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蘇軾《劉沈之履》原文|注釋|賞析
蘇軾
南史,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履,即與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還,不肯復取。又沈驎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驎士笑曰:“是卿履耶?”即與之。鄰人得所失履,送還,驎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雖小事,然處世當如驎士,不當如凝之也。
散文的筆法,自唐代開始的“古文運動”鼎新革陳,已一掃漢魏以來的浮夸虛空的文風,到了唐宋八大家集大成者蘇軾的手上,高山大川抒情之文,能暢達心態情思,而款款別致隨筆,不動聲色道來,狀物敘事論理,鞭辟人事,入木三分。作為讀書筆記的《劉、沈之履》,隨取《南史·隱逸傳》中兩隱士對自己“所著履”為人誤認拿走又送還的取舍態度,臧否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處世哲學,于微小處見東坡精神。
劉凝之、沈驎士皆為南朝著名的隱士,在當時都以名節清逸風雅而為人稱道。有意思的是,兩位名士在對待同樣性質的“所著履為人誤認去而復還”的小節上,風格表現卻一東一西,大相徑庭。劉凝之、沈驎士所著履皆為人所認,“即與之”,兩人都不加理論瀟灑地脫下蔽足之物給了索履之人。在“即與之”這一層上,都反映了兩位名士不計個人得失、與人為便的優雅大度。事理發展下去,劉、沈的舉措便分道揚鑣了。認錯劉凝之鞋的“馬大哈”,“得所失履”,知錯改錯,把誤認的鞋送還原主時,劉凝之卻“不肯復取”,死活不要了。而沈驎士又如何呢?“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痹趺?,不是您老兄的鞋? 好吧! 那我就收回了。既然不是您老兄自己的鞋,您不想要了,而歸還原主,哪能再強迫您老兄收下呢?給哈哈老兄以糾正錯誤的時間和機會,這正是沈驎士高于劉凝之的地方。即便退一步說,當初劉、沈明知他人錯認鞋,而把鞋給了他人,算是縱容他人犯錯誤,那么當他人知錯而璧還時,劉氏卻“不肯復取”,不給人以改錯的機會,等于縱容他人也是縱容自己再犯錯誤。而沈氏卻“笑而受之”,事理原本怎樣,周折一番,仍還它怎樣,實事求是也。您老兄馬大哈錯認了鞋,不自知,不為罪也! 現在認錯了,送還,當然既往不咎,寬大為本,這才是真君子真名士風度。
“此雖小事,然處世當如驎士,不當如凝之也。”東坡在此文中首肯的沈驎士的處世哲學,正是他自己恬淡自然的待人接物的旁注,淡于蠅蠅功名,疏于茍且利祿,隨緣而適。短文中,東坡好沈之意,僅寫沈之二“笑”,即寫盡沈之優雅自如的風度。一笑為:“笑曰:‘是卿履耶?’即與之”; 二笑為“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散文的敘事寫人的筆法,漂亮得不能再比這更漂亮了。
至于東坡褒揚的沈驎士的處世哲學,“當”與“不當”,公允與否,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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