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蔡元振序
古之州從事,皆自辟士,士亦擇所從,故賓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從事,皆命于朝,非惟守不得擇士,士亦不得擇所從,賓主豈盡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輒去也。故守之治,從事無為可也;守之不治,從事舉其政,亦勢然也。議者不原其勢,以為州之政當一出于守,從事舉其政,則為立異,為侵官。噫!從事可否其州事,職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則舍己之是,而求與之同,可乎?不可也。州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責,己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則舉其政,其孰為立異邪?其孰為侵官邪?議者未之思也。雖然,跡其所以然,豈士之所喜然哉?故曰:亦勢然也。
今四方之從事,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從事視其政之缺,不過室于嘆、途于議而已,脫然莫以為己事。反是焉,則激激亦奚以為也?求能自任其責者少矣。為從事乃爾,為公卿大夫仕于朝,不爾者其幾邪?
臨川蔡君從事于汀,始試其為政也。汀誠為州治也,蔡君可拱而坐也;誠未治也,人皆觀君也。無激也,無同也,惟其義而已矣,蔡君之任也;其異日官于朝,一于是而已矣,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歟!其行也,來求吾文,故序以送之。
唐荊川曰: 此文入題以后,照應獨為謹密,異于南豐諸文。
茅鹿門曰: 才焰少宕,特其所見亦有可取。
張孝先曰: 無激,無同,惟其義,固凡為政者所當知,亦君子立朝之軌則歟!范文正為廣德君司理,日抱具獄與太守爭是非,守數以盛怒臨之,公不為屈,歸必記其往復辨論之語于屏上。比去,守無所容。介甫行新政,方盛氣以待言者,程明道以數語折之。然則從事如文正,立朝如明道,無激無同之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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