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慘案”與對日外交
濟南慘案亦稱“五三慘案。”1928年1月,蔣介石重新上臺,復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隨即蔣介石將國民革命軍改編為第一、二、三、四集團軍,由蔣介石、馮玉祥、閆錫山、李宗仁分別任總司令,這樣,蔣、馮、閆、桂四派軍閥取得暫時妥協。蔣介石在英美帝國主義支持下,打著“統一”的旗號,討伐北方日本帝國主義支持的奉系軍閥張作霖,即所謂“第二次北伐。”
4月10日,蔣介石在徐州下達總攻擊令。日本帝國主義為了阻擋蔣介石軍隊北進,搶先一步,派軍隊進駐濟南。
5月1日,蔣介石的軍隊進入濟南城后,日軍對中國軍隊進行明目張膽的武裝挑釁,而蔣介石不作任何有效的防范。日軍于5月3日上午9時向中國軍隊發起攻擊,中國軍隊奮起抵抗。蔣介石聞訊后,下令不準中國軍隊向日軍還擊,同時,派外交部長黃郛去日軍司令部交涉停火。日方無理要求中國軍隊立即停止抵抗,并一律退出日軍“警戒區”。蔣介石當即照辦,日軍則乘中國軍隊撤退時,大肆屠殺中國軍民。日軍所到之處,見中國人就殺,見中國軍隊就繳械,還將國民黨政府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及全體職員捆綁起來,用刺刀逼他們跪下,蔡用日語提出抗議,日軍大怒,將蔡的耳鼻割掉,舌眼挖出,與其他十七人同遭殺害,造成震驚中外的濟南慘案。
濟南慘案發生后,激起全國人民的義憤, 一致要求政府對日作戰,維護國家的領土主權不受侵犯。蔣介石卻于5月5日下令留兩個團戍衛濟南,其余部隊全部撤離。
南京政府步步后退,而日本政府步步緊逼。5月7日午后四時,日方向蔣介石提出最后通牒五條,不等蔣介石答復,日軍于八日上午進攻濟南。中國守軍英勇抵抗,但十日凌晨,守軍接到蔣介石放棄濟南的命令,忍痛撤出。5月11日軍占領濟南,進城后,奸淫擄掠,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中國軍民死傷五千余名,財產損失近三千萬元。直至1928年7月,中日雙方才就濟南慘案進行談判。由于日本帝國主義抵賴罪責使談判長期拖延,到1929年3月28日才簽訂《議定書》日本答應兩個月內自山東撤兵,中國方面負責保護在華日本人的安全。至于中國所蒙受的嚴重損失問題,協議規定:“由雙方各任命同數委員,設立中日共同調查委員會實地調查解決之。”這樣,就把日本帝國主義殺害中國軍民的罪責一筆勾銷了。蔣介石政府還同日本政府共同發表《聲明書》,竟聲稱:“視此不快之感情,悉成過去,以期兩國國交日臻敦厚。”
“濟南慘案”及其處理結果,充分暴露了蔣介石政府對日妥協、賣國的反動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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