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用資戎事,臣勞為主憂。將征任土貢,更發濟川舟。擁傳星還去,過池鳳不留。唯高飲水節1,稍淺別家愁。落葉淮邊雨,孤山海上秋。遙知謝公興,微月上江樓2。
三、四典切。
【校記】
1.水,《全唐詩》一作“冰”。
2.上,《全唐詩》一作“在”。
【箋釋】
[劉相公] 劉晏(715—780),《舊唐書》卷一二三《劉晏傳》:“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人。年七歲,舉神童,授秘書省正字。累授夏縣令,有能名。歷殿中侍御史,遷度支郎中,杭、隴、華三州刺史,尋遷河南尹……入為京兆尹,頃之,加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判度支,委府事于司錄張群、杜亞,綜大體,議論號為稱職。無何,為酷吏敬羽所構,貶通州刺史。復入為京兆尹、戶部侍郎,判度支……寶應二年,遷吏部尚書、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租庸使。坐與中官程元振交通,元振得罪,晏罷相,為太子賓客。尋授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如故。”“晏理家以儉約稱,而重交敦舊,頗以財貨遺天下名士,故人多稱之。善訓諸子,咸有學藝。任事十余年,權勢之重,鄰于宰相,要官重職,頗出其門。既有材力,視事敏速,乘機無滯,然多任數,挾權貴,固恩澤,有口者必利啖之。當大歷時,事貴因循,軍國之用,皆仰于晏,未嘗檢轄。德宗嗣位,言事者稱轉運可罷者多矣。”又,《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永泰二年丙戌,以戶部尚書劉晏充東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東西道、湖南、荊南、山南東道轉運、常平、鑄錢、鹽鐵等事……至是天下財賦始分理焉。”此詩當作于永泰二年(766)劉晏赴江淮時。錢起又有《登劉賓客高齋(時公初退相)》:“能以功成疏寵位,不將心賞負云霞。林間客散孫弘閣,城上山宜綺季家。蝴蝶晴連池岸草,黃鸝晚出柳園花。日陪鯉也趨文苑,誰道門生隔絳紗?”
[土貢] 獻給皇帝的土產品。《漢書》卷九四《匈奴傳》:“物土貢,制外內。”顏師古注:“各因其土所生之物而貢之也。”
[飲水節] 《晉書》卷九〇《良吏傳·鄧攸》:“元帝以攸為太子中庶子。時吳郡闕守,人多欲之,帝以授攸。攸載米之郡,俸祿無所受,唯飲吳水而已……攸在郡刑政清明,百姓歡悅,為中興良守。”吳郡太守鄧攸赴任,自帶糧食,只飲用當地之水,其他一概不取。后遂用“飲水”用作稱美地方官清廉自守的典故。飲水,《全唐詩》一作“飲冰”,非也。《莊子·人間世》:“葉公子高將使于齊,問于仲尼曰:‘……吾食也執粗而不臧,爨無欲清之人。今吾朝受命而夕飲冰,我其內熱與!’”成玄英疏:“晨朝受詔,暮夕飲冰,足明怖懼憂愁,內心熏灼,詢道情切,達照此懷也。”葉公子高飲冰以解其受命后的焦慮心情,后因以“飲冰”喻指官吏受命后的惶恐不安。
[謝公興] 南齊謝朓為宣城太守,建臨江北樓,臨風吟詠,詩歌清麗婉轉。劉晏少時即號神童,能詩。此以謝氏喻指劉晏。
【輯評】
《詩藪外編·唐下》:唐人每同賦一題,必推擅場,如錢起《送劉相公》、李端《與郭都尉》之類。今同賦多不傳,即擅場者未必佳也。
《石園詩話》卷一:《南部新書》云:“《升平公主宅即席》詩,李端擅場。《送王相之幽鎮》詩,韓翃擅場。《送劉相巡江淮》詩,錢起擅場。”愚謂韓、錢兩詩皆六韻,韻同格調亦同。前四韻序事,第五韻寫景,末韻一則自念,一就劉相講,微有不同,而韓詩尤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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