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酒不歡的漢朝人(下)》


“祭的物質條件是酒與肉。”漢代統治者仍秉持春秋時的“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執政理念,所以漢代從皇室貴族到平民百姓都十分重視對神祇、山川和先人的祭祀。
祭祀婚喪飲酒風俗
莊嚴肅穆的祭祀酒俗 在獻祭的祭品中酒是不可或缺的。漢代皇帝立秋時要“上酎祭宗廟”,“酎”是一種經過多次復釀而成的上等美酒。除祭祀宗廟外,皇帝還要以酒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等。漢代官員為了求雨、祈福,也經常祭祀名山大川。《后漢書·明帝紀》載“自春以來,時雨不降,……二千石分禱五岳四瀆”,祭品主要是“旨酒欣欣,播炙芳芳”。此外,漢代官方還有常祭,如《后漢書·禮儀志上》載官方祭祀日神的風俗“朔前后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漢代平民也有祭祀神靈的風俗,在《鹽鐵論·散不足》中記載了民間社日富人、平常人家和貧民祭祀的情景。
祭祀中用酒也有著嚴格的禮儀規范,各等級的祭祀用酒基本都包括備酒、獻酒和酹酒三個環節。重大祭祀活動用的酒需要提前8個月釀造,由太官、湯官主管,對酒的品質與數量也有嚴格要求,官員和百姓祭祀備酒也都采用自己所能承受的高品質的酒類。重要祭祀中獻酒要用“三獻”之禮,也就是要獻酒三次,君臣按等級、家族以輩分依次獻酒。如《續漢書·百官志》記載在漢代的由光祿勛、太尉掌管郊祀三獻之禮。一般的祭祀活動雖無需三次獻酒,但也一定要獻酒,如《四民月令》載“及祀日,進酒降神”。酹酒即灑酒于地,是祭祀的最后一個環節,酹酒由尊者或長者進行。酹酒者須儀態恭肅,先將杯中酒分傾三點,后將余酒灑一圓弧形,用酒在地上酹成“心”字形。酹酒結束,祭祀儀式才算完成。
隆重喜慶的婚嫁酒俗 婚禮是喜慶之禮,《漢書·宣帝紀》載“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漢代的婚禮基本承襲了先秦的“六禮”程序,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微、請期、親迎,每個程序都有飲酒成禮的禮儀要求。《史記·項羽紀》載“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指的就是納彩酒。皇室貴族的婚禮隆重奢華,禮儀完備;平民則大多不拘泥于“六禮”。婚禮飲酒風俗中最重要的是婚宴飲酒和新婚夫婦飲合巹酒。婚宴“非酒不行”,皇室貴族和豪強人家婚禮規模宏大,費用奢侈,即使貧困百姓在婚禮時也要竭力辦好婚禮酒宴,《史記·陳丞相世家》載“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予酒肉之資以內婦”,陳平結婚時家境貧寒,但還是要貸幣籌辦婚禮酒宴。合巹酒沿襲自先秦,“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將一個瓠瓜剖成兩半,盛上酒,夫妻交杯共飲,象征夫婦永結同心,稱為“合巹禮”,是婚禮中最重要的禮節之一。《禮記·昏義》載“合巹而酳”,酳就是食畢進酒漱口的一種飲酒儀式,也指飲酒。
視死如生的喪葬酒俗 喪禮為至哀之禮,按儒家禮儀規定,服喪之人不得飲酒食肉,特別是國喪期間,全國都要停止娛樂活動,禁進酒肉,兩漢皇帝國喪期間大抵如此。但漢代民間喪葬,仍有對吊喪賓客“娛之以樂,饗之以酒肉”的風俗。《鹽鐵論·散不足》載:“今俗因人之喪以求酒肉,幸與小坐而責辨,歌舞徘倡,連笑伎戲。”同時酒也是漢代喪葬中重要的隨葬品。漢代人多迷信侍死如侍生,安葬時“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所以漢代隨葬品中有大量的貯酒器、飲酒器與美酒,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河北滿城漢墓、洛陽燒溝漢墓等均有大量出土。河北滿城漢墓出土33個陶缸,缸上書寫“黍酒”“稻酒”等字樣,為典型隨葬酒器。
“百禮之會,非酒不行”
在漢代酒與各種禮儀活動密不可分,因而有“百禮之會,非酒不行”的說法,有代表性的禮儀活動有朝覲禮、籍田禮、射禮、冠禮等。
朝覲禮為諸侯王、文武百官、番邦屬國朝賀皇帝的大禮,《后漢書·禮儀志中》載:“每歲首正月,為大朝受賀……二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坐前。”班固《東都賦》描述了“庭實千品,旨酒萬鐘。列金壘,班玉觴……皇歡俠,群臣醉”的朝覲飲宴場景。
籍田禮為皇帝親耕大禮,漢代自西漢漢文帝開始到東漢漢獻帝一直在舉行,旨在表明天子重農、敦促力耕之意。據《禮記》《后漢書·禮儀志上》載籍田禮中,皇帝率王公大臣躬耕之后,在大寢舉行酒宴,名曰“勞酒”。
