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化·臺灣的文化教育和科技·當代臺灣教育體制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臺灣回歸中國后,臺灣的文化教育出現了新變化,一方面以傳統文化教育青少年,同時為適應世界新潮流,吸收外來新做法,建立了一套新的教育體制。
從50年代開始,臺灣實施六年義務教育,從法律上保證6至12歲兒童免費受教育,以此來普及文化和科學知識,提高民眾文化素質。為進一步發展教育事業,1968年起,臺灣又將六年義務教育延長為九年,同時還提出加強和改進科技教育。在做法上,采用官民合辦教育的方針,集中力量辦好公立學校的同時,利用民間財力和人力發展民辦教育事業。為促進科技發展,九十年代初,臺灣又提出準備實施十二年義務教育,既可提高文化水平,亦可解決未滿十八歲未能升學或就業的初中生的升學問題。
如今臺灣參考歐美教育模式,結合臺灣實際,建立起一整套比較健全的教育體制,大致包括五個系統:其一,普通教育包括學齡前教育,十二年義務教育,大學(或學院)、研究所教育,其目標在于培養具有高深學術的專門人才和高級技術人才。其二,工業技術教育,分為工業職業學校、工業專科學校、工業技術學院,教授應用科學,培養專門技術人才。其三,師范教育,包括高等和中等師范兩部分,主要培養各級學校的師資。其四,特殊教育,對象為傷殘和弱智兒童,使之成為有用的人才。其五,補習教育,包括國民補習教育、進修補習教育和短期補習教育。國民補習教育是為已逾學齡未受過義務教育的人提供相應的教育機會;進修補習教育是為已受教育者提供再教育機會,也為各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提供方便。
有數字表明,目前臺灣在各級學校接受教育的人數達五百多萬人,平均每四人中便有一個在學校受教育。教育的內容,既有傳統文化,也有科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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