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五人墓碑記
簡介
本篇選自《七錄齋集》。作者張溥(1602—1641),字天如,江蘇太倉人,明末文學家。《七錄齋集》(七錄齋為張溥書齋之名)近稿六卷,存稿五卷;別本十五卷,計文十二卷,詩三卷。張溥承明末東林黨人之志組織了“復社”,以反魏忠賢等“閹黨”統治。本篇敘述了顏佩韋等五人與閹黨爪牙進行斗爭的經過,論述了他們死難的意義,批評了當時和魏黨同流合污的封建士大夫。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①,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②,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③,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④。是時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⑤。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⑥。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⑦,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⑧,卒與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于猝發,待圣人之出而投繯道路⑨,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于朝廷,贈謚美顯,榮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注釋
①皦(jiǎo)皦:明亮、顯耀。 ②斂貲(zī)財:募集錢財。 ③緹騎(tí jì):漢代京城中穿橘紅色的逮捕犯人的馬隊,這里指明代的錦衣衛。 ④抶(chì):擊打,鞭打。 ⑤溷藩(hùnfān):廁所。 ⑥傫(lěi)然:重疊相連的樣子。 ⑦詈(lì):罵。 ⑧脰(dòu):同“頭”。 ⑨逡(qūn)巡:猶疑退縮;投繯(huán):上吊,繯為上吊的繩子;投繯道路,指魏忠賢畏罪在半路上自縊身亡。
譯文
這五位志士,是在蓼洲周公被逮捕的時候,激于義憤而犧牲的。到了現在,吳郡賢德的士大夫們,向當局懇請清理宦官魏忠賢的“生祠”廢址來筑墳安葬他們,并且在墓門之前立了碑石,以表彰他們的行為。啊,也算是一個盛舉了!
五位志士的死,離現在筑墓安葬,時間僅十一個月罷了。在這十一個月中,那些富貴子弟,洋洋得意之輩,以及那生病而死,死后埋沒不足一提的,也夠多的了,更何況是默默無聞的鄉間百姓呢?唯獨五位志士的名聲昭彰,為什么呢?
我還記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們復社之中德行足以為士人榜樣的,為他伸張正義,募集錢財來為他送行,痛哭之聲震動天地。錦衣衛按著長劍上前來,厲聲喝問:“這是為誰而哀哭?”民眾不能忍受,將他打倒在地。當時以大中丞的官銜做吳地巡撫的官僚是魏忠賢的親信,周公的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吳地的民眾正義憤填膺,于是便趁他厲聲呵斥之機,吶喊著追逐他。中丞躲藏在廁所里才得以逃脫。事過之后,他以吳民叛亂的罪名,奏請朝廷,按律處死了五個人,他們是: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就是現在合葬在墓穴中的五位。
然而五位志士臨刑之時,意氣昂揚,喊著中丞的名字痛罵他,談笑自若地死去。砍下的頭顱掛在城墻上,神色依然一點不改變。有幾位賢德的士紳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下五位志士的頭顱用木匣裝起來,終于和尸身合在一塊。故而現在的墓穴中,安葬著五個人的完整遺體。
啊!大宦官魏忠賢禍亂天下,達官貴人能不改變節操的,四海之內,有幾個人呢?而五位志士出身平民,從未受過詩書的教誨,卻能激奮昂揚,大義凜然,置生死而不顧,又是什么緣故呢?況且偽托的詔書紛至沓來,閹黨的捕快遍布天下,而終于因為我們吳郡民眾一次憤怒的反擊,不敢再予以株連懲治,魏閹也畏懼正義而有所顧忌,篡奪帝位的陰謀,難以很快地實行。等到圣君即位,魏閹在被貶黜的道路上自縊身亡,不能說不是五位志士的力量啊!
由此來看,如今那些依附魏閹得到高官厚祿的人,一旦犯法抵罪,有的脫身逃走,遠近都不能容身,又有的剃光頭發閉門念佛,有的假裝瘋癲不知歸于何處,他們這種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為,比起五位志士的死,到底是孰輕孰重呢!正因為如此,蓼洲周公的忠義品節昭示于朝廷,獲得了美好顯貴的追贈和謚號,死后十分榮耀。而五位志士也能夠得以大墓安葬,將他們的姓名刻碑立于大堤之上。凡是從各地來的人士,經過這里沒有一個不悼拜而感動流淚的,這本來也是百世的幸遇啊。如果不是這樣,讓五個人保住頭顱老死家中,那么,盡其一生,誰都可以役使他們,怎么能使英雄豪杰們傾心俯首,在墓前扼腕拊胸,抒發其仁人志士的悲痛之情呢!故此,我和同社的諸位君子,哀惋五位志士的墓只有碑石,而為它寫了這篇碑文,也是為了用來闡明如何對待生死的大事,平民百姓也可以對國家發揮重要的作用啊。
上面提到的幾位賢德的士紳是:大仆寺卿吳公因之、翰林文公文起、姚公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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