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藝術本質
是藝術自身的內在規定性,從原則上表明藝術區別于其他社會形態的根本不同之處,也就是藝術之所以是藝術的特點所在。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總是受到人類的藝術實踐水平及綜合認識能力的限制,并與審美研究方法聯系在一起,因而在理論表述上也是多種多樣的,不僅打上了歷史的烙印,也體現了方法論上的區別。現有的各種關于藝術本質的認識,都是人類對于自身的這種特殊的實踐創造方式從不同角度作出的解釋,都具有不同的意義,即使是在后來的歷史進程中顯得片面的回答,也具有構成真理一枚葉片的意義。
把文藝的本質特征歸結為形象的反映,是從古到今一脈相承的認識。不可否認,這種認識從外界比較上發現了文藝表現方式上的具體感性的重要特征,使人可以把文藝與其它的意識形態的形式大體區分開來。但由于在方法上沒有給形象的創造主體與這種創造的特殊關系以足夠考慮,因而著眼點主要局限在對于對象的形象摹仿與再現的說明上。它始終擺脫不了直線與直觀的缺欠。黑格爾說藝術的本質特征是感性形象:“感性觀照的形式是藝術的特征。因為藝術是用感性形象化的方式把真實呈現于意識,而這感性形象化在它的這種顯現本身里就有一種較高深的意義,同時卻不是超越這感性體現使概念本身以其普遍性相成為可知覺的,因為正是這概念與個別現象的統一才是美的本質和通過藝術所進行的美的創造的本質。”車爾尼雪夫斯基認為藝術的本質特征是在形象中具體地表現一切: “重要的是‘形象’這個字眼,它告訴我們藝術不是用抽象的概念而是用活生生的個別事實去表現思想,當我們說‘藝術是自然和生活的再現’的時候,我們只是說的同樣的事,因為在自然和生活中沒有任何抽象地存在的東西;那里的一切都是具體的;再現應當盡可能保存被再現的事物的本質;因此藝術的創造應當盡可能減少抽象的東西,盡可能在生動的圖畫和個別的形象中具體的表現一切。”
這些認識在說明藝術的表現方式特點上是很有價值的。而在揭示全面特征上則顯出了不足。這是因為在人感知的對象中還存在許多非藝術的形象。生活本身有不待人工的實體形象,如日月山川,風云雷雨,草木蟲魚,等等皆是。而且論形象還是“云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還有雖屬人工創造的,但只有實用代替價值的標本圖解之類的形象,也不能算是藝術。因此這些具有形象形式的對象,其中缺少一種作為藝術不可缺少的東西。
在對藝術本質進行揭示時,人們有時出于現時的感情饑渴狀態,特別強調情感對于藝術的意義,說藝術的本質是情感,這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人們如果坐下來對于這種情感特征論加以冷靜的分析,就不難發現這種觀點也有它的欠缺之處。
論藝術的情感,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藝術不能脫離情感,甚至可以說沒有情感就沒有藝術。因為藝術是一種感性形式的審美物化創造。在創造中要把主體的審美意識全面地表現出來,溶進作品,其中既有處于低級階段的機體情感,也有發展為高級狀態的社會情感,而審美情感正是包含著機體情感并以高級的社會情感為中心的全面審美情感。所以藝術中缺少了這個帶有重要內容意義的構成,自然不成其為藝術。但這亦如同藝術中缺少了作為美感形態的感知、想象、思維也不成其為藝術一樣。所以情感在藝術美感構成中雖然占有主要內容地位,但還并不就是藝術的本質特征的唯一標志。
