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jīng)典文章賞析·韓愈《貞曜先生墓志銘》原文|注釋|賞析
韓愈
唐元和九年,歲在甲午,八月己亥,貞曜先生孟氏卒。無子,其配鄭氏以告,愈走位哭。且召張籍會哭。明日,使以錢如東都供葬事,諸嘗與往來者,咸來哭吊。韓氏遂以書告興元尹故相余慶。閏月,樊宗師使來吊,告葬期,征銘,愈哭曰。嗚呼! 吾尚忍銘吾友也夫!興元人以幣如孟氏賻,且來商家事,樊子使來速銘曰:“不則無以掩諸幽。”乃序而銘之。
先生諱郊,字東野,父庭玢,娶裴氏女,而選為昆山尉,生先生及二季郢、酆而卒。先生生六七年,端序則見,長而愈騫,涵而揉之,內(nèi)外完好,色夷氣清,可畏而親。及其為詩,劌目鉥心,刃迎縷解,鉤章棘句,掏擢胃腎。神施鬼設,間見層出。唯其大玩于詞,而與世抹摋,人皆劫劫,我獨有余。有以后時開先生者,曰:“吾既擠而與之矣。其猶足存邪?”年幾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來集京師,從進士試。既得即去。間四年,又以命來,為溧陽尉,迎侍溧上。去尉二年,而故相鄭公尹河南,奏為水陸轉(zhuǎn)運從事,試協(xié)律郎。親拜其母于門內(nèi)。母卒五年,而鄭公以節(jié)領興元軍,奏為其軍參謀,試大理評事,挈其妻行之興元,次于閿鄉(xiāng),暴疾卒,年六十四。買棺以斂,以二人輿歸。酆、郢皆在江南,十月庚申,樊子合凡贈賻,而葬之洛陽東其先人墓左,以余財附其家而供祀。將葬,張籍曰。先生揭德振華,于賢者故事有易名,況士哉! 如曰貞曜先生,則姓名字行有載,不待講說而明,皆曰然,遂用之。初先生所與俱學同姓簡,于世次為叔父,由給事中觀察浙東,曰:“生吾不能舉,死吾知恤其家。”
銘曰: 于戲貞曜! 維執(zhí)不猗,維出不訾,維卒不施,以昌其詩。
元和九年 (814),八月,韓愈的好友孟郊去世。孟郊比韓愈大十七歲,兩人在貞元八年 (792) 赴長安考試時相識,一見引為知己。孟郊得名在韓愈之先,但在仕途上一直不得意,46歲才中進士,50歲才做了一任溧陽尉的小官,家境貧寒。但韓愈十分推崇孟郊的才能,他們在文學方面頗有共同語言。韓愈長于散文,孟郊的五言詩很有名氣,時稱“孟詩韓筆”。在諸多朋友中,韓愈最為心折孟郊,二人時常聯(lián)句唱和。在他們周圍,聚集了一批同志,如文中提到的張籍、樊宗師等人,史稱“韓孟詩派”。
孟郊去世后,他的朋友們十分悲痛,送孟郊一個私謚“貞曜”。貞,正; 曜,光輝。韓愈親自撰寫墓志銘。古代人死了以后,為他撰寫一篇敘述其生平事跡的文章,刻石埋人墓中,叫做“志”; 志后還要附一段總括性的韻文,叫做“銘”。
這篇墓志銘的第一段,先敘述孟郊去世,他的朋友們辦理喪事的情況。大意為,元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貞曜孟先生去世了。他沒有兒子,他的夫人鄭氏派人來報告噩耗。我在自己家中設立了孟先生的靈位哭吊朋友,而且叫來好友張籍一同哭吊。(當時韓愈住在長安。) 第二天,又派人到東都洛陽,給孟先生家中送錢辦理喪事。一些經(jīng)常來往的朋友,因為不能遠去洛陽,都聚集在長安韓氏家中,在孟先生的靈位前哭奠他。于是寫信把這個消息報告任興元 (興元軍在今陜西省西南) 尹的前丞相鄭余慶。閏八月,另一位朋友樊宗師,從洛陽派人來告知孟先生下葬的日期,并請求為孟先生寫一篇銘文。我哭著說:“唉! 我難道還忍心為我的好朋友寫銘文嗎!”這時,鄭余慶送錢到孟氏家里協(xié)助喪事,商量孟家的家事安排。樊宗師又派人來催寫銘文,說“如果再不寫,就耽誤下葬了”,于是作了這篇墓志,并刻石以銘。第一段,敘事簡潔,不顯繁冗。
