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良大夫趙盾受屈》鑒賞
(節自 《晉世家》)
十四年,靈公壯,侈,厚斂以雕墻①。從臺上彈人,觀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②,不熟。靈公怒,殺宰夫,使婦人持其尸出棄之。過朝,趙盾、士會前數諫不聽③。已,又見死人手,二人前諫。士會先諫,不聽。靈公患之,使鉏麑刺趙盾④。盾閨門開,居處節,鉏麑退嘆曰: “殺忠臣,棄君命,罪一也。” 遂觸樹而死。
初,盾常田首山,見桑下有餓人,餓人示瞇明也⑤。盾與之食,食其半,問其故,曰: “宦三年,未知母之存不,愿遺母。” 盾義之,益與之飯肉。已而,為晉宰夫,趙盾弗復知也。
九月,晉靈公飲趙盾酒,伏甲將攻盾。公宰示瞇明知之,恐盾醉不能起,而進曰: “君賜臣觴三行⑥,可以罷。” 欲以去趙盾,令先毋及難。盾既去,靈公伏士未會,先縱齧狗名敖⑦,明為盾搏殺狗。盾曰: “棄人用狗,雖猛何為。” 然不知明之為陰德也。已而,靈公縱伏士出逐趙盾。示瞇明反擊靈公之伏士,伏士不能進而竟脫盾。盾問其故,曰: “我桑下餓人。” 問其名,弗告; 明亦因亡去。盾遂奔,未出晉境。
乙丑,盾昆弟將軍趙穿襲殺靈公于桃園,而迎趙盾。趙盾素貴,得民和。靈公少侈,民不附,故為弒易。盾復位,晉太史董狐書曰:“趙盾弒其君。” 以視于朝。盾曰: “弒者趙穿,我無罪。” 太史曰:“子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誅國亂,非子而誰?” 孔子聞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宣子⑧,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出疆乃免。”
【譯文】 晉靈公十四年,靈公已長成壯年了。他卻驕奢淫逸,橫征暴斂,用以雕梁畫墻。有時,還蹲在臺上用彈弓打人,以觀賞那些避丸人的狼狽樣子。一次,有個廚夫煮熊掌未熟,靈公怒氣沖沖,就將廚夫殺了,還叫婦人把尸體弄出去扔掉。在上朝的時候,執政大臣趙盾和士會屢次向靈公進諫,他都不聽。后來,他們又看見死人的手,二人又前去進諫。這次是士會先去進諫,靈公沒聽。靈公害怕趙盾再去進諫,便派鉏麑去刺殺趙盾。趙盾的住房門大開著,他的一舉一動都有禮節,鉏麑退轉身而嘆息地說: “殺死忠臣和違背君命,其罪名是一樣的。” 于是,鉏麑便在趙盾庭中的樹上撞死了。
當初,趙盾常常去首山打獵。一次,他看見桑樹下有一個饑餓之人,這人名叫示瞇明。趙盾給了他些食物,這人只吃了一半,趙盾問他為何不吃完。這人說: “我做了三年官,不知母親還在不在人世,我把這些食物留給母親。” 趙盾認為這人很義氣,便又給了他更多的飯和肉。后來,這人做了晉君的廚夫,趙盾對這些就不知道了。
十四年九月,晉靈公請趙盾飲酒,暗地里埋伏甲兵襲擊趙盾。靈公的廚師示瞇明知道此事,他擔心趙盾酒醉不能站起來逃走,因而對趙盾說: “君王賜你飲酒,酒令行三巡后,你就要停飲而走。” 示瞇明想以此使趙盾脫險,使其不至于受難。趙盾照此計而離開時,靈公的伏兵未會齊。靈公一時沒法,就先放出一條名叫敖的兇狠的狗去咬趙盾。示瞇明為救趙盾,就與狗拼搏并把狗殺了。趙盾說: “不用人而用狗,狗雖然兇猛,又有什么作用?” 然而他卻不知道示瞇明是在報答他的恩德。后來,靈公又縱使伏兵出來追趕趙盾,示瞇明又反過去阻擊靈公的伏兵。這些伏兵不能夠前進,竟然使得趙盾脫逃。趙盾問示瞇明為什么要救他,示瞇明說: “我就是桑樹下那個饑餓之人。” 又問他姓名,示瞇明沒有告知; 示瞇明也因此而逃亡別處。趙盾于是逃跑了,但未出晉國的境地。
