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藝術構思
藝術家為了把生活素材升華為藝術作品所進行的由感受到思索、由思索到發現,以至形成藝術意象的體物賦情過程。
藝術構思是藝術創作的中心環節,是創作勞動中最緊張、最復雜、最艱巨的階段。構思是否成熟直接影響到藝術表現、藝術傳達是否順利和得心應手。不經過藝術構思,就不能產生真正的藝術品。
藝術構思的主要任務是:按照一定的創作意圖,對原始形態的生活表象進行改造創作,使之升華為具有一定審美價值的藝術形象;把零散的審美感受,凝聚為體現審美評價的審美理想。其具體內容,在不同的藝術種類中不盡相同,大體上包括選擇和處理題材,開掘和提煉主題,塑造人物形象,全面布局的思考,以及表現形式的設計等。
在藝術構思中,主題的開掘和深化是中心環節,構思過程中的其它因素都要圍繞主題的開掘和深化而有所變動、發展。而藝術形象的典型化,在構思過程中居于關鍵性的地位。 自然,在不同種類的藝術中,典型化的途徑和方式是各有特點的。偏重于再現的藝術,如雕塑、戲劇、電影、風俗畫和敘事文學作品,著力于典型人物、典型情節、典型環境的創造;偏重于表現的藝術,如建筑、音樂、舞蹈、山水畫和抒情性文學作品等,則注重于意境的開拓。對意境的創造是典型化原則在以表現為主的藝術中的特殊形態。
藝術構思一般要經歷形象的觸發(創作沖動、創作動機的產生)形象的孕育形象的形成等三個階段,由于藝術構思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心理過程,加之藝術家主客觀條件的不同,上述三個階段的劃分不是絕對的,而是前后交叉,甚至是同時進行的。但從全體和本質上看一切藝術構思都要經歷這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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