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詩詞鑒賞《《紅樓夢》十二支曲(警幻仙姑) 其十一:留余慶》
留余慶,留余慶,忽遇恩人(2);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3)。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4)!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5)。
【注釋】
(1) 留余慶:既是曹雪芹新編的詞牌名,又有其含義:父母先輩遺留下來的福澤。《易經·坤卦》:“積善之家,必有余慶。”
(2) 忽遇恩人:即判詞說的“巧得遇恩人”,恩人指劉姥姥。
(3) “幸娘親”三句:幸虧母親做過善事積下了功德(王熙鳳接濟過劉姥姥)。幸,作動詞“幸虧”、“虧得”。陰功,陰德,在暗地里做了善事積下的功德。
(4) 狠舅奸兄:指巧姐的母舅王仁、族兄賈蕓,兩人與賈環勾結起來拐賣巧姐,故說兩人“狠”、“奸”。
(5) “正是”二句:乘除加減,喻指興盛與衰亡、富貴與貧窮、福分與災禍。蒼穹(qióng),蒼天、上天。
【譯文】
先人遺留下來的功德啊,先人遺留下來的功德啊,使我突然遇到了救命大恩人劉姥姥,才脫離了災難。幸虧我的娘親啊,幸虧我的娘親啊,曾經不事張揚接濟過劉姥姥,做了善事積下了功德。奉勸人們啊,人生在世一場應該去接濟扶助處在困境中的人、窮苦的人,不要像我貪愛銀錢、不認骨肉、兇狠奸詐的母舅與族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正是人世間的興盛與衰敗、富貴與貧窮、福分與災禍,不是憑空偶然的,頭頂上有公平公正的蒼天呢!
【鑒賞】
王熙鳳死后,女兒巧姐被“狠舅奸兄”拐賣,獲大恩人劉姥姥救助,描述側重點應放在哪?
巧姐,王熙鳳的獨苗女兒,被劉姥姥救助時,應該是十三四歲的少女(封建時代早婚,但女子不會早于十三歲,邢夫人信了賈蕓等人的哄騙,同意受聘并立即出嫁;劉姥姥莊上有戶人家看中巧姐,這家的兒子是十四歲)。《紅樓夢》前八十回中對她的描寫不多,但給讀者留下了她是一個體弱、經常生病的小女孩的印象。劉姥姥第二次到賈府,王熙鳳向她說起“我這大姐兒時常有病,也不知是什么緣故”;又說大姐兒尚未有個名字,請她起個名,“你貧苦人起的名字,只怕壓的住他(她)”,劉姥姥問了出生的日子為七月七日,就給大姐兒起名叫“巧姐”,說是“定依我這名字,必然長命百歲……必然遇難成祥,逢兇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高鶚在續書中,順著曹雪芹設計的“巧姐與劉姥姥機緣巧合”,在賈府衰亡敗落、王熙鳳歸天后,厄運也降臨到了巧姐頭上,“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要拐賣她,被劉姥姥及時救助,使她“遇難成祥,逢兇化吉”,應該說是十分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