本來,不論是以形象的方式表現,還是表現人的情感的體驗,都是離不開主體的,所以從主體的觀點上談論藝術的本質,是向藝術本質更切近了一步。但是主體性并不就是藝術的本質,尤其是把情感與理性分離的主體性,更不合藝術的本質。藝術是以人為主體的:它是由創作主體創造的,內容或是直接的主體或是主體化的對象,并且是在接受主體對于作品的接受中實現為現實的藝術品。這說明藝術的主體性是藝術本質的重要決定因素,決定性在于主體自身是藝術創造的基本依據,依據實存于現實中的創作主體自身的經驗感受,來表現著以人為中心一切狀態,這是任何真正的藝術總是深藏著人性,并總也無法與人性絕緣的原因所在。在判定主體作為藝術本質的決定因素的時候,非常有必要弄清主體是由什么條件決定的,為什么決定條件本身并不就是藝術本質自身。作為創作主體的人在創作中注入了人的全面本質,其中有人的從生理到心理、從感覺到經驗、從本能到自覺的全部類本質,也有人的滲透其中的社會本質,這些都通過人的審美機制表現在藝術作品之中。沒有這種審美機制的過程,沒有在藝術品中的物化表現,不論類本質與社會本質的任何構成因素,都不能成為藝術本質性的自身。這如同一個人從外觀世界中感受到了一種聲音,也感受到了某種色調。但這種感受并不是藝術,甚至這種感受也并不一定是藝術的感受。而是只有當這種感受由生理過渡到審美心理的狀態,成為某種審美題旨之下的有形式的表現,才可以說是由感受而達到藝術感受,并進而實現為現實的藝術作品的創造。由此可以認定,沒有創作主體這個審美中心,藝術作品無法產生,而主體如果不是以藝術創造的方式方法,去實現對于客體的實存狀態和主體的實感狀態的超越和變形處理,藝術作品也無法產生。所以我們可以說藝術具有主體性,但不能把藝術的主體性看成是藝術的本質。
在藝術實踐的經驗中看到,不論是創作主體自身,或被表現的對象主體,在全部的心理狀態中,其情感與理性意識實在是難以完全分離的,它們發生在實踐過程中,在主體的審美心理過程中相生相尅,互為作用。但是,強調在審美心理過程中不能割裂情感與理性的密切聯系,并不是說只要這兩者統一起來就是實現了藝術的本質。因為全面的藝術審美創造,除了上述內容之外,還有其它美感心理過程,而只有當這個多向統一的審美心理機制實現為藝術的變形、超越,達到創作主體對于外在世界形象與內在世界的精神進行感性形式的審美表現,才有藝術本質的全面實現。
因此,認識藝術本質,絕對不能忽視藝術品的對生活和主體內在精神的藝術化的表現。這其中尤其是審美表現的變形與超越的手段。是這種手段使審美主體掌握的一切內容因素,由內容轉化為有形式的內容,達到審美表現的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人們在審美經驗中已經明確藝術不同于現實實在,甚至不論創造者怎樣刻意求真也不能造出和絕對自然一樣的東西。藝術因此在古代和中世紀都受過攻擊,被指斥為騙人的伎倆。但是藝術卻不因為受到攻擊而改變本性,它始終以人工創造的非實際的虛構與想象審美性,確立了自身的價值,這集中表現為變形創造。變形就是改變對象的形式,使對象脫離通常的自然標準,使之成為由人有意識創造的具有表現力與感染力的再造形式。靠了變形,把物質性對象變成物化狀態的藝術對象,把存在人的思想感情中的只能理會而無實體的精神內容變成可以視聽的感性狀態。而變形中的變通性的處理,又可以在時間與空間上進行從生活到藝術的變換, “觀古今于須臾,撫四海于一瞬”。滴水觀滄海,微塵見大千。變形創造是主體審美感受的實踐性的外化與確證,在藝術創造過程中體現在從素材到題材、從情節到結構、從形象到典型、從媒介到體式等一系列環節的實施之上。變形的方式直接通向藝術的超越性,超越性是變形的結果。藝術的價值主要在于審美創造的超越。藝術的超越性是出現并實現于創作主體對于生活對象的再現,對于自身審美心理的表現過程當中,它是見之于審美對象化的成功創造。因而,沒有超越性的藝術,就不能成為真正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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