新谷,祭河時加獻新米酒,并加車一乘,赤身黑鬣幼馬四匹沉于河,作為河神的車乘。漢武帝以木偶車馬取代真車馬,牲用犢和羔,都瘞埋之。
正祭之外,如國家有軍事行動、兇災變異、以山河為證的盟誓、人們為了除疾消災等,也要就祭或望祭山川,以求神祇的護佑,這是山川的非常之祭。這種祭祀多用瘞埋之法,祭品多用玉,有時也用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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