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察傳
《呂氏春秋》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1),數(shù)傳而白為黑,黑為白。故狗似玃(2),玃似母猴(3),母猴似人,人之與狗則遠矣。此愚者之所以大過也(4)。聞而審則為福矣(5),聞而不審,不若無聞矣。齊桓公聞管子于鮑叔(6),楚莊聞孫叔敖于沈尹筮(7),審之也,故國霸諸侯也(8)。吳王聞越王勾踐于太宰嚭(9),智伯聞趙襄子于張武(10),不審也,故國亡身死也。
凡聞言必熟論(11),其于人必驗之以理。魯哀公問于孔子曰(12): “樂正夔一足(13),信乎?” 孔子曰: “昔者舜欲以樂傳教于天下(14),乃令重黎舉夔于草莽之中而進之(15),舜以為樂正。夔于是正六律(16),和五聲(17),以通八風(18),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19),舜曰: ‘夫樂,天地之精也(20),得失之節(jié)也(21),故唯圣人為能和,樂之本也(22)。夔能和之,以平天下(23)。若夔者一而足矣(24)。’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25),常一人居外(26)。及其家穿井,告人曰: “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曰: “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于宋君(27),宋君令人問之于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28),非得一人于井中也?!鼻竽苤舸?,不若無聞也。
子夏之晉(29),過衛(wèi),有讀史記者曰(30): “晉師三豕涉河(31)?!弊酉脑唬?“非也,是己亥也。夫 ‘己’ 與‘三’相近(32),‘豕’ 與 ‘亥’ 相似(33)?!敝劣跁x而問之,則曰 “晉師己亥涉河”也。辭多類非而是(34),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jīng)(35),不可不分,此圣人之所慎也。然則何以慎?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則得之矣(36)。
〔注釋〕 (1)察: 審察。(2)玃(jue): 大母猴。(3)母猴: 又叫沐猴,獼猴,比玃稍小。(4)過: 用如動詞,指犯錯誤。(5)審: 審察。(6)齊桓公: 名小白,春秋“五霸” 之首。管仲: 名夷吾,春秋時代大政治家。鮑叔: 鮑叔牙。管仲年輕時候和鮑叔牙是朋友。后來鮑叔牙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小白與公子糾爭位,公子糾敗,管仲被囚,鮑叔牙勸小白重用管仲,管仲終于輔佐小白建立了霸業(yè)。(7)楚莊:楚莊王侶,春秋“五霸”之一。沈尹筮:楚國大夫,名筮,沈,邑名,尹,官名。楚莊王想請他為相,他推辭,另薦楚國隱士孫叔敖。孫叔敖為相十二年,莊王遂成霸業(yè)。(8)霸: 稱霸。(9)吳王: 吳王夫差,公元前495年即位,至前473年為越王勾踐所敗,自殺。太宰嚭(pi):吳國的太宰伯嚭。公元前494年越王勾踐為吳王夫差所敗,他賄賂太宰嚭,請求講和,夫差不聽伍子胥的勸諫,聽信了伯嚭的話,后來勾踐發(fā)憤圖強,反而滅掉了吳國。(10)智伯: 名瑤。趙襄子:名無恤。都是春秋時晉國大夫。張武: 智伯的家臣。張武先教智伯滅掉晉大夫范氏、中行氏,以后又教他向韓、趙、魏三家要求割地,韓、魏都答應了,只有趙襄子不肯。智伯便率領韓、魏攻打趙襄子,把趙襄子圍在晉陽。后來趙襄子用張孟談計,暗地聯(lián)合韓、魏,滅了智伯。(11)熟論:仔細考慮研究。(12)魯哀公: 名將,公元前494年—前468年在位。(13)樂正:樂官之長。夔( kui ): 人名,相傳為舜時的樂正。一足: 獨腳。(14)傳教: 傳播教化。(15)重黎: 人名,相傳為顓頊(zhuan xu)的后代,堯的掌管時令的官,后為舜臣。草莽: 草野,指民間。(16)正: 定。六律: 我國古代十二種音律中的黃鐘、大簇、姑洗、蕤(rui)賓、夷則、無射(yi )。(17)和: 協(xié)調。五聲: 我國古代音樂中的五種音階,即宮、商、角、徵(zhi)、羽。(18)通: 調和。八風: 八方的風,又叫八卦之風,即東風、南風、西風、北風、東南風、東北風、西南風、西北風。這里指陰陽之氣。(19)益求人: 多找些象夔這樣的人。(20)精:精華。我國古代認為音樂是協(xié)合天地自然的音響而成,所以說是 “天地之精” 。(21)節(jié): 關鍵。古人很重視音樂,認為音樂的興廢,是一個國家治亂的關鍵。(22)這兩句依許維遹說,應為: “故唯圣人為能和;和,樂之本也?!?大意是: 只有圣人才能做到和,而和是音樂中最根本的東西。(23)平: 使……安定。(24)足: 夠。(25)溉:灌注。汲: 從井中打水。(26)一人居外:派一人住在外面,專管打水。(27)聞: 使……聞。(28)使: 使用。意思是說,現(xiàn)在家里有了井,無須專派一人住在外面打水,等于多得到一人使用。(29)之: 到……去。(30)史記: 記載歷史的書。(31)豕: 豬。涉河: 過黃河。(32)己:古文字與 “三” 相似。(33)亥: 古文字與 “豕” 同形。(34)辭: 言辭。(35)經(jīng): 界,界線。(36)緣: 循著。為: 指審察。這句大意是,遵循事物的規(guī)律和人的情理。用這種方法來審察自己所聽到的傳聞,就可以得到真實的情況。
