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氏·吳歌》愛情詩詞原文與賞析
甘認
乞娘打子好心焦,寫封情書寄在我郎標; 有舍徒流、遷配、碎剮、凌遲,天大罪名阿奴自去認,教郎千萬再來遭。
在封建社會中,婦女的命運極為悲慘。她們是男人的奴隸,生兒育女的工具,操持家務的機器,完全沒有獨立的生活地位。只有在婚戀中,當她們與丈夫或情人產生了真誠的愛情時,在這種平等的感情需要中,她們才發現了自己的存在,認識到了生活的價值。所以,她們往往視愛情比生命更寶貴,為之而生,為之而死。也許正因為如此,歷代婦女對愛情的追求,通常都表現出比男子更加熱烈執著的情感,更加勇敢堅定的意志,也更加富有甘愿犧牲的精神。明代社會,由于資本主義因素的萌芽生長,風氣比較開放,市民階層尤其如此。這就使明代民歌中出現了大量的關于男女私情的歌唱,而其中的婦女形象則表現得格外大膽潑辣,無所畏懼。這首《吳歌》(“甘認”)就是代表之一。
少女的私情被母親發現,千般勸說,百般威脅,均不能使少女改變主意,于是招來一頓毒打。“乞”作“被”或“給”講。“子”即了,是吳語中的語助詞。“乞娘打子好心焦,寫封情書寄在我郎標。”少女被母親打后,既不畏懼,更無后悔,只是心中分外焦急,唯恐這場毒打嚇跑了她那軟弱的情郎,因而急忙寫信去安慰情郎,表白自己的胸懷。她不顧惜自己的遍體傷痛,一片癡心柔情全在情郎身上。由此可見,這場毒打必定十分厲害,從而驚動了四鄰,才使少女擔心情郎知曉后會畏懼而不敢再來;也可見少女對自己情郎的性格知之甚深。倘若情郎性情剛烈、愛戀熾熱猶如自己,少女想必不會焦心以致于是。盡管如此,少女已經將自己的全部身心都獻給了她的情郎,愛情的意義已經超越了這位情郎本人。對于少女而言,維護這愛情,就是爭得了愛情自由的權利。所以她在忍受母親的毒打時首先想到的,就是她以生命系之的愛情。她要用自己的犧牲去鼓舞情郎的勇氣,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得愛的自由。少女在給情郎的信中堅定地宣稱:“有舍徒流、遷配、碎剮、凌遲,天大罪名阿奴自去認,教郎千萬再來遭。”“舍”即“啥”。“徒流”、“遷配”指原地服刑與流放服役;“碎剮”同于“凌遲”,這是宋元以來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徒流、遷配、碎剮、凌遲”代表了封建社會的一切刑罰和最殘酷的死刑方式,而用一“舍”字統領,顯示了少女對封建道德法規的極端輕蔑和追求自由、幸福的堅定決心:只要能讓我再得到一次愛情的歡樂,再享受一次愛情的甜蜜,縱然是徒刑苦役無邊,縱然是流放到海角天涯,縱然是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自去認領! 這就是“甘認”——為了愛情而心甘情愿的犧牲。在這里,少女不僅僅在反抗封建禮教,而且,為了追求愛情的自由,她用自己的生命向禮教的基石——封建政治制度發起勇敢的挑戰!
這是一篇愛情自由的戰斗宣言。它通過一個小小的情節(挨打寫信)塑造了一個熱情而堅貞不屈的少女形象。全篇不過四十余字,而她那剛強的性格、熱烈的情感、無畏的勇氣,甘愿犧牲的精神,都給讀者留下了強烈而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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