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第二十五節》經文|注釋|譯文|賞析|評贊
【經文】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①。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②,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③。
【注釋】
①如如不動:像真如實相一樣清凈不動。“如如”,歷來解釋不一。窺基的《金剛經贊述》中說:“下一如字是真如,上一如字是比喻,謂化身說法之時不取有為相,猶如真如湛寂不動也。”另外有人認為“如如”即真如,佛典中把真如有時稱作“如如”,有時稱作“如”。 ② 有為法:依賴于一定的原因和條件而形成、處于相互聯系之中、有生滅變化過程的一切事物、現象、境界、概念等。《大乘義章》中把有為法分為三大類:(1)色法:即具有物質特性的法。(2)心法:即具有精神特性的法。(3)非色非心法:即既不具備物質特性,也不具備精神特性,以一定因緣關系而產生、有生滅變化的一切現象,也稱“不相應行法”,意即與色、心二法不相一致,屬于五蘊中的行蘊所攝。 ③ 此四句為一首頌語。但在羅什譯本中,除四句本身皆為固定的五言偈外,并未說明此四句是如來佛以偈頌的形式說的。查其他譯本在此四句前,皆有結經語表示它是以偈頌形式講的,故此處以偈頌體排寫。這里將有為法比喻成夢、幻、泡、影、露、電,佛家習稱“六喻般若”。
【譯文】
如來佛接著又說:“須菩提,如果有人將無量阿僧那么多的世界中的所有七種寶物,全部拿來進行布施;如果另外有善男信女發誓求證無上圣智,他們若能受持此經,甚至只受持其中的四句偈頌,閱讀記誦,依其義理持行,并廣泛地為他人演說,那么這些人由此所獲的福將遠遠勝過以無數七寶布施而獲的福。”
“怎么才叫為他人演說呢?當你為別人講解演說經文的時候,不要執著于演說之相狀,也就是說,不要心想自己在演說,別人在聽我演說,甚至不要心存演說的時間、地點、方式、過程等一系列的演說之相,也不要心想別人聽我演說之后,將會有所悟,我因演說將會獲巨大福報。所有這一切之相,都不可執著,因為一切相狀都是不真實的假相,似在為人演說,而實無演說,無所演說。就像一切虛幻之相背后的實相真如一樣,非實非虛,若有若無,清靜無為,寂然不動。
為什么說在為人演說時要心契寂然不動之真如,不著非實假有的演說之相呢?因為為人演說屬于一種有為之法,即是依一定的因緣關系而起、有開始有結束之變化過程的現象。而所有的有為之法都是不真實、不可執著的。”
這時如來佛說頌道: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賞析】
《金剛經》常在一段義理之后,述說受持經典、為人解說的功德果報。本節經文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這里又根據金剛般若之法,對為人演說作了進一步剖析,所得出的“不取于相,如如不動”的觀點,也可說是對本經各處出現的“為人解說”的統一看法。所以這節經文在全經中還是占有一定地位的。
“為人演說”過程中,涉及解說者即菩薩、聽法者即眾生、所講法即般若波羅蜜、所獲福德、所求圣智、所除法相、所破妄見等一系列事相。這些前面的經文都曾給予非實假有、不可執著的判斷,唯獨對“為人演說”之舉未置可否。由于經文一再渲染由為人解說而獲的福德果報,很容易使人認為“為人演說”本身真實不虛,產生對演說之相的執著。金剛般若是要于一切事物皆無所住,所以一邊為人講解般若無住之理,一邊還要對講解無住之理本身也持無住的態度。中國禪宗所講的“開口便錯、動念即乖”、“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要學法者不執著于說法及說法之名相,息一切妄念,達到空靈自在,如此方能真正達到開悟。
本節經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的福德果報較量,與前面多次出現的功德果報形式基本相同。第二部分對第一部分中所說的“為人演說”的真實性進行否定,告訴聽法者不能執著于演說之相,遠離外相,心地清凈以契寂然不動之真如實相。如唐玄宗注釋所說:“諸法性空,假立名字。假名之下,無相可求。故說法之人,不應取相,夢中占夢,豈有相耶?如義無相,故無去來。今說不取相,則如彼如矣。”(房山石經《御注金剛經》)。第三部分是對第二部分的進一步說明。為什么不能執著于演說之相,因為演說是在一定因緣條件下生起的,有生、住、異、滅四種變化的有為法相,而一切有為的事物和現象皆如夢、如幻、如水泡、如虛影,沒有真實之主體;如露水、如閃電,沒有永恒之主宰。一切虛妄無常,不可執著。所以,凡為人演說者及聽講者皆應該像這樣去觀照演說之相,從而離相無住,契證真如之理,獲得徹底解脫。
有許多注釋家認為,本節經文中的四句偈是對全經的總結,所以可代表整部《金剛經》的中心思想,有人甚至因此認為《金剛經》只否定有為法,而不否定無為法。其實這里的四句偈僅僅是對為何不取演說之相的說明,而演說之相又是從福報較量中引生出來的,福報較量是一段義理闡釋之后經常出現的一種說法形式。所以這節經文來者自然,說者無殊,根本不是什么總結。何況,《金剛經》否定一切法的真實可取性,絕非僅僅否定有為法,經中對無上圣智、實相、般若波羅蜜、如來法身等無為法同樣以“即非——是名”雙遣否定法予以否定,認為無為法也是非實假有、不可定說、不可定取的。金剛般若的破相威力不光表現在對有為法,更重要的還是表現在對無為法的破除,因為無為之法無形無象,不生不滅,寂然不動,非言語可道,非理性可明,這種奇妙之法更難征服。金剛般若的特點就在于遇到什么就破除什么,甚至“逢佛殺佛”,毫不留情,只落得內心清凈,坦蕩無住,并以此清凈之心而起一切修行,此即是無住而住,非行而行。般若法門之妙也正表現在這個地方。
【評贊】
南朝梁傅大士作頌曰:“如星翳燈幻,皆為喻無常。漏識修因果,誰言得久長。危脆同泡露,如云影電光。饒經八萬劫,終是落空亡。應作如是觀者,有為無為皆由自己,心常空寂,湛然清凈,無纖毫停留掛礙,自然無心,如如不動應作如是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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