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早進入文明的地區是南部兩河流域,即蘇美爾。大約從公元前四千年代后半期起,開始了國家的形成過程,出現了奴隸制國家,歷史學上稱為城市國家,簡稱城邦。據考古材料所見,大約從公元前3500年起,蘇美爾進入考古學上稱之為烏魯克文化期,這是蘇美爾原始公社制解體和奴隸制城邦發生的時期。考古材料表明,這時期已有銅器,用陶輪制造陶器,出現規模巨大的神廟建筑物。社會已發生劇烈的分化,貧富懸殊,并出現了奴隸,文字已經產生。大約到公元前三千年代初,在南部兩河流域出現了數以十計的奴隸制國家,其中著名的有埃利都、拉格什、烏爾、烏魯克、拉爾薩、烏瑪、蘇魯帕克、尼普爾、基什、西帕爾等。這些奴隸制國家由以城市為主要基礎結合若干農村公社所組成。蘇美爾城邦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蘇美爾初史時期(公元前3500-2700年);古蘇美爾時期(公元前2700-2371年);薩爾貢·新蘇美爾時期(公元前2371-2000年)。城邦是在氏族制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因此,在城城形成之初,原始公社末期軍事民主制的殘跡還存在。城邦的首腦稱為“恩西”或“帕達西”,大概由軍事首長發展而來,平時為最高行政長官和最高祭司,戰時則是軍事統帥,但其權能還受到長老會議和民眾會議的限制。長老會議是由氏族長老會議發展而來,民眾大會是由氏族人民大會發展而來。就蘇美爾各邦而言,特別是在它的初期,氏族貴族占統治地位,所以一般表現為氏族貴族的統治,因而長老會議握有較大的權力。民眾大會雖然還起一定的政治作用,但是,隨著恩西權力不斷的增大,其作用日益被削弱,后來變成一種地方性的自治機構。在蘇美爾城邦中,神廟大經濟占主要地位。神廟占有大量的土地,以拉格什為例,神廟占的土地可達天然的灌溉面積的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神廟土地可分為神廟公用地、神廟份地和神廟出租地三種類型。這三種類型的土地都是不能買賣的。但是到了后來,掌權的統治者逐漸把神廟土地變成他們的私產,構成后來王室土地的主要來源。除神廟所有土地外,其余均為農村公社的土地,由公社分配給各個家族占用,保存份地的公社成員就是城邦的公民。他們對國家負有義務,必須向國家納稅,服徭役。農村公社的土地是可以買賣的。土地買賣,一方面是社會貧富分化,階級對立日益嚴重的必然結果,同時,它又給奴隸主貴族侵奪公社成員的份地、兼并土地提供了條件,從而迫使大量公社成員失去份地,失去城邦公民的身份,淪為依附者,造成社會的嚴重兩極分化,造成貴族與平民的尖銳的階級對立。蘇美爾各城邦為了奪取奴隸、土地、霸權、灌溉設施等發生了長期的戰爭。基什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曾在各邦中起過霸主的作用,它曾以仲裁者的身份調停過拉格什與烏瑪之間的戰爭。后來,拉格什逐漸強大,在與烏瑪和其他城邦的斗爭中屢獲勝利,取得霸主地位。城邦間頻繁的戰爭加劇了城邦內部的階級斗爭,全權者與無權者、貴族與平民、王室與神廟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在拉格什,盧伽爾安達統治時期(公元前2384-2378年),平民與貴族的斗爭尤為激烈。貴族出身的烏魯卡基那在平民和下層祭司的支持下,推翻了盧伽爾安達,取得拉格什的統治權。在他統治期間(公元前2378-2371年),實行了一系列旨在打擊貴族寡頭勢力,保護平民某些利益的改革。烏魯卡基那改革引起本國顯貴和其他城邦奴隸主貴族的不滿和敵視,烏瑪王盧伽爾扎吉西與烏魯克結成聯盟,反對拉格什,推翻了烏魯卡基那的統治,繼而又戰勝其他一些城邦,儼然有統一蘇美爾之勢。其時北方阿卡德興起,經過長期的戰爭,征服蘇美爾各城邦,統一了南部兩河流域,至此,蘇美爾城邦的歷史基本上結束了。
上一篇:蘇維埃政權的當前任務
下一篇:蘇聯1936年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