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化企業的廠長
1991年,國家體改委主任陳錦華,在成都召開的全國城市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詳細論述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難題之一——企業改革。
陳錦華說:中國憲法和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決定,都明確規定了國營企業的自主經營權,《企業法》中又賦予企業以十幾項自主權。因此,企業的廠長不要怕這怕那,左顧右盼,廠長你大膽地朝前走。
搞活大中型企業,已引起全黨、全國的關注,此種認識上的深化,已變成了行動。國務院推出的11項改善大中型企業外部環境的措施,許多已經落實,有些雖然未到位,但已朝這個方向發展。
陳錦華說,企業要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政府不要干預過多,市長當“廠長”,廠長當“市長”,實際是弱化企業。政府對企業干預多了,企業對政府依賴性大了,形成此種惡性循環,企業永遠是“丟不了奶瓶的孩子”。
他認為山東對企業“保一批、扶一批、關一批、轉一批”的做法很好。他說,好的企業就是要扶植,差的企業就是要淘汰,競爭中就是要優勝劣汰,不能都半死不活的,變成“植物人企業”。
陳錦華再次呼吁減輕企業負擔。他認為目前企業有四大負擔:
一者,國家任務。對企業來說,這是天經地義的。但目前企業上繳的各種稅、利、費、基金等多達27種,已不堪重負,利潤的90%都上繳了,還拿什么去發展生產!
二者,地方負擔過重。城市的發展和建設要量力而行,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只有企業搞活了,摘富了,城市建設才能搞好。
三者,企業自身負擔過重。企業辦社會,廠長當“市長”。職工的生老病死,無一不管,企業的包袱越辦越大。
四者,來自四面八方,上下左右的攤派、贊助、評比,干擾了企業的正常工作,掏光了企業的腰包。
陳錦華從宏觀總體上分析了我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遺憾與教訓,言簡意涵,精辟透徹,真可謂“語言不多道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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