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藝概》
清人劉熙載著。是劉氏歷年論談文藝記錄的匯刻,成書于同治十二年(1873),六卷,分為文概、詩概、賦概、詞曲概、書概、經(jīng)義概六類。全書不足十萬字,論述范圍則極為廣泛。作者采用“舉此以概乎彼,舉少以概乎多”的論述方法,即用言簡意賅的文字,分析評價具有典型意義的例子,通過“觸類引伸”來包容龐大復雜的內(nèi)容。全書對各種文藝的論述,既有縱向的歷史勾勒,又有橫向的比較分析,縱橫結(jié)合, 自然有序。作者自稱談藝“好言其概”,精簡扼要,多心得之見,在晚清文藝理論界有一定的影響。
《藝概》相當注重文藝作品的思想內(nèi)容,認為好作品應該是作家“語語自肺腑中流出”,反映出作者的思想認識和為人品德。 《藝概》繼承并發(fā)展傳統(tǒng)的“知人論世”批評原則,主張將作品的藝術(shù)價值和作者的品格聯(lián)系起來考察,提出“詩品出于人品”、 “論詞莫先于品”的鑒賞原則。所以它推崇莊子、屈原、李白、杜甫、蘇軾、辛棄疾等人的作品為藝林之精華、文苑之典范;而評價偏重藝術(shù)的詞人如溫庭筠、馮延巳、柳永、周邦彥的作品詞品欠高。評論內(nèi)容并非完美卻有創(chuàng)見的著作, 《藝概》著重肯定其創(chuàng)見。如表彰王充的《論衡》能“獨抒己見,思力絕人”,承認《荀子》意在“矯世之枉”。他認為,雖然兩書不無偏激之論,“然不掩其卓詣”,無害其斐然成家,澤被后學。劉熙載十分鄙棄缺乏主見、左顧右盼的論者以及一意投人所好的創(chuàng)作傾向。
對于作家作品的藝術(shù)特色、風格、表現(xiàn)手法等等, 《藝概》也予關(guān)注,所論甚多。論《莊子》文章達到的神妙境界,用“能飛”兩字來形容, “無端而來,無端而去,始得‘飛’之機者”,頗中《莊子》筆法之肯綮。論杜甫詩,以“高、深、大”三字來概括,認為“吐棄到人所不能吐棄,為高;涵茹到人所不能涵茹,為大;曲折到人所不能曲折,為深?!鄙畹枚旁娭?。論樂府詩和雜劇之中人物語言,歸結(jié)為“代字訣”,即作者用第一人稱代人物立言。其它如論作文之“主腦”,談敘事、針線、情景之手法種種,都能在前人所論的基礎(chǔ)上有所生發(fā),不乏精致之見。
《藝概》末尾之“書概”,專論書法美學,頗多與文論相通之處; “經(jīng)義概”專講八股文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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