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體育社團之興衰
中國古代體育發展到宋代,隨著城市商業經濟的發展,市民分化為不同層次,在一些較大城市便出現了以習練某種體育項目為主的民間體育行會組織,也可稱之為歷史上最初形態的“單項協會”了。它的出現標志著體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即由自發的分散的自然形態,進入了自覺的集中的自為形態。這也可視為一個“飛躍”,或謂之“里程碑”的。
“齊云社”,也叫“圓社”,是宋代蹴鞠行會組織,它的成員都是富家子弟,但不是官宦之徒,即有錢的有閑者。如《夢梁錄》說的:“蓋一等富室郎君,風流子弟,與閑人所習也”。齊云社的蹴鞠活動,多重個人技藝表演,失去競爭激烈的對抗性竟技特點,以適應當時“有閑”者的觀賞需要。
由于宋代城市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市民階層逐漸壯大,所以體育社團也越來種類越多了。如“弓箭社”,以習射箭為主項,它遍及的地域更大,據蘇東坡統計當時正定和保定二州就有五百八十社。弓箭社由于有強身御敵的用意,它的成員比齊云社廣泛,不論家業高下,以武藝高強者為社頭,則比齊云社更有了一層進步的色彩。再如“錦標社”,是習射弩的;“英略社”是習槍棍的;“角抵社”是習相撲角力的,等等。
體育社團的出現本應更進一步促進體育的傳播和發展,但因遼金之侵,北宋后漸消失,元代入主中原后竟下令“禁武”,把宋代出現的體育社團全然淹沒了!
明清時期雖又有民間體育社團悄然形成,但因統治者多疑,這些社團便多在暗中活動或轉移到農村,而失去了廣泛傳播體育的社會作用,有些則成為反清復明的政治性組織,其宗旨已不在體育上面了。如“開路會”(習叉)、“五虎棍會”(習三節棍)、“少林棍會”(習棍)、“白蠟桿會”(習槍)、“紅槍會”、“大刀會”、“雙石擔會”、“盤龍會”(習杠子)、“幡會”(習長竿)、“獅子會”、“壇子會”等。許多民間秘密社團,都走上了反抗當時封建統治者之路,如義和拳、天地會、小刀會等,所以必遭統治階級的嚴禁,它們所習練的體育武功,也隨之成了當時的嫌疑犯,結果反而在它們遭禁之下,它們習練的武功也走了厄運,一般百姓避而不習,倒影響了體育的發展傳播。
西方在體育社團出現后,促成了歐洲體育的融和與傳播;而在中國,卻適得其反,豈不令人遺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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