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經(jīng)叛道的勞倫斯婚姻
弗麗達·馮·里希特霍芬小姐出生在德國的一個貴族家庭,父親是位男爵,她從小就受到了很好的文化教育,具有較深的文學(xué)修養(yǎng),是個個性極強的女性。1899年,弗麗達與英國諾丁漢師范學(xué)院的教授結(jié)為伉儷,當(dāng)時她年僅二十歲,而這位英國教授卻已三十四歲,家庭堅決反對,弗麗達卻一往情深。但是事過幾年,1912年3月18日,威克利教授請他的學(xué)生勞倫斯來家吃飯,由此便產(chǎn)生了一樁遭人議論不休的婚姻。
勞倫斯與弗麗達有著相同的情趣,當(dāng)時勞倫斯正在寫半自傳體小說《兒子與情人》,而弗麗達也是個弗洛伊德的崇拜者,兩人有共同語言,真是一拍即合,大有“酒逢知己千杯少”之意。共同的向往,很快使二人墮入情網(wǎng),不能自拔。雖然當(dāng)時弗麗達已是三個孩子的媽媽,并且比勞倫斯年長六歲。在根深蒂固的傳統(tǒng)道德觀念和社會、家庭的強烈反對下,二人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但最終他們還是結(jié)合了,一種為了實現(xiàn)自我而不顧及下地獄的勇氣和個性將他二人緊緊拴在一起。后來的研究人員曾稱他們這次會見是“天意的安排”,最后導(dǎo)致了一個文學(xué)天才的出現(xiàn)。
對于他們的這次婚姻歷來有兩種尖銳對立的觀點。一些人認為,正是弗麗達那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充滿活力的智慧和激情澎湃、追求新奇的個性刺激了勞倫斯的創(chuàng)作靈感,在作者筆下的一些新型婦女形象中都有弗麗達的影子。可以說弗麗達最理解勞倫斯,她曾說:“我遇見過一些作家,他們跟勞倫斯截然不同。他們或許是好作家,但勞倫斯是天才。”因此有的西方研究學(xué)者稱“沒有弗麗達便沒有后來的勞倫斯。”
但是他們這次婚姻也為社會上許多人所不容,按照社會的傳統(tǒng)道德規(guī)范,奪人之妻的勞倫斯,(尤其是自己老師的愛妻)和遺棄丈夫、未成年孩子的弗麗達都是大逆不道,是令人不齒的孽種。所以在勞倫斯已去世六十多年后的今天,當(dāng)?shù)卦S多人對此仍耿耿于懷。他們稱贊勞倫斯是一位偉大的文學(xué)家,但卻對他的“人品”不甚欣賞。這不能不說是件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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