第二段寫孟郊的為人和詩歌成就。大意為: 孟先生名郊,字東野。父親名叫庭玢,母親姓裴。孟庭玢做過崑山縣尉的官,生了孟郊和他的兩個弟弟孟酆、孟郢后,就死了。孟郊在只有六七歲的時候,就已經(jīng)嶄露頭角,長大后更為超然不群,能夠包涵一切而加以矯正,內(nèi)心的修養(yǎng)和外在的待人接物方面都完美無缺,神色平和,氣概清朗,使人既感敬畏,又覺可親。至于他所作的詩,則出語驚人,刺人心目,紛繁的頭緒到了他的筆下立即迎刃而解。他的詩句,奇特高古,佶屈聱牙,好像是從五臟六腑里挖出來的,拔出來的。其造詣之高,如鬼斧神工,層出不窮。只是他專心從事文學創(chuàng)作,對世人追求的名利地位,卻一筆抹煞,毫不關心。人人都汲汲追求,心意不舒,患得患失;只有孟先生獨自閑暇自得。別人以“落后于當時”的話來開導他,他只是說:“我已經(jīng)把一切名利推給別人了,難道還要為這些事操什么心嗎!”這一段盛贊孟郊的為人品德,及其詩歌的高深造詣。
第三段,講孟郊的科第仕履。大意是說,孟郊到了46歲的時候,才遵從母命進京赴考,中了進士就回去了。過了四年,又奉母命來京在吏部候選,被任命為溧陽縣尉,迎接母親到溧陽去,親自奉養(yǎng)。從縣尉離職后,過了兩年,鄭余慶任河南尹,讓孟郊擔任自己下屬的水陸運判官職務,并署理協(xié)律郎,還親自迎拜孟郊的母親。孟母去世后五年,鄭余慶奉命管理興元軍,又以孟郊為參謀,代理大理寺評事,掌管獄訟。這一段,講孟郊的生平仕履。孟郊沒有擔任過重要職務,所以只是娓娓道來,突出的是他侍母盡孝的品德,使人不由肅然起敬。
第四段大意為:孟先生帶著他的妻子到興元去任職,走到閿鄉(xiāng),得了暴病去世,享年64歲。妻子買棺裝斂遺體,找了兩個人把他運回來。當時他的兩個弟弟,都在江南,不及回鄉(xiāng)。十月庚申日,樊宗師會合所有朋友贈送的錢,把孟先生葬在洛陽他父親的墳墓左側(cè),把剩下的錢留給他的家屬,以供祭祀。臨下葬的時候,張籍說:“孟先生樹立道德典范,振起文采風流,可以光照千古。對于賢德的人,從前的舊例,是要另給他起一個稱呼的,何況孟先生經(jīng)歷了縣尉、幕府從事的職務,可以算是上士了。如果為他立一個謚號叫做貞曜先生,他的姓名字號將要得到記載,他的功業(yè),不必等人解說就都明白了。”大家都說:“是這樣。”于是采用了這個謚號。這一段,詳細記載孟郊生病、故世、營葬的贈謚等事。
第五段,順帶敘述孟郊一個親戚的行為。這個人姓孟名簡,按世次應為孟郊的叔父,由給事中外調(diào)為浙東觀察使,職位比較高。他說:“孟郊活著的時候,我沒能抬舉他;他死了,我會記得周濟他的家屬。”以閑語結(jié)束全篇。清人沈欽韓說,這一筆意在諷刺,因前文敘述贈錢助葬的人中,并沒有提及孟簡。
最后是銘文。“于戲”,讀為“嗚呼”,嘆息的聲音。維,發(fā)語詞。執(zhí),操守,不猗,不倚靠,即直立。“維執(zhí)不猗”,是說孟郊的操守正直,也就是他謚號中“貞”的意思。訾,量。維出不訾,是說孟郊表現(xiàn)出來的行為光明磊落,不可限量,也就是他謚號中“曜”的意思。維卒不施,以昌其詩,是說他雖有很高的德行才能,卻終于沒有施用的機會,只有表現(xiàn)在他的詩中,使他詩歌的成就昌盛光大。
孟郊一生貧寒,仕途失意。據(jù)說他在作溧陽尉時,每天到城外風景秀麗的地方賦詩,不肯好好管事,上司沒有辦法,只好派人替他管事,分其半俸。但他為人正直,胸襟恬淡,詩歌高古,使韓愈深深敬服,二人遂成為終生好友。這篇墓志銘,著力表現(xiàn)孟郊人格與詩品兩個方面,這正是韓愈最為心折之處,所以也是最容易動人之處。字里行間,蘊含了作者對亡友的深切哀痛和他們生死不磨的真摯友情。
韓愈平時的文章,并不像這篇墓志銘那樣艱澀難讀。而孟郊文字的風格卻是艱澀的。韓愈在《薦士》詩中說孟郊的作品,“橫空盤硬語,妥貼力排奡(ao,古代勇力之士)”,在這篇銘文里也說他的詩是“鉤章棘句”,“劌” (gu),用力割) 目鉥(shu,用長針刺穿) 心”。或許這篇墓志銘,正是在著意模仿孟郊的這種瘦硬古拙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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