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最重要的小說。執筆于1876年,出版于1884年。小說的故事發生在美國南北戰爭前,卻寫于戰爭雖已結束,但仍存在種族歧視的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當時,馬克·吐溫已成為名作家,他一直想寫一部反映自己在密西西河上的生活經歷的長篇小說,并做了充分的創作準備。在這種對社會問題的密切關注和豐富的生活體驗的基礎上,他寫成了這部作品。這部長篇是《湯姆·索亞歷險記》的姊妹篇,主人公是湯姆·索亞的朋友,白種人哈克貝利·費恩。他生活在密西西河上一個小鎮里,整天東闖西逛,不服“管教”,但心地善良,鄙視所謂文明和禮法。為了過一種自由生活,他離家出走,在路上,與逃跑出來的黑奴吉姆相遇。經過相處,哈克貝利否定了社會給他灌輸的種族偏見,作出了“吉姆倒是一個挺好的黑人哩”的正確判斷。從此,不但不戲弄他。還主動幫助他逃走。他們沿途逃避追捕者,經歷了種種奇遇。最后,吉姆的女主人死去,根據她的遺囑,吉姆得到了自由。在小說里,哈克貝利敢于蔑視法規,甘冒“下地獄”的風險幫助黑奴逃走,是由于“健全的心靈”戰勝了“畸型意識”,這種“健全的心靈”正是馬克·吐溫的不論種族、膚色、人人平等的民主理想。他把吉姆這個黑奴塑造成品德高尚,富有尊嚴的正面形象,在美國文學中關于描寫黑人方面,開創了一個新的民主傳統。小說多方面地體現了馬克·吐溫的創作風格。全篇以第一人稱自述,采取閑談、講故事的民間文學形式;敘述和描寫都滲透著幽默的筆調,對不同人物,分別采用細致刻劃和漫畫似夸張的手法;現實主義的逼真描繪和浪漫主義的抒情幻想融為一體,這些使作品構成了一幅色彩斑駁的社會生活的畫卷。《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問世后,歷來受到文學界的高度評價,也曾不斷遭到查禁。美國著名作家海明威說,“全部美國文學起源于”馬克·吐溫的這本書,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它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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