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申錫治黃,決口越堵越寬
宋仁宗慶歷八年(1048年)六月,連天陰雨,黃河暴漲,沖垮了澶州(今河南濮陽縣)一段河堤,寬約850米。宋王明派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錫去治理,決口堵不住。當時“合龍門”是用“埽”來堵塞。“埽”是用秸桿、土、石等卷成的大圓捆,直徑一般從一米到三、四米不等,長60步(約100米),用竹索等扎緊。郭申錫就是用的這種老辦法,做成100米的長埽,用很多人推拉著運到決口處,但因水深流急,埽身太長,幾次“合龍門”,洶涌的洪水一下子就把埽沖跑了。
這時,水工高超建議說:“埽身太長,不容易把它壓到底,起不到斷流作用,反而把繩索都拉斷了,如果把60步的埽分為三節,每節長20步,彼此用繩索連起來,先下第一節,當第一節壓到底后,再下第二節、第三節,”這樣逐節壓下去,省工省料,事半功倍。他的建議包含著樸素的運籌學方法,分段作業要比一次作業優越。
高超的革新方案,道理透徹,作法簡單清楚,但是郭申錫抱著陳舊方法不放,不肯采納一個小小河工的建議,仍用長埽合龍門,結果是長埽一次次被沖走,龍門不但沒合,反而愈來愈寬,他也因此被降了職。
當時,在北都做留寧官的賈昌朝,認為高超講得有道理,就暗地派人到下游去打撈被沖走的長埽,回收許多秸桿、竹索等材料,按高超的方案去做,終于巧合龍門。
一個問題的解決,可能有多種方案,對于不同的方案要進行比較,找出最優的方案。郭申錫之所以堵塞失利而被免職,關鍵是沒有對新舊方案加以比較,弄不清二者的利弊,只知沿用陳舊方法,致使決口越堵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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