乙丑這天,趙盾有個做將軍的弟弟叫趙穿,他在桃園襲殺了晉靈公,并迎接趙盾回宮。趙盾素來品德高貴和氣,很得民眾擁護; 晉靈公少年時就奢侈淫蕩,民眾不歸附他,所以被人殺死是很容易的。趙盾 (回來擁立晉成公) 恢復官位,繼續執政。晉國的太史官董狐在史冊上寫道: “趙盾殺了他的國君。” 并將此記載拿給朝中的人看。趙盾說: “殺靈公的人是趙穿,我是無罪的。” 太史董狐說: “你是正卿,逃亡時不出晉國的國境,返回來后又不誅殺亂國的人,不是你殺了靈公又是誰呢?” 孔子聞聽此事后,說: “董狐是古時的賢良史官,他寫史書依法不隱瞞趙盾的罪行; 宣子 (趙盾) 是位賢良的大夫,因為法禮而蒙受了冤屈,真可惜呀! 他如果逃出國境,就可避免此冤枉了。”
【鑒賞】 本文通過晉執政大夫趙盾的二三事,表現了他為國事而蒙受冤屈的賢良品質,同時亦針砭了晉靈公的驕奢淫逸,草菅人命,殘害忠良的惡行。
文章先寫趙盾進諫靈公,勸阻他不要任意殺人。靈公不僅不聽,反而派鉏麑去刺殺他。鉏麑到趙盾家,見他房門大開,光明磊落,一舉一動均有禮節,知道趙盾是個忠臣,便退而嘆曰: “殺忠臣,棄君命,罪一也。” 于是,他寧可“棄君命” 而不愿 “殺忠臣”,遂觸樹而死。鉏麑的選擇突出了靈公之 “惡” 與趙盾之“忠”。
接著,文章追述趙盾狩獵首山時,曾救助一饑餓之人示瞇明,此人后來成了晉君的廚夫。在晉靈公邀趙盾飲酒,欲殺他之時,他勸趙盾 “觴三行,可以罷”; 后又搏殺靈公放出的惡犬; 反擊靈公之伏士,救助趙盾脫險,并隱姓埋名逃亡而去。這里,文章以示瞇明的舍身相救突出趙盾關愛受苦受難之人的“善”。
最后,趙盾的昆弟趙穿襲殺靈公,他回朝擁立晉成公,重新執政以后,太史董狐以為他逃亡不出國境,回朝又不誅殺趙穿,似乎與趙穿勾結,蓄謀殺靈公,故按君臣上下之禮法,在史冊上給他記上一筆: “趙盾弒其君。” 他雖作了辯解,但也無法改變這一記載。以至孔子都嘆惜: “宣子,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此事表現了趙盾以國事 (大局) 為重,寧可自己受屈的 “賢”。
“忠”、“善”、“賢”集于一身,趙盾 “良大夫” 的形象得到了鮮明的再現。此外,文章將順敘與插敘相結合,對話與行動相交錯,情節曲折,常常出人意外,增添了不少令人思索與回味的余地。
注釋
①雕:刻畫。②胹(er):煮;煮爛。熊蹯 (fan):熊掌。③趙盾: 即趙宣子,趙衰之子,春秋時晉國執政。晉襄公七年 (前621),任中軍元帥,掌握國政。晉靈公十四年 (前607)避靈公殺害出走,未出境。其族弟趙穿殺死靈公,他回來擁立成公,繼續執政。士會: 春秋時晉大夫,字季。其食邑在隨 (今山西介休縣東南),故稱隨會,亦稱隨季、隨武子。后更受范地 (今山東梁山縣西北),稱范會、范武子。晉哀公死,使秦迎立公子雍,為趙盾所拒,因而奔秦。秦用其謀,晉國害怕,便派人誘其歸,后歸晉執政。④鉏麑 (chu ni): 晉國的力士。⑤首山: 也叫雷首山。在今山西永濟縣南。示瞇明:《左傳》稱 “提彌明”。⑥觴三行: 行酒令三巡。⑦敖: 狗四尺長叫 “敖”。⑧不隱: 不隱瞞趙盾的所謂罪行。宣子: 趙盾的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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