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孝文時,為燕相,至將軍。》鑒賞
布乃稱曰[1]:“窮困不能辱身下志,非人也;富貴不能快意,非賢也。”于是嘗有德者厚報之,有怨者必以法滅之。吳楚反時[2],以軍功封俞侯[3],復為燕相。燕齊之間皆為欒布立社[4],號曰欒公社。
景帝中五年薨。子賁嗣,為太常[5],犧牲不如令[6],國除。
【段意】 欒布為燕相,報德報怨,于民有惠澤,民間為之立社。吳楚七國之亂時,以軍功封俞侯。
注釋
[1]稱:宣稱。[2]吳楚反:景帝三年(前154),吳王劉濞、楚王劉戊等發動武裝叛亂。[3]俞:通“鄃”,縣名,故城在今山東夏津東。[4]立社:建造祠廟。[5]太常:官名,掌宗廟禮儀。[6]犧牲不如令:祭祀用的牲畜不合規定。
上一篇:《史記·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欒布者,梁人也[1].》鑒賞
下一篇:《史記·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太史公》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