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賊至,身且不保,遑他顧耶!
【譯注】
遑:不必論及,談不上。他顧:眼睛望著別處。
寇賊燒殺搶掠,老百姓連身家性命都保不住了,我哪里還顧得上什么錢財呢?
徽商程開純做生意賺錢不多,但是遇到別人需要幫助時,卻總是能夠傾囊相助。他經常周濟別人,但從不夸耀自己對別人有恩德。咸豐年間,寇賊盤踞金陵一帶,程開純一家避難吳門(今蘇州)。其間遇到所認識的貧窮之人,他都要真誠挽留,早晨做飯,經常需要幾斗米之多。有人問他說:“你就不為自己考慮嗎?”程開純笑著作如上回答。
輯自《婺源縣志》卷34《人物·義行》。
【感悟】
大多數徽商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所以徽商的義舉不能簡單地被視為只是為了保全自身利益、尋找政治保護傘而采取的手段?;丈痰膼蹏x舉對社會產生了深刻影響,有助于徽商商業活動的順利展開,擴大影響,提高聲望和競爭力,促進徽商的崛起。
【故事鏈接】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倭寇徐海、陳東、葉麻派兵重重包圍浙江桐鄉,并猛烈攻打城池。當時歙縣人程次公正在桐鄉經商,眼見城中糧絕,寇賊攻破城池只是遲早的事,程次公當即拿出千金,幫助守軍購買軍需用品,并一馬當先帶領民眾抵御寇賊,終于成功保護了桐鄉的安全。人們都說,城池完好是程次公的功勞。(《太函集》卷17《壽草市程次公六十壽序》)
【延伸閱讀】
說到徽商,不得不提明代影響很大的商人——汪直。汪直的一生既具有傳奇色彩,又具有悲劇色彩。
關于汪直的身份,爭議性很大。有人說他是“倭寇王”;有人說他是一個勾結倭寇的中國海盜,因此既是海盜又是漢奸;也有人說他是個武裝走私集團的頭目。近期有學者為其正名,認為汪直實際上只是“當時從事海外貿易謀求商業利潤的商人集團代表”。汪直究竟是什么樣的一個人物呢?
汪直,又名王直,徽州歙縣人,出身窮苦,少有俠氣?!痘I海圖編》說他“少落魄,有任俠氣。及壯,多智略,善施與,以故人宗信之”。做過鹽販,后來因“中國法制森嚴,動輒觸禁,孰與海外逍遙哉”,南下廣東,“造巨艦,收帶硝黃、絲綿等違禁之物抵日本、暹羅、西洋等國,往來互市”,開始了他的第一次海商生涯。
中國東南沿海的倭寇之亂,起自于元朝。為了對付倭寇,元朝曾經于大德七年(1303年)規定“禁商下海”。明王朝則采取了一項重大的海禁政策,開始全面地絕對禁止民間海上貿易,強制執行“片板不許入?!钡拈]關鎖國政策。但是,瀕海之民以海為生,海禁斷絕了他們的衣食之本,必然引起他們的反抗。海禁政策在朝廷一直存在著嚴禁和弛禁兩派,而在民間則出現了諸多的反抗大集團,如許棟、徐海、汪直等大集團競相興起。當時,在江浙東南沿海從事民間貿易的主體是徽州府歙縣商人,其代表是許棟集團。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在反抗海禁的斗爭中,許棟集團遭到力行海禁的朱紈進剿,遭受重創,其殘部推汪直為首,重建貿易基地,組成新的海商集團。為了維護海上貿易秩序,對抗官軍圍剿,汪直建立起強大的武裝,逐步取得江浙東南沿海的控制權。
汪直雖然擁有武裝力量,但是他卻一直與明政府接觸談判乃至合作,試圖說服明政府開放海禁,從而取得合法進行海外貿易的身份,而不是一味地和明政府進行敵對行動。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海盜盧七集團搶劫戰船,在杭州一帶劫掠婦女、財貨。浙江的海道副使丁湛以“拿賊投獻始容互市”為條件,要汪直前去剿滅盧七集團。結果雙方一戰下來,汪直繳獲船只13艘,消滅千余人、俘虜7人,并將他們解送至定海衛交由明軍處理,還解救出被擄去的兩名婦女。嘉靖三十年(1551年),另一大海商陳思盼將海商王丹殺死,吞并了其船隊。因陳思盼集團勢力相當大,當地明軍不能與其相抗。海道副使李文進命人前去和汪直商議,希望能合力消滅陳思盼這一淪為海盜的海商集團。汪直遂與海道官兵里應外合發動攻擊,燒毀大船7艘、小船20艘,俘虜164人,解救被擄婦女12名,全部押解至海道副使丁湛處。同年,汪直再應寧波府通判之請,消滅了盜賊陳四集團。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大約萬余名福建漳、泉海盜聯合倭寇再進犯舟山群島。海道副使李文進再次要求與汪直采取聯合行動剿滅倭寇,雙方一拍即合,最后擊破倭寇,俘獲倭寇海船兩艘。
