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漢十二年[1],曲周侯酈商以丞相將兵擊黥布有功。》鑒賞
高祖舉列侯功臣[2],思酈食其。酈食其子酈疥數將兵,功未當侯,上以其父故,封疥為高梁侯[3]。后更食武遂[4],嗣三世。元狩元年中[5],武遂侯平坐詐詔衡山王取百斤金[6],當棄市[7],病死,國除也[8]。
【段意】 酈商及酈食其子孫的封蔭情況。
注釋
[1]漢十二年:公元前195年。[2]舉:舉拔、分封。[3]高梁:邑名,在今山西臨汾東北。[4]更食武遂:更改他的封地到武遂(今山西臨汾西南)。食:食邑,封地。[5]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6]武遂侯平坐詐詔一句:酈食其的重孫酈平因謊稱皇帝詔令、取走衡山王金百斤而犯罪。坐:因……而犯法。[7]當:判罪。棄市:在鬧市殺頭、暴尸街頭示眾。[8]國除:封國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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