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①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出處】
《論語·學而》。
【注釋】
①鮮:少有,獨特。
【譯文】
一個孝順父母、友愛兄弟的人,卻喜歡冒犯長輩和上級,這樣的情況是少有的;不喜歡冒犯長輩,卻喜歡違法亂紀,這種情況是從來沒有過的。
【賞析與啟迪】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每位社會成員只有在家庭中養(yǎng)成尊敬父母、長幼有序的良好習慣,進入社會后,才能接受既定的社會規(guī)則,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
當然,并非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大逆不道,但可以肯定,尊老愛幼、友愛互助的良好品德,在對構(gòu)建和諧社會、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必然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不尊重父母和長輩,不聽從老師和親友的勸告,道德品質(zhì)低下,法制觀念淡薄,最終走上犯罪道路,也是極個別青少年犯罪入獄前的真實寫照。
對于同學們來說,在學校里接受教育,不光要學習文化知識,更要學習做人的道理。要通過持之以恒的學習和鍛煉,矯正不良習氣,不斷提高自身道德修養(yǎng),養(yǎng)成守紀律、守秩序的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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