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寧二年禁書案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登上帝位不久的神宗趙頊,為了改變宋朝積貧積弱的現(xiàn)狀,起用了曾上過萬言書給宋仁宗的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實行變法。自熙寧二年以來,陸續(xù)頒行了農(nóng)田水利法、青苗法、均輸法等一系列新法。史稱王安石變法。
這次變法,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部分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遭到了以司馬光為首的舊黨的強烈反對。這其中就有對變法提出善意批評的蘇軾。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等彈劾蘇軾謗訕朝政,作詩譏諷神宗所行新法。并舉蘇軾所作詩與新法一一對照,同時還進呈了市面上流傳頗廣的蘇軾文集。七月,宋神宗下詔,將蘇軾的文集送交御史臺勘察,派皇甫遵到湖州輯拿蘇軾。蘇軾被下御史臺獄,接受御史臺的審訊。蘇軾在御史臺被羈押四個多月。獄成,當徒二年,會赦,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因御史臺別稱烏臺,因此,這次事件在歷史上稱之為“烏臺詩案”。
當時,因“烏臺詩案”而遭受牽連者達二十九人。其中有黃庭堅、司馬光、王鞏、蘇轍、王詵等人。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司馬光為相,舊黨重新執(zhí)政。元祐舊黨廢除了熙寧新法,恢復(fù)熙寧以前的舊制。但在宋哲宗紹圣元年(1094),元祐舊黨遭到打擊,司馬光被追奪謚號,蘇軾被貶黜。
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蘇軾病逝于常州。
宋徽宗即位之初,也一度重用元佑舊黨,但到崇寧年間,元佑舊黨又遭到打擊。
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五月,再度貶奪元祐舊黨。七月,焚毀元祐年間由司馬光等制定的元祐法令。九月,在端禮門樹立元祐黨人碑,將司馬光、蘇軾等一百二十人刻于碑石之上,稱做元祐奸黨。十二月,宋徽宗下詔:查禁元祐學術(shù)。
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早春時節(jié),黃庭堅因被河北通判陳舉指控所撰《荊南承天院記》言涉謗訕,被發(fā)配宜州。初夏,司馬光等十位元祐大臣的畫像被從景靈西宮的壁上剔除。到了秋天,各州紛紛立起了那恥辱見證的元祐黨人碑。而在四月二十七日,宋徽宗下詔:“蘇洵、蘇軾、蘇轍、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馬涓《文集》、范祖禹《唐鑒》、范鎮(zhèn)《東齋紀事》、劉攽《詩話》、僧文瑩《湘山野錄》等印版,悉行焚毀。”
蘇軾、黃庭堅等諸人的文集,在崇寧二年的禁書案中遭到空前的劫難,所有的印版都被焚毀。而蘇軾父子合著的《東坡易傳》之類的學術(shù)著作,也因這場禁書案不得不改名為《毗陵易傳》,以隱其跡。
這是中國歷史上爆發(fā)的第一次以當代著名人物的著作為禁毀對象的禁書事件。
政見的不同,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是一種常見的現(xiàn)象。然而,因政見之不同而禁毀他人的著作以至文學作品、學術(shù)著作的出版,從文化角度來看,這無疑是一種封建專制的專橫行動,是對文化的一種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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