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秋白的哲學代表作之一。發表于1924年1月至4月《社會科學講義》一至四集上。
《社會哲學概論》著重宣傳了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在這部著作中,作者首先闡明了哲學的基本問題和哲學上的兩大派別。他指出:“‘我’與‘非我’的關系,‘認識’與‘實質’以及‘靈魂’與‘自然’的關系。……直到如今,這一問題還是哲學中的根本問題。”(《社會哲學概論》,《社會科學講義》,第1-4集,上海書店,1924年版。下引該書不注,)唯物主義以客觀為出發點,唯心主義以主觀為出發點,于是就形成了哲學上兩種根本對立的不同派別。
唯心論的產生總是和宗教聯系在一起的,原始人類在其生存競爭中,以為一切現象背后還有一種冥冥的“東西”在支配著,于是根據這種萬物有靈論就發生了宗教。“既然信仰宇宙為某一種神靈所創造,即此便是以主觀為出發點的各種哲學系統之基礎,而這種信仰本來就不期然而然的引導到‘客觀(自然)之存在受主觀的規定’等類的學說。”其中,主觀唯心論,就是把主觀的“領悟”或“概念”看成是唯一的真實存在。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就是典型的代表。“若是只承認‘領悟’或‘概念’的存在,那便除‘我’之外什么人什么東西都不存在。——這是所謂獨在論。獨在論是純粹以個人的意識做出發點的,這是完全主觀的唯心論。”客觀唯心論則把“超個人的意識”看成是唯一的真實存在,其典型代表是黑格爾和謝林的學說。“他們的‘絕對精神’就是一種‘超個人的意識——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觀與客觀、精神與自然界”。
與唯心論相反,唯物論總是傾向于科學的。原始人類為了要生存下去,就要多多少少的有些科學的知識,以科學的觀點來考察自然界。這就“不能以‘某一現象為某一神靈的動作’來解釋,而要以自然界的法則(公律)來解釋人對于自然增進自己的權力,只靠著探悉自然現象的規律,知道得愈多,權力也愈大。每一范圍以內既有科學的觀點,那萬物有靈論的觀點便不能再存在。”我們必須“以物質基礎的考察,實際狀況的調查,來與我們的理論相較,是非正誤立即便可以明白。——因為精神現象發生于物質現象,而物質是可以實際去按察的。——這就是唯物主義。”
瞿秋白還指出,任何哲學都是“時代精神”的哲學,都是階級的哲學。十八世紀法國啟蒙學派哲學是法國大革命的先聲。可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出現也不是偶然的,它是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和階級斗爭發展的基礎上,適應無產階級革命斗爭實踐的需要而產生的。
《社會哲學概論》闡述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基本觀點。關于宇宙的起源問題,瞿秋白接受了康德與拉普拉斯(Laplace)星云說的影響’把星云看成是宇宙起源的最初材料,堅持了唯物主義的宇宙生成論。在此基礎上,他還論述了生命的起源問題,指出生命就是蛋白質體存在的方式,就是這種方式自身永久不斷的自新。不僅否認了神秘主義的生命起源論,而且堅持了辯證唯物主義的生命觀。
在物質與意識的關系問題上,瞿秋白認為,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物質的反映。物質變動,意識也隨之變動。他說:“‘意識’(人的心靈或社會的思想及心理)不是我們研究的起點,而應當是研究的結果。‘意識’的正確與否,全在乎他和自然界是否符合,——意識是外界的反映。自然界是一切現象的根本,亦就是人的意識的根本。外界的實質能確定‘意識’——這是科學的基礎。反乎此的一切學說,——唯心派的觀點,決不能合于科學。”意識的根本既然是物質,那么思想是從何而來呢?是否一切物質都有思想呢?瞿秋白說:“不然的,只有人的腦經(一種特別組織的物質)能思想。沒有這種物質,便沒有思想,沒有意識。思想和腦經決不能分開。所以研究意識的時候,決不能承認‘宇宙開辟’以前便已經有能認識的心靈,——因為那時還沒有人,更沒有人的腦經。”只有人的大腦才有思維作用,在人類沒有產生以前是根本沒有所謂意識的。他指出,人類的思想能觀察外物,能有系統的綜合和分析事物的能力,即所謂抽象思維的能力。人們在與實際生活接觸中增加了經驗,對于客觀的世界漸漸有了認識,于是就從實際應用進入了抽象思維。這里瞿秋白已經初步認識到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的進一步發展。然而,不論是感性認識還是理性認識,都必須在客觀實際中去接受檢驗改正錯誤。
關于必然與自由的關系問題,瞿秋白認為:“人在自然界及社會關系里考察得種種事物的因果的聯系,這種聯系名之曰公律。人類能脫離自然界及社會關系的束縛而日趨于自由(自由處置事物),正因為他能漸漸發見此等公律。所謂‘自由’并不在于想象里的不受自然律之支配,而在于探悉這些公律,運用之以達自己的目的。”因此,要想獲得更多的自由,就必須“通曉物情”,能自覺的去解決一切問題,決不能“昧于事理”,盲目的去追求什么絕對自由。必然與自由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人們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就必須首先認識客觀必然性,科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認識與掌握客觀必然性,以便在行動上更好地發揮自覺的主觀能動性。
關于唯物辯證法問題,瞿秋白首先指出,宇宙間及社會里的一切事物都在“動”之中,矛盾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屬性、矛盾的雙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一定的條件下互相轉化的。他說:“宇宙現象的根本便是‘物質的動’。動的本身便是矛盾;極簡單的機械運動便是矛盾的歷程:——一個‘體’同時在甲處又在乙處,——即同時在甲處又不在甲處——這是一個矛盾。這種矛盾之發生又消滅,消滅又發生便成就所謂‘動’。”又說:“社會現象亦是如此。資產階級剝削無產階級,而無產階級卻因此而擴大。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相反,而資本主義愈發達,社會主義的革命愈容易成功。無產階級行獨裁制,而他的獨裁卻正所以取消他自己,——消滅一切階級。”這里瞿秋白比較深刻的說明了事物的矛盾及其互相轉化的規律,乃是唯物辯證法“最根本的原理”。沒有矛盾,沒有矛盾的互相轉化,就沒有宇宙的一切。
瞿秋白還根據自己的理解闡述了質量互變與否定之否定的規律。他指出:“宇宙及社會里的一切發展,——就是數量變更的漸漸積累,然而數量的變,到一定的程度,必定突變為質量的變。”“種子消滅而成稻,稻又消滅而成種子,——這是所謂‘否定之否定’,亦就是‘數量與質量互變’的原理”。“如此看來,自然界、社會關系以及思想都是連環不斷的‘否定’。這是很重要的很廣大的公律。”這里瞿秋白已經初步認識到事物由于內部矛盾所引起的發展,是通過量變與質變的互相轉化而實現的。因此,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與對立統一規律一樣都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
總之,瞿秋白的《社會哲學概論》是在中國傳播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的重要著作。它在中國現代哲學史上第一次把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介紹到中國來,這是前此許多中國無產階級哲學家所不及的。瞿秋白對辯證唯物主義思想的研究與宣傳,把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的傳播推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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