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酒
貪酒者在發“癮”的時候,毒也要飲,醋也要飲——死亡疾病都不怕。《聊齋志異》中的秦生(見卷十三)及同則附錄中的邱行素,豈不是這樣么?他們一個飲毒,一個吃醋,真是實行“快飲而死,勝于饞渴而死”主義。
西洋有狂飲成病,延醫戒酒者。醫師道:“府上不便,請你明晨到我的院中來。我那邊有一間很合宜的房間。”第二天,那位病家果然得到一間幽靜房間,并且清潔萬分。其中除了床鋪之外,有各種古玩及精本書籍。另外還有一個玻璃瓶,中間有幾條用火酒浸死的大蛇。
那位病家初到房中的時候,抽抽卷煙,翻翻書報,現露很安逸的狀態。到了將近中午,他坐了又睡,睡了又坐,東張張,西望望,有點憂悶起來了。他忽然奔到那個玻璃瓶所在之處,把它的蓋子除去,雙手捧了瓶,就此大飲火酒——不顧瓶中的蛇毒與不毒。
正在此時,醫師走進房來,向他笑笑,并且說道:“你可以回府了。你不能戒酒,我已經得到證明了。你還是回去罷。那個瓶我特意擺在此地試你的。蛇并不毒,但是你何嘗怕毒呢?午餐馬上來了,吃過之后,請你回府。”
《聊齋》中的故事及西洋人的故事,都是形容好酒成癮的人,當然有些夸張。酒可以飲,但是不要狂飲,不要成癮。宋人的《酒戒》道:
少吃不濟事,
多吃濟盛事?
有事壞了事,
無事生出事。
然而我們在怎樣情形之下,可以飲酒呀?
陳畿亭說得最好,讓我把他的話引出來罷,如下:
名花忽開,小飲。好友敘談,小飲。凌寒出門,小飲。沖暑遠馳,不可遽食,小飲。珍釀不可多得,小飲。
原載一九四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新中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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