“狠舅奸兄”拐賣巧姐,大恩人劉姥姥救助巧姐,曹雪芹在判詞與曲中設計的原意是“原則性”的,并不能作具體描述。劉姥姥究竟是在什么時候進行救助的?是在拐賣成功、從火坑里救出來的,還是在拐賣尚未得逞、預先救出來的?1987年版《紅樓夢》電視連續劇的劇情是:拐賣成功,劉姥姥從京都一路尋找到瓜洲渡口、秦淮河上,從煙花場所將她贖身救出來。看得出編導著重表現大恩人劉姥姥精神可嘉:不怕路途遙遠,吃盡千辛萬苦,傾其所有積蓄,連頭上的簪子也拔下來湊數。高鶚在續書中則是:拐賣尚未成功,正在十分緊急的關頭,劉姥姥來到賈府,聽了平兒訴說的情況,很快想出了主意:“一走就完了事了。”于是巧姐(平兒陪同)跟了劉姥姥一起坐車混出后門,直奔劉姥姥在鄉村屯里的家中,使巧姐躲過了劫難。從判詞與曲中說的“巧得遇恩人”、“忽遇恩人”的“巧得”、“忽遇”用詞上理解,劉姥姥救助巧姐,應該是在拐賣未得逞時。劉姥姥救助得很輕松,也很方便,并沒有費多大的周折。高鶚把重點放在未得逞的拐賣過程:賈環如何出壞主意賣掉巧姐;賈蕓、王仁如何一拍即合,又聯絡了邢大舅(邢夫人之弟),幾個人如何串通起來哄騙邢夫人,使她相信;邢夫人如何以祖母身份拍胸脯定下來;王夫人、平兒如何拗不過大太太,王夫人只有干著急,平兒與巧姐兒只有抱頭痛哭。高鶚對拐騙過程用了較大的篇幅,描寫得十分詳細,很明顯,高鶚著重表現母舅王仁、族兄賈蕓愛銀錢不認骨肉的“狠”與“奸”。與電視劇相比,我以為高鶚的處理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從判詞、曲的“畫外音”,以及判詞配圖(畫的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紡績”)來看,劉姥姥救助巧姐,并將她撫養成人,她應該跟農民結婚成家,過著和劉姥姥一樣的平民生活。這是一種受到曹雪芹贊美的“清淡天和”生活——惜春想要過這種理想生活而不能,大恩人劉姥姥救助巧姐,使她過上了這種理想生活。但是,《紅樓夢》有許多種版本,多數版本中,劉姥姥做的媒,男方家庭是“家財萬貫,良田萬頃”的豪紳大地主,從衰亡敗落的富貴家庭過來的巧姐,過的依然是富貴生活。這顯然與判詞、曲以及判詞附圖精神不相符合。一些評論家把這筆賬算在了高鶚的頭上。我依據的版本是這樣的:王熙鳳病重期間,劉姥姥來到賈府探望,王熙鳳給巧姐兒認了劉姥姥做干娘,還請劉姥姥“帶了他(她)去罷”,“我的巧姐兒也是千災萬病的,也交給你了”。劉姥姥就此說:“那么著,我給姑娘做個媒罷。我們那里雖說鄉里,也有大財主人家,幾千頃地,幾百牲口,銀子錢也不少……我們莊家(稼)人看這樣財主,也算天上的人了!”鳳姐道:“你說去,我愿意就給。”但劉姥姥馬上又笑說:“這是玩話。”及至劉姥姥救助巧姐,到了屯里家中,莊上“幾家富戶”來瞧賈府姑娘,其中有個周家女主人“心里羨慕”,她家有個十四歲的獨子,“新近中了秀才”。劉姥姥看出周媽媽的心事,許諾給她做媒,周媽媽擔心:“他們什么人家,肯給我們莊家(稼)人嗎?”劉姥姥很有把握地說:“說著瞧罷。”這里只說周家是“富戶”,并沒有強調他家有“千頃地、萬貫財”,也沒有提到周家就是劉姥姥在王熙鳳面前說過的那家,相反的兩次提到周家是“莊家(稼)人”(一次周媽媽自想,一次周媽媽擔心說出口)。這樣看起來,并不能斷定周家就是大鄉紳、大地主,可能相當于上中農、富農水平。如此,也就不能說高鶚完全違背了曹雪芹的原意。
另外有必要指出兩點。第一,曹雪芹贊美“清淡天和”生活,“勸人生濟困扶窮”,這種思想是正確的、可取的,甚至對今天來說仍有意義。我們常說的對金錢財富看淡一些,生活淡泊一些,多回報社會,多幫助困難群體,也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的。第二,曹雪芹認為劉姥姥救助巧姐,是因為王熙鳳接濟過劉姥姥,積下了功德,是“因果報應”。這就不正確了。“因果報應”只是善良人的愿望,當然善良人也努力加以實踐,如滴水之恩涌泉相報,一生決不做壞事、缺德事。把“因果報應”看成是規律性的東西,乃是主觀唯心主義,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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