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余話》解說與賞析
李昌祺
宋代文言小說數量相當可觀,但其功績主要在于對軼聞奇事的收集整理,而不在于創作。雖然也有少數較好的作品,但總的來說,它們在題材上和表現手法上重因襲而不重獨創,缺乏沖破唐人小說藩籬的能力和勇氣,其結果是“既失六朝志怪之古質,復無唐人傳奇之纏綿”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它既不能繼承前代小說的優秀傳統,更無法獨辟蹊徑,啟迪后人。于是,文言小說的發展中落了。元明兩代的文言小說基本上是宋以來中落趨勢的延續。其間,元代的情況更糟。到明代,則有作者開始在困境中作突圍的嘗試。這嘗試的代表作品,有瞿佑的《剪燈新話》、李昌祺的《剪燈余話》和邵景詹的《覓燈因話》等。雖然這些作品從形式到內容都模仿唐傳奇,而且“文筆殊冗弱不相副” (《中國小說史略》),然而,倘若沒有明傳奇作為過渡,也許在清初就不可能出現《聊齋志異》為代表的文言小說高峰。以上所列“三話”為代表的明代傳奇小說,其最大功績,正在于它的傳承作用。
《剪燈余話》的作者李昌祺,名禎,以字行,廬陵人。永樂二年(1402)進士,選為庶吉士。他學識廣博,曾任禮部主客郎中。洪熙元年(1425)任官河南,清廉剛正,救災恤貧,數月而政化大行。后家居二十余年,過著不入官府的清貧生活。著作有《運甓漫稿》、《容膝軒草》、《僑庵詩余》等。其仿效瞿佑《剪燈新話》所作的《剪燈余話》曾遭到時人譏議。都穆在 《都公談纂》中說:“景泰間,韓都憲雍巡撫江西,以廬陵鄉賢祀學宮,昌祺獨以作《余話》不得入,著述可不慎歟!”
《剪燈余話》共二十二篇,題材上和《剪燈新話》相近,篇數亦大體相等。《剪燈余話》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成就并不突出,但它和《剪燈新話》、《覓燈因話》一樣,不僅在文言小說發展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視,而且它們都曾給了后來的擬話本以相當的影響,“三言”、“二拍”都曾在其中擷取素材。
《剪燈余話》有誦芬室叢刊本五卷,1957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將它附于《剪燈新話》之后出版。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新一版《剪燈新話》也將《剪燈余話》和《覓燈因話》附刊于后。
《剪燈余話》無疑是以宣揚儒家倫理思想為創作目的。劉敬所寫的序文說它: “于以美善,于以刺惡,或凜若斧鉞,或褒若華袞,可以感發人之善心,可以懲創人之佚志,省之者足以興,聞之者足以戒,斯豈傅巖之近詞,實乃薇垣之佳制也。”盡管作者自稱是閑暇之作,整部作品所體現的嚴格倫理思想卻明確地表明了他的美刺勸懲態度;但實際上,作品所產生的社會效果并不完全與作者維護理學教條的愿望一致,這卻是作者始料未及的。
首先,作者通過說鬼道狐表達了自己的勸懲思想。這集中表現在《長安夜行錄》、《月夜彈琴記》等小說中。這兩篇小說一個十分相似之處,是陰魂要求現世人們為她們洗去冤屈、恢復名譽。《長安夜行錄》通過主人公期仁的奇遇,描寫了一個唐代賣餅師之妻蒙受冤屈的故事,揭露了上層統治者奪人妻女的罪行。女主人公通過期仁之口,向世人宣稱她是一位守節的貞女,而不是《本事詩》中所說的失貞之婦。《月夜彈琴記》中,宋代譚節婦趙氏因為不甘受辱于元兵,視死如歸,結果影留人世,魂上仙界。這兩篇小說都表現了這樣一種思想:死生事小,失節事大。作者的用意無非想向世人宣揚傳統的倫理道德規范。
《剪燈余話》宣揚傳統倫理道德規范第二種表達方式是對世俗人生的直接懲勸,《鸞鸞傳》、《瓊奴傳》、《賈云華還魂記》均可作如是觀。這一類小說主要通過愛情或婚姻故事的敘述來表達作者的倫理道德觀念。這其中當然也涉及忠于愛情的美好品德,但更主要的還是從一而終的儒家倫理思想。《鸞鸞傳》中的趙鸞鸞和柳穎的愛情是一出凄婉欲絕、充滿憂患的悲劇,其中自然滲入了濃烈的如泣如訴的情感眷戀,表達了某種婚姻理想。但是,在作者的理性審視中,更多的是以節義道德標準來對他們進行表彰。同樣,《瓊奴傳》中的瓊奴在為丈夫雪冤之后自沉于冢側池中,也終于得到了禮部所旌之“賢義婦之墓”的殊榮。即便在最富浪漫氣息的《賈云華還魂記》中,女主人公賈云華雖然敢于沖破封建禮教的約束,和魏鵬偷情約會,逾墻相私。然而,當她的母親不同意這門親事的時候,賈云華雖然為感情的失落而痛苦萬分,但又不能不匍匐在父母之命和從一而終的道德規范面前,臨死前說的只是:“女子事人,惟一而已,茍圖他顧,則人盡夫也,鬼神其謂我何!”正因賈云華在對愛情的執著中包含著對于傳統倫理觀念的忠貞,她才得以在陰界的恩賜下借尸還魂,與魏鵬團圓。在這一系列小說中,作者在頌揚生死不渝的愛情的同時,幾乎都沒有忘記宣揚封建倫理道德。
