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化·河洛人、客家人及其習俗·喪葬習俗
福建和臺灣都有一句舊時流傳下來的話叫做“紅白喜事”,結婚為紅喜,死人叫白喜。死了老人俗稱“百歲”,也叫“過后”。舉辦老人喪禮是很隆重的,臺灣漢族同胞在這方面幾乎全是按福建、廣東的做法。老人死后即把尸體移到住房的正廳里,等候親友瞻仰遺容和收殮。這是由過去的“壽終正寢”演變過來的。過去的做法是當老人病危時,即當進入彌留狀態時,家里人便把病人從住房移到正廳,在那里等斷氣。如果病人是男的又是家主,那么應放在正廳的當中;如果病人是女人,即放在正廳旁邊。被移到正廳的病人,知道自己死期將至,或寫下遺囑,或交待后事。
病人斷氣后,親屬用一盆干凈的水替死人擦身,然后換穿死人的衣服(一般上七下五,多的上九下七,少的也上五下三),叫穿壽衣。這些事辦完后,開始燃放鞭炮,全家人放聲大哭,這哭既有發自內心的痛失親人之情,也是一種迷信,即認為通、過親人哭,使死者“知道”自己死了,以便靈魂“升天”。因此,臺灣曾有過職業的哭婆,專為別人哭死的,哭時并不傷心,把死人的一生功德講出來。這與其說是為死者哭,不如說是為了讓活著的人受教育。在臺灣只有回教徒對死人是不哭的。
病人死后,家屬在正廳安一臨時靈位,兩邊放著紙糊的人,點燃蠟燭,燒香,焚化紙錢。在靈位前放一碗飯,在臺灣有的放在死者的腳底下。這些做法臺灣既同福建相同,但又不全一樣。因要等親友瞻仰遺容,所以老人死后一般不馬上入殮或火化,這樣便有所謂守靈之事。停尸守靈時,一般都要請人念經,或念佛經或念道經。親屬到齊后尸體即入殮(或火化)。當棺材入正廳時,一家親屬要跪拜,用供品祭祀,在棺材中放上草紙、冥紙、錢紙、食物、衣服和用具,據說是讓死者帶到“陰間”去享受。入殮由親屬進行,一般說,長子抱著死者頭,次子以下抱著身和手腳,放進棺材內。在尸體放入棺材前,長子用自己的腳踩進棺材內試一試,表示里面沒有什么問題,然后將尸體放進,這叫入棺,入棺前讓死者在口中含一口飯,大戶人家也有含一顆珍珠的,尸體安放好后,用長釘把棺釘上,叫蓋棺。有些地方,在蓋棺前先拿一條褲子放在棺內,然后當棺蓋快合上時又趕快把褲子拖出來。這是廣東帶進臺灣的風俗。在客家話里褲與庫有關,又是富的近音,從棺里把富拖出來表示吉利,財富不會讓死者帶走(而高山族的平埔族,死人入殮后,棺材要直立,叫“立棺”,其用意不得而知)。
臺灣北部至今還有請娘舅驗尸的習俗,不論死了父親還是死了母親,都要請娘舅過目。這是驗母尸的進一步發展。從前凡母親死了,必須請舅父到家驗尸,驗后才能入殮。據說主要是看看是否受虐待致死的,后人不知其用意,連父親死了也請舅父過目,雖顯得有點多余,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臺灣同胞對長輩的尊重。
死后一段時間里叫喪期,死者子女都要披麻帶孝,男的叫孝男,女的叫孝女,其他親屬亦掛白或戴黑紗,表示喪事在身,有的地方在正門上貼白紙,有的掛紅布條,表示志哀。富有人家或有地位的人家都在門首掛上素燈,燈上標明多少旬壽考(父)或壽妣(母),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等字樣,以夸耀死者福壽雙全,子孫滿堂。這些全是從福建傳入的做法。這期間死者子女要遵守喪期中的各種規定,子孫后代不興娛樂活動,男的不刮胡子,不理發,女的不化裝,不涂脂抹粉等等。喪期有七天,有四十九天,也有的定三年。在舉喪期內,一般親屬每天三餐要為死者供飯菜,有錢人家這期間要為死者做功德,超度死者的亡靈,在福建以前都請道士或尼姑做,在臺灣則多數請烏頭司公(專為人家辦喪事的道士)來做。
喪期結束,關閉靈堂,或運棺入土,或停棺于廳(等待以后擇期安葬)。送棺入土之日,親友披白戴孝,參加送葬,入土儀式也很隆重,吹吹打打,燃香點燭,鳴放鞭炮把喪事當喜事一般辦。以上是對歲數大的死者的做法。如果死的是丈夫,而妻子年紀又不大者不可送棺上山,否則被人認為改嫁,臺灣北部至今一直保留此俗。假如死的是妻子,丈夫年紀又不大,且想再娶,可在棺上行跳棺禮,跳棺的丈夫手拿雨傘和包袱,口中念道:“我轉回唐山”。據說這樣妻子的靈魂就不會再跟他了,他可以再娶新婦。以上這些,主要在臺灣的農村和山區保留著,而在城鎮居民中比較少一些,實行火葬的地方就更少了,臺灣的葬禮也在改革中。
上一篇:滇云文化·滇云風俗·喪葬
下一篇:吳越文化·吳越的民間生活習俗·喪葬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