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做買賣
唐朝新昌縣縣令夏侯彪之剛剛上任,就向里正(鄉(xiāng)里的小官)打聽:“一文錢能買幾個雞蛋,幾莖竹筍?”里正告訴他:“一文錢能買三個雞蛋,五莖竹筍。”夏侯彪之取出二十千文錢,命手下人買三萬個雞蛋,五萬莖竹筍。又命把雞蛋放到雞窩中孵化,把竹筍種到樹林中。孵出的三萬只雞數月后長大。夏侯彪之讓縣吏以每只三十文錢去賣,半年之間,獲錢三十萬文。到了秋后竹子長成了,他又命縣吏以每棵十文出售,獲利五十萬文。事見《太平記事》。
過去當官之所以令人羨慕,是因為在某些時候它便是權勢的化身,金錢奢望的代名詞,有些人為了得到它不惜一切代價,不擇任何手段,追求和爭奪這頂烏紗帽。一朝大權在握,其貪婪、可憎的面目就畢露無遺。上述縣令可謂會做買之人。但他政事不理,百姓的疾苦不聞不問,挖問心思去做買賣,充其量他只不過是一個精明的商人,是一個利用官職之便的商人,卻不是一個好官。當官者都如此,社會可就要大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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