射禮按主持人身份和規模不同分大射、賓射、燕射、鄉射四種,內容都為通過射箭比賽,勝者敬酒、負者飲罰酒,以示謙恭、揖讓之禮,來實現“教民禮讓、敦化成俗”,歷來為統治者所重視。漢代皇帝多次參加大射禮。《后漢書·孝明帝紀》載:“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漢書·王莽傳》載:“莽祀上帝于南郊,迎春于東郊,行大射禮于明堂。”以酒成禮是各種射禮中的必有環節,在《禮記·射義》中有詳細記載。如對鄉射禮的記載:“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
冠禮是男子成人之禮,漢代對帝王的冠禮非常重視,《漢書·惠帝紀》記載為慶祝漢惠帝行冠禮,大赦天下。《昭帝本紀》載昭帝加冠時,遍賜諸侯和文武百官,并“毋收四年、五年口賦……令天下酺五日”。除皇帝外,諸侯王、宗室、士大夫等上流社會都很重視冠禮。《后漢書·馬防傳》載,東漢伏波將軍馬援之孫馬鉅由皇帝親自加冠,“肅宗親御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冠禮儀式中也同樣離不開酒,主要包括“賓醴冠者”和“醴賓”。“賓醴冠者”由參加冠禮的主賓為加冠者賜酒祝福,加冠者飲酒后拜謝正賓,這樣加冠才算完成。“醴賓”為冠禮之后,加冠者的父親或尊長宴請賓客,向賓客獻以“一獻之禮”,包括獻、酢、酬各一次,至此冠禮才算圓滿結束。
酒宴中的娛樂活動
飲酒是漢代人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但枯飲無趣,所以飲宴時大多舉辦娛樂活動,大到帝王的“霸王別姬”歌舞,小到平民的猜拳行枚。漢代酒宴娛樂活動十分豐富,大致分為酒令、投壺、六博和歌舞四類。
酒令 酒令是人們飲酒時勸酒助興的游戲。漢代酒令種類繁多,包括聯句、賦詩、射覆等。酒令最初的功能是輔助酒禮,到了漢代酒令主要以娛樂為主。聯句是文人飲酒行的雅令,表現出文人的知識淵博、才思敏捷。據《漢書》記載,漢武帝在柏梁臺上大宴群臣,令大臣聯句,形成了著名的《柏梁臺詩》,該詩每句押韻,一韻到底,后代酒令中的聯句形式,多仿效《柏梁臺詩》而來。
射覆是漢代簡單有趣的酒令,又稱為猜枚、猜拳、藏鉤,規則為將瓜子、棋子等小件東西握在手中或用碗扣住,令對方猜單雙或黑白,猜不中飲酒,猜中則行令者飲酒。
投壺 投壺由古老的射禮演變而來,在春秋時期就已盛行,是漢代十分受歡迎的飲酒娛樂活動。《東觀漢記》載:“遵為將軍,取士皆用儒術,對酒娛樂,必雅歌投壺。”投壺規則是將矢“順投”入壺,即讓矢頭先入壺中,投的過程中或投中后要吟誦“投壺辭”,投不中者要飲酒。漢代出現很多投壺高手,如“武帝時,郭舍人善投壺”。由于投壺源自射禮,也有一定的禮儀規范,《禮記·投壺》載“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
六博 六博是在飲宴上用博具進行的游戲,包括博具盒、博局、籌碼、骰子、棋子等,是漢代飲宴中非常普遍的娛樂活動,并在漢代文獻中多有記載。
樂舞 漢代皇宮王侯、達官貴人、豪強文人等飲酒歌舞之風極盛,宮廷和達官貴族家里有專用的舞樂倡伎,酒到酣處,主賓也往往引吭高歌、載歌載舞。漢高祖劉邦在沛飲宴,“酒酣,高祖擊筑,自為歌詩曰:‘大風起兮云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高祖乃起舞,慷慨傷懷,泣數行下”。
酒宴樂舞在漢代上層社會中非常普遍,飲酒與歌舞已經渾然一體,這種風氣也影響到平民,《鹽鐵論·散不足》載:“往者民間酒會,各以黨俗,彈箏鼓缶而已,無要妙之音,變羽之轉。”
以酒入藥風俗
《漢書·食貨志》載:“酒,百藥之長。”說明漢代人認為酒是五谷精華,認識到酒的“扶衰養疾”的保健治病功能。
飲酒保健風俗 酒有行血活絡的功效,漢代已經認識到酒有祛濕驅寒的保健功能。《史記·袁盎傳》載“南方卑濕,君能日飲,毋何”,可見漢代人認識到酒能增強身體抵抗濕氣的能力。漢代的諸多書信中,多有親人間互囑冬春寒冷時節飲酒驅寒,可見飲酒驅寒已經成為漢代人生活中的常識。《漢書·食貨志》記載酒能“扶衰養疾”,《太平經》載“家有老疾,藥酒可通”,可見漢代人們認為酒對老人、病人有健體的作用。
以酒入藥風俗 古人造酒的初衷并不是為了飲用,而是為了治病。酒不僅自身成藥,還可以入藥。酒劑療病在漢代已經十分普遍,并分外用、內服和內外兼用三種用途。漢代酒劑外用主要有摩、敷、洗、熏四種方式,醫書記載用酒劑按摩可通經絡,用清酒煮膠,敷于患處可治療纏帶風,用酒沖洗狗咬的傷口可消犬毒和減輕疼痛,加熱酒劑熏蒸也可治療疾病。漢代酒劑有酒煎服、酒洗藥材煎服、酒浸服、酒熬膏丸服等類別。《黃帝內經靈樞》記載的治療季春痹的藥方,就是酒劑輔助藥物內外兼用的典型。總而言之,酒在漢代醫藥、醫療中應用十分廣泛,用法、用量都很成熟,不愧為“百藥之長”。
飲酒風俗是漢代各種禮儀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飲酒環節有深厚的寓意和明確的規范,寓教化于飲酒之中,體現了上下有序、尊老重賢、追遠懷古、祓除祈福等傳統文化內涵。漢代形成的較為成熟的風俗禮儀與飲酒風俗也被后世朝代所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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