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給懶惰的農民發兩頭牛,他們就勤奮了”|因果倒置
剛從某大型公司面試回來的兒子,對父母說:“我留意了一下,那家公司的管理者都開著30萬以上的車,想去那里上班的話,還得換一輛好點的車。”
父親一聽就皺起了眉頭,說了一句:“這是什么邏輯?不著調!”
沒錯,兒子說的這番話,的確存在邏輯問題,那就是因果倒置。
在邏輯學上,事件的原因與結果之間存在正相關的聯系。比如:A和B兩個事件,存在正相關的關系,但如何判斷A和B誰是因,誰是果,是弄清楚這兩個事件的首要因素。如果把關系弄反了,將原因與結果相互顛倒,就犯了因果倒置的謬誤。
就上述的例子來說,兒子認為:擁有一輛好車才有資格成為那家公司的管理者,但真實的因果關系是:出任那家公司的管理者能獲得豐厚的薪資,使得他們有能力購買好一點的車。兒子這種因果倒置的邏輯,也難怪會讓父親皺眉。
現實生活中,有不少人知道因果倒置是一種邏輯謬誤,但詭辯者會故意利用這種方式來詭辯。如果聽者不假思索的話,很容易就會被迷惑,并相信他們的詭辯。
19世紀,英國有一位改革家聲稱,他經過調查研究發現:每個勤勞的農民至少有兩頭牛,可見有牛的農民都勤奮。據此,他得出判斷:如果給那些好吃懶做的農民每個人發兩頭牛,就能夠讓他們變得勤奮起來。于是,他就提出了一項改革措施:給沒有牛的農民發兩頭牛。
仔細一看,你就會發現,這位改革家犯了因果倒置的錯誤。原本,農民勤勞是原因,有兩頭牛是農民勤勞的一種表現形式,也可視為農民勤勞帶來的結果。可在改革家看來,有兩頭牛是原因,農民勤勞是結果。所以,才有了后面那個可笑的改革措施。
很有可能,給懶惰的農民發了兩頭牛以后,并無法改變他們懶惰的習性,相反,他們還可能把牛賣掉,揮霍掉賣牛的錢,繼續懶惰下去。這樣的話,國家和政府的補貼,就白白被浪費掉了,同時也會打擊那些原本勤勞的農民,認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因果關系是普遍存在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任意的兩件事物或兩種現象之間都存在因果關系。就算真的存在因果關系,誰是因,誰是果,也需要謹慎判斷。那么,該怎樣判斷事物的關系呢?
我們需要從因果關系的“共存性”與“先后性”入手。
所謂共存性,就是指原因和結果之間存在相互接近性;所謂先后性,是指原因在先,結果在后。是否具備這兩種特性,是判斷因果關系的一個重要條件。但,請注意——不能因為兩種事物之間存在這兩種關系,就認為它們之間有因果關系。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打閃和打雷,一個在前,一個在后,但我們不能說,因為打閃了,所以打雷。事實上,打閃和打雷的出現有共同的原因,那就是帶電云之間的相互碰撞。很多時候,因果倒置是我們的思維發生了倒置的想法,那是主觀臆想,而非事實,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避免陷入這樣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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