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振撫公社中學事件”
1974年1月,野心家江青精心炮制了一個所謂“馬振撫公社中學事件”。這是江青為篡黨奪權,混淆是非,顛倒敵我,蓄意制造的一起駭人聽聞的大冤案。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河南唐河縣馬振撫公社中學有一個叫張玉勤的同學,由于受“讀書無用論”的影響,許多功課考試都不及格。1973年7月10日下午,學校進行英語期末考試。張玉勤答不上來,在考卷背面寫了六句話:“我是中國的人,何必要學外文。不會ABCD,還能當接班人。接好革命的班,還埋葬帝修反。”第二天上午,監考老師把卷子交給了班主任楊天成。楊天成先找張玉勤談話,講了學外語的重要性,并讓她在班上作檢查。張玉勤不作檢查,楊天成就在班上批評了她。當天晚上在班主任會議上,楊天成把張玉勤答卷的情況向學校負責人羅長奇作了匯報。12日早操后,羅長奇把初中學生集合在一起,表揚了考試中表現好的學生和集體,并不點名地批評了張玉勤。就在這天吃早飯時,張玉勤稱病讓同學代請假離開學校,投水自盡。
1974年1月,江青從《人民日報》一個內部情況中看到了這個材料,大作文章。她私自派人直接到馬振撫公社,對這一事件重新進行所謂“調查”,但不到一天,就匆匆溜走。經過調查,他們炮制了一個黑“材料”,稱張玉勤“有反潮流的革命精神”,說她所以要在卷子上寫那六句話,是“因為學校整天用考試整學生很不滿意”。不久,中共中央發了文件,批轉了關于馬振撫公社中學事件的報告,并提出:“請河南省委認真復核,嚴重處理這一修正主義教育路線進行復辟的嚴重惡果,并迅速將處理情況上報。各地區也應注意,檢查有無類似情況”。
“四人幫”一手炮制的所謂“馬振撫公社中學事件”,對教育戰線,特別是中、小學教育的破壞是災難性的。1974年2月2日,河南省委以“推行修正主義路線逼死革命小將”的罪名將羅長奇、楊天成逮捕。河南全省到處都在抓所謂“馬振撫公社中學事件”,揪所謂“羅、楊式人物”。唐河縣層層舉辦學習班,擺所謂“復辟”的表現,查所謂“復辟”的原因,找所謂“復辟”的教訓。不少教師、干部被逼寫檢查,受批判。其它許多省、市,也都紛紛組織師生檢查、揭露修正主義教育路線“回潮”、“復辟”,一大批忠于職守、熱心教育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因此被打成“復辟”典型。為此,很多學校領導不敢再抓文化課教學,不敢進行文化考查,教師也不敢管學生,學生紀律松弛,學校秩序也十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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