在這樣的情況下,汪直以“殺思盼為功,叩關獻捷求通市”,再次向朝廷提出了要求開放海禁允許互市的要求。通過一系列和明政府合作的大規模打擊海盜、倭寇的行動,汪直船隊的互市開始為沿海的部分明政府地方官員所默許。但是汪直的互市要求并非為明中央政府允許,而只是獲得了部分地方官員的認可,在明中央政府以及另外一些反對開放海禁的官員眼里,這依然是嚴重犯罪行為。在一些史料中,類似汪直的海上勢力被視為“倭寇、海盜、海賊”。官方認為汪直集團與倭寇相勾結、無惡不作,對沿海地區穩定造成極大危害,多次派重兵嚴厲鎮壓,把汪直集團籠統地稱之為倭寇。但是汪直是中國人,不是倭寇,其集團成員也基本上是中國人。歸有光曾感嘆:“嘗聞吾軍斬首百余,其間只有一二為真賊者。”據《明書·汪直傳》記載,汪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饋時鮮,或饋米酒,或獻子女”。就連抗倭名將朱紈也說:“三尺童子,亦視海盜如衣食父母,視軍門如世代仇讎。”這表明,沿海百姓并不把汪直集團視為“倭寇”或“海盜”,汪直集團并非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的“海盜”。
汪直靖海有功,一直希望明王朝能夠開放海禁,他向政府提出開放海禁的要求,祈求做一個合法的商人。但是朝廷不僅未答應通商互市的要求,反而派總兵俞大猷突然襲擊,“驅舟師數千圍之”,于是汪直去了日本。并不是汪直投靠了日本人,而是日本人投靠了他,或者說他實際占領并控制了這些地區和居民,并在日本薩摩州建立貿易集散地,自稱徽王,凡“三十六島之夷,皆其指使”。為了迫使明王朝解除海禁、自由通商,嘉靖三十一年,汪直招募沿海破產農民和部分日本浪人、武士對明朝政府發起了武裝進攻,接連攻擊江蘇、浙江等沿海城鎮,“蔽海而來,浙東西、江南北,濱海數千里,同時告警”。這就是影響很大的“壬子之變”。但是,“壬子戰爭”期間汪直所部并沒有入侵內地,入侵內地的乃是福建萬余漳、泉海盜和倭寇,與汪直集團并非一路人馬。但明王朝認為汪直為報復被明軍襲擊而發動入侵,引發“壬子戰爭”。
明朝廷武力征剿失敗,就改換手法,一方面逮捕了汪直徽州老家的妻兒老母作為人質,一方面利用汪直本不想對抗朝廷而只求開禁互市的心理,采取了誘降策略,欺騙注直說同意解除海禁開市通商,設計誘捕汪直。
汪直于1557年9月下旬率數千驍勇由日本駕艦回國,于11月份抵達籍貫為徽州的浙江總督胡宗憲總督府。胡宗憲本人待汪直既有同鄉之誼,又有收歸己用之心,對汪直非常優待,并上疏請求赦免。但此時朝中一些重臣如巡按御史王本固等人,對胡宗憲進行激烈的彈劾,指控胡宗憲受汪直賄賂而徇私,使胡宗憲處于兩難境地,陷入危境。胡宗憲被迫交出汪直,于是汪直被捕入獄。在獄中汪直曾有一份上疏:“戴罪犯人汪直,即汪五峰……竊臣覓利商海,賣貨浙福,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絕無勾引賊黨侵擾情事,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屢立微功,蒙蔽不能上達,反遭籍沒家產,舉家監禁之厄,臣心實有不甘?!钡詈?,汪直仍然被判死刑。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汪直內心悲苦,直呼冤枉,堅決不認為自己犯有罪行,高呼“吾何罪!吾何罪!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仍然以沿海居民的保護神自居。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稱雄海上的汪直被斬于杭州官巷口,行刑時,“伸頸受刃,至死不撓”。
經過汪直被誘殺的教訓,海商們謂明廷“不足信,撫之不復來矣”,并與明王朝展開了長期激烈的斗爭。嘉靖后期長達十余年之久的所謂“抗倭”,多是由此而起。在這場曠日持久、越剿越盛的“抗倭”戰爭中,明王朝耗費了大量的財力、物力,終于越來越力不從心,最終不得不走向開放。
在汪直死后,明朝著名的科技領軍人物徐光啟也說汪直從沒有入侵內地,并為他的死鳴不平道:“汪直向居海島未嘗親身入犯,招之使來,量與一職,使之盡除海寇以自效?!蓖糁钡牟恍沂菚r代的悲劇,是明王朝極力壓制民間海上貿易的結局,是沿海民眾求生存、海商集團圖貿易之利與海禁政策激烈沖突的結果,應該反省的恰恰是昏庸短視和背信棄義的明王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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