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性質和社會史論戰是在1929年到1935年期間進行的,首先發難的是國民黨反動派的御用文人陶希圣,他在1929年出版的《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一書中,全面否認中國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惡毒攻擊中國共產黨關于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的理論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綱領,他同周佛海、顧孟余等人,以《新生命》雜志為陣地宣傳自己的反動主張,人稱“新生命派”。1930年前后,任曙、嚴靈峰、王宜昌、李季等中國托派分子,完全附合。支持“新生命派”的觀點,并以《動力》雜志為陣地,大量發表歪曲中國社會性質和社會歷史的文章和著作,人稱“動力派”。
對于陶希圣、任曙等人的反動理論觀點,郭沫若、呂振羽、王學文、潘東周等馬克思主義者和革命知識分子奮起還擊,并且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基本理論,全面分析了中國社會的經濟結構,系統清理了中國歷史,對中國社會性質及其發展規律作出了科學的回答,從而捍衛了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關于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理論、路線和策略,說明了中國革命的性質、任務、動力及轉變的前途等等,從而取得了論戰的重大勝利。
陶希圣否認中國半封建的社會性質,他離開了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狀況,用社會某一時期的政治因素來說明社會性質,顛倒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關系,宣揚上層建筑決定論,否認半殖民地的社會性質,認為帝國主義的入侵發展了中國資本主義,炮制了中國資本主義發展是由外軋鑠的“外軋論”。在否認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性質的基礎上,進而夸大中國歷史上某些經濟因素,提出所謂“商業資本主義社會”論。為了否定中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性質,取消民族民主革命,他還制造了一個所謂“士大夫階級”的理論,用以抹殺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歪曲中國歷史與現實的階級關系。
任曙、嚴靈峰等人極力鼓吹托洛茨基主義觀點,認為中國沒有經歷過奴隸社會,他們都斷定中國是資本主義經濟占“支配”或“領導”地位的資本主義社會。他們以形而上學一點論來歪曲帝國主義與封建主義的關系,認為帝國主義絕對地破壞了封建勢力,用以說明中國是資本主義社會。混淆商品和資本主義經濟的界限,認為商品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經濟,抹殺民族資本主義與帝國主義的區別,鼓吹“中外一視同仁論”或“華洋一家論”。
在中國社會史問題上,以李季、王宜昌為代表的托派分子,反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發展普遍規律的理論,并以此否認無產階級領導的民族民主革命及其勝利的歷史必然性。在歷史分期問題上,他們宣揚“多元論”和“循環論”,反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發展階段的學說。在“亞細亞生產方法”問題上,宣揚“特殊論”,反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形態的學說,在歷史發展動力問題上,宣揚外因論,反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基本矛盾的理論。
在社會性質問題上,郭沫若、呂振羽等人以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為武器,全面分析了中國社會的經濟關系,肯定了中國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郭沫若認為,馬克思主義關于人類社會歷史發展規律的理論同樣也適用于中國。指出:“中國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國人所組成的社會不應該有什么不同”。主張要用馬克思主義分析中國社會性質。王學文指出:“中國經濟是帝國主義侵略下的半殖民地的封建經濟”。呂振羽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原理出發,指出“中國社會的現階段,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建筑于其上層諸形態的東西,均和下層的基礎相適應”。劉夢云還駁斥了商品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經濟的謬論,批判了帝國主義絕對破壞封建經濟的論調。
在社會史的問題上,馬克思主義者依據五種生產方式的理論,分析中國社會歷史的發展,理出了中國社會歷史發展的初步系統。郭沫若認為,商代和商代以前是原始社會,西周是奴隸社會,春秋以后到鴉片戰爭是封建社會。呂振羽認為,夏以前是原始社會,殷代是奴隸社會,周代為初期封建社會,由秦到鴉片戰爭前為專制主義的封建社會,由鴉片戰爭到當時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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