第三,《剪燈余話》通過宣揚陰間清明的法治以達到其勸懲目的。這主要表現在《何思明游酆都錄》、《兩川都轄院志》和《泰山御史傳》等篇目中。《何思明游酆都錄》里的何思明是個以性學自任而不喜佛、老之人,曾著《警論》三篇,推明天理,辯析異端,對天地鬼神大加撻伐,結果被拖入酆都,受到冥官的一頓呵責。由于誣罔鬼神,官品也從六品降為七品,并且親眼看到了人間不法之徒在地獄所受的種種酷刑,所以返魂以后便大叫:“二教之大,鬼神之著,其至矣乎!”而他自己也“以清慎自將,并無瑕玷”,終于達到了懲勸的目的。在《泰山御史傳》中,這種思想表達得更為直接明了。宋珪因為“經明行修”,被上帝召為泰山御史,在任職期間遇到其友秦軫,諄諄告誡他應遵紀守禮,公正廉明,并將自己的陰間彈文讓秦軫轉錄人世,“使知幽冥法度,更是謹嚴,凡在章述,務惇誠實,不可謂生前作事,地府罔知。《度人經》云:‘諸天記人功過,毫分無失。’斷非虛語也”。在這些篇章里,作者構筑了一個儼然和現實世界一一對應的地獄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生死輪回思想成了這個世界的核心,作者告誡人們:縱使逃脫了現世倫理規范的懲罰,也難逃遁地獄世界的恢恢法網。通過對陰間世界賞罰分明的敘述以達到對現世人生進行懲勸的目的,這種模式,在后來的中國古典小說中也屢屢出現,許多作品一旦無法解釋悲劇的必然性時,便陡然生出一個地獄世界來解決矛盾,以平撫世人的怨氣。
《剪燈余話》的部分作品在進行封建說教的同時,也比較成功地表達了作者的個人情感,塑造了一些較為鮮明的人物形象。一方面,由于它是將這種思想借助說鬼道狐的形式表達出來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沖淡了說教的氣息,另一方面,作者也確實深刻體會到了部分現實情感,這種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和儒家倫理是相悖的,從而增加了《剪燈余話》的審美成分。
李昌祺曾經兩度奉朝廷之命撫恤災民,“兩涉憂患,飽食之日少”,使他有可能比較真切地體會到黎民百姓的苦難和悲哀。這種對現實苦難的領悟使他在情感上和嚴格的儒家正統思想有一定的齟齬,從而使作品富有熱情洋溢的現實內容。尤其表現在一系列反映愛情婚姻的作品中,如《連理樹記》、《田洙遇薛濤聯句記》、《秋夕訪琵琶亭記》、《鸞鸞傳》、《鳳尾草記》、《瓊奴傳》、《芙蓉屏記》、《秋千會記》和《賈云華還魂記》等。雖然在這個系列中,部分作品正如我們前面所述那樣被作者納入了嚴格的儒家理性系統中(這主要指結尾處作者的理性表現而言),但從整部作品來看,應該說,這種納入是牽強的,整個情節的邏輯發展并不足以使作品獲得如此效應。顯而易見,作者的情感與理性發生了沖突。然而,我們考察一部作品,不在于作者想在作品中表達什么,而是作者在作品中已經表達了什么。
《剪燈余話》中描寫愛情婚姻作品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描寫人間世俗的愛情與婚姻,另一類則是人與鬼的戀情。
在人間的愛情與婚姻這個系列中,一個十分有意思的現象是,絕大部分篇章是悲劇結局,即使是以大團圓為結尾的《芙蓉屏記》、《秋千會記》,其中的愛情婚姻也歷遭坎坷。《芙蓉屏記》中,由于歹徒的謀害,女主人公做了尼姑,男主人公流落街頭,歷經苦難才得團圓。而當他們雙雙前來感謝他們的恩公時,恩公已逝,陡增了一種惆悵、失落之感。《秋千會記》中,拜住和速哥失里的愛情在受阻時,速哥失里只有自縊,不過由于縊而未死,由拜住破棺攜走才得以團圓。然而在結尾,作者忽然加入了拜住之幼子黑廝位至樞密使,因面臨國破家亡之禍,而皇帝又不聽死守之諫,乃入沙漠而不知所終的情節。簡言之,縱使是男女主人公故事本身不是悲劇,整部小說的結尾處卻熔鑄進一種凄涼、迷惘、憂郁的氣息,使作品最后流露出來的不是愛情婚姻的幸福,而是人生的不測、命運的乖蹇和世間的無盡苦難,從而使作品同樣帶有悲劇的意味。