〔鑒賞〕本文是《呂氏春秋·慎行論》中的末篇,《慎行論》共有六篇: 《慎行》、《無義》、《疑似》、《壹行》、《求人》、《察傳》。本文和《疑似》的內容很相似,堪稱姐妹篇?!兑伤啤分v要善于辨察事物的相似,不要被表面現(xiàn)象所迷惑,“亡國之主似智,亡國之臣似忠”,故“疑似之跡,不可不察”。“疑似”即相似。本文講的是要善于辨察傳聞之言,不要輕信謠傳,“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故“是非之經(jīng),不可不分”?!敖?jīng)”即界限。
文章一開頭就說: “得言不可以不察,數(shù)傳而白為黑,黑為白。”這不僅是告誡一般道理,而且是當時社會現(xiàn)實的實際狀況。眾所周知,戰(zhàn)國末期,“邦無定交,士無定主” (《日知錄》),策士橫議,“熒惑諸侯,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反復于各諸侯國之間,獵取高位。張儀曾說他有一張嘴在,榮華富貴便無問題。呂不韋本人轉商業(yè)投機為政治投機,相秦十余年,他目睹各諸侯國爭相養(yǎng)士,自愧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使他們“人人著其所聞”。《呂氏春秋》全書對諸家兼容并包,但呂不韋主觀上有意側重于道家,全書保存《莊子》最多,原書序中說,全書 “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原書注者高誘說,此書所尚,尚能“以忠義為品式,以公方為檢格”。本文一開頭就批評黑白不分、傳聞謠言的做法,也可算是“中審之人”的持平之論,合乎原書的“品式”和“檢格”,對時風不無鞭撻之意。文章用了歷史上的典故說明 “聞而審則為?!?,如齊桓公從鮑叔牙那里聽說了管仲而用之,遂霸天下。反之,“聞而不審,不若無聞” ,如吳王夫差聽信太宰嚭而寬容勾踐,終于國亡身死。文章用正反兩方面的史實以誡當世。從修辭上看,用典也是一種修辭手法,所謂“據(jù)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 (《文心雕龍·事類》)。它能節(jié)省筆墨,收到良好的藝術效果。
文中舉了魯哀公“樂正夔一足” 的詢問和孔子的回答,孔子的結論是,“若夔者,一而足矣?!?“非 ‘一足 ’也” 。這固然是個對語言表達的分析問題,但孔子的答復遠非限于表層,而把道理講得很深,闡明了儒家的重要美學原理,它至少回答了以下五個問題: 音樂是上古圣人用來輔助教化的,從而說明音樂的間接教育作用; 傳說上古就有管理音樂的專門官員,名樂正; 音樂的教育作用是通過調動音樂本身的藝術手段來完成的,如正六律,和五聲,協(xié)八風; 音樂的內容之本在于含天地精華,故而成為調節(jié)成敗得失的關鍵;音樂語匯的根本是“和”(和諧),“和” 的作用是使天下太平。如此看來,這一段對音樂的教化作用,音樂的管理,音樂的藝術手段,音樂的起源,音樂的內容之本,音樂的根本語匯等都一一作了回答,實在是中國美學史上不可多得的文獻資料。不消說,這一節(jié)雖是講音樂原理的,但儒家風教,溢于言表。
接著舉了 “穿井得一人”一例。此處行文節(jié)奏放慢,真能令讀者產(chǎn)生戲劇性的懸念,結論是“求能(智)之若此,不若無聞也” 。
下文“晉師己亥涉河”誤讀為 “三豕” 涉河,亦頗令人捧腹。《呂覽》多舊史佚事,妙生情趣,其作用是寓哲理于趣味之中。古文“己”與 “三” 、“亥”與 “豕”形體相近,故誤讀 “己亥”為 “三豕” ,鑄成笑料。形近而外,“豕”與“亥”古音通轉,用耳聞發(fā)現(xiàn)問題亦不易。子夏是習 “文學” 的孔門弟子,熟諳典籍,是傳《春秋》的學術領袖,審文字形、音至慎,故能隨即糾之曰: “非也,是己亥也!”后來“亥豕”成了文字形近而誤的典故,成語有“魯魚亥豕” ,可與 “背謬矛盾”對舉,頗可玩索。
全文舉例多立足于史實,均持之有故,但并非在同一平面上考察。齊桓公得管仲,吳王輕信伯嚭,說明審與不審會釀成不同結果,哀公聘問孔子,則明“驗之以理”的必要性,丁氏穿井和晉師涉河,重在了解辨別,故全文錯落有致,觀察角度各異。再說,聞賢人之說源于史實,“夔一條腿”有礙常情,穿井得人之說不合事物之情形,又“聞賢” 、“夔一足”之說類雅,“穿井” 、“涉河”舉例似俗,作者多方設例,不拘一格,散于各類,收于“是非之經(jīng)” ,頗有立體感。
需要指出的是,作者的結論,主張“驗之以理” 、“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還只是一種常識性的尊重事實的客觀態(tài)度,很難說就是科學的方法。但全文能融史實、事理、常情和事實而成散文藝術,堪稱融合史學和美學、科學和藝術的一種嘗試。而引用孔子的那一段話,概括了古代的音樂美學理論,其意義則遠遠超過原文關于如何分清是非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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