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太史公》鑒賞
以項羽之氣[1],而季布以勇顯于楚,身屨(典)〔覆〕軍搴旗者數(shù)矣[2],可謂壯士。然至被刑戮,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負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3],故終為漢名將。賢者誠重其死。夫婢妾賤人感慨而自殺者[4],非能勇也,其計畫無復之耳[5]。欒布哭彭越,趣湯如歸者,彼誠知所處[6],不自重其死。雖往古烈士,何以加哉[7]!
【段意】 作者論贊。贊揚季布為實現(xiàn)抱負,忍辱不死,乃是真勇;欒布知道怎樣處理生死,趨湯如歸,堪稱烈士。
注釋
[1]以:因。全句說,因為項羽崇尚氣力,所以季布以勇氣聞名于楚。[2]覆軍搴(qian)旗:消滅敵軍,拔取敵旗。[3]用其未足:發(fā)揮還沒有施展出來的才能。[4]感慨而自殺:感到憤慨就自殺。[5]其計畫無復之耳:他們的愿望無法實現(xiàn)罷了。復:實踐。[6]知所處:知道怎樣處理生死。[7]烈士:立志建功立業(yè)或重義輕生的人。加: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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