而在《連理樹記》、《鸞鸞傳》、《鳳尾草記》、《瓊奴傳》和《賈云華還魂記》中,無不是一場接一場的愛情婚姻悲劇。《連理樹記》中,當粹奴和蓬萊的愛情經過千辛萬苦終于成為現實之后,為了使愛情得以保全,粹奴寧肯不赴功名,然終亦未能逃脫兵災盜亂,一家戕盡,蓬萊自刎,一個幸福的家庭破滅了。現世的愛情悲劇使他們墓上“各生一樹相向,枝連柯抱,糾結不可解”,叢叢密密的連理樹以一種無聲的力量控訴著人世間的苦難。在《賈云華還魂記》中,雖然小說最后因為賈云華的借尸還魂而成為一部喜劇,然而,借尸還魂只是作者的美妙幻想,小說的真正結局是賈云華的自盡,而綿亙于小說中的真正悲劇情緒則是男主人公所說的:“云高地厚,莫訴衷腸;玉容花貌,宛在目旁;斷弦裂鏡,零落無光;人非物是,徒有涕滂!”從嚴格的意義上講,《賈云華還魂記》仍是一出悲劇,因為作者所敘述的畢竟是一場現世人生的婚姻,而非一出拖著光明尾巴的人鬼混雜的鬧劇。
在這一系列人間的婚姻悲劇中,我們不難體會到,男女主人公的愛情婚姻歷經了種種坎坷苦難,而最終未能逃脫悲劇的追蹤。這一方面反映了殘酷現實的摧殘與迫害使主人公們面對命運無可奈何,另一方面也表達了主人公們以自我犧牲所陳述的對人間罪惡的強烈憤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激進意識。
愛情婚姻小說的另一序列是人鬼相戀,《田洙遇薛濤聯句記》、《秋夕訪琵琶亭記》等均屬此類。應該說,較之于人與人相戀的小說,這類作品的主人公顯得幸福得多。在小說中,作者所竭力展示的是男女主人公們那旖旎、美麗和溫馨的愛情生活。作者清醒地意識到,這種美滿婚姻在當時的現實中是無法存在的,甚至人鬼相戀也同樣不能避免悲劇:田洙在家長的脅迫下與薛濤痛苦地分手了(《田洙遇薛濤聯句記》),而沈韶與鄭婉娥的愛情故事也因冥契已盡而了結(《秋夕訪琵琶亭記》),無論是人與人相戀還是人與鬼相戀,現實情感的深刻體驗使作者無法回避悲劇,這充分顯示了作者忠于現實的創作精神。
在《剪燈余話》中,還有《武平靈怪錄》、《幔亭遇仙記》、《江廟泥神記》、《聽經猿記》 等記異述怪的小說和《青城舞劍錄》、《洞天花燭記》 等敘說退隱思想的小說。然而,它們并不能反映 《剪燈余話》 的總體思想和藝術成就。
《剪燈余話》的總體成就并不高,它的價值在于完成一種文學形式的聯接與過渡的任務。這部作品在諸多方面均無大的突破,而從藝術本身來考察,這種缺陷就更加突出了。
在《剪燈余話》中,情節的支離成為小說一個相當大的弊病。這部小說的篇目雖然和《剪燈新話》相近,但字數幾乎超出一倍。作者常常在小說中炫耀自己的才學,穿插進許多與正文并無太多關系的詩歌。這種現象幾乎每篇都存在。這些詩歌大大淡化了情節邏輯發展的緊密性,削弱了人物形象的塑造。當然,就其詩歌本身來說,有的寫得不錯,如《秋夕訪琵琶亭記》中的長篇歌行《琵琶佳遇詩》及其他作品中的個別詩確實寫得別有情趣。但許多詩歌平淡無味,成了作者賣弄才學的工具。這對于小說創作是一個相當大的損害。
《剪燈余話》中另一個較大的缺陷就是非形象的敘述過多。作者的意圖似乎是全心全意地去講述一個完整的故事,而忽略了人物形象的細致描寫,從而使許多人物形象個性不鮮明,如出一轍。過分沉溺于故事的表面形式,大大削弱了小說的整體藝術成就,作者更多是一個講故事者,而非一個富有創造意識的藝術家。
《剪燈余話》的成就雖然不高,但在當時文網嚴密、文壇冷落的情況下,它的出現又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對于《剪燈余話》的評估,我們不能僅僅從其藝術本身來考察它的價值,而應該更多地從文學史的角度來理解它。作者創作這部作品的勇氣和膽識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因為正是這種勇氣和膽識的不斷積累,使得中國文言小說逐漸走出困境,終成蔚然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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