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集質疑四題
一 竇臮《述書賦》的寫作年代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十一“《述書賦》提要”云:“其文成于天寶中也。”失考。
要考定《述書賦》的寫作年代,先要弄清它的注文是誰寫的。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叢書集成》初編據津逮本影印)收錄竇臮《述書賦》,題下注云:“前簡較刑部員外郎竇臮撰,簡較國子司業竇蒙注定。”前人遂以為《述書賦》的注,是竇蒙作的。如清王琦注李白集,于《對酒憶賀監二首》下注云:“竇蒙《述書賦注》。”其實非。《述書賦》的注,是竇臮自己寫的,有三條證據:一、《述書賦》論及竇蒙的書法,并注云:“家兄蒙,字子全,司議郎安南都護。”這個注完全是竇臮的口吻。而且,竇蒙確實到過南方,他的《題弟臮〈述書賦〉后》詩可證,詩云:“受命別家鄉,思歸每斷腸。……流轉三千里,悲啼百萬行。庭前紫荊樹,何日再芬芳。”二、張彥遠《法書要錄》于《述書賦》后,附以竇蒙的《大歷四年七月點發行朱尋繹精嚴痛摧心骨其人已往其績今存追想容輝流淚嗚咽述書賦語例字格》,云:“晚年又著《述書賦》,總七千六百四十言,精窮旨要,詳辨秘義,無深不究,無細不因。……尚輦君(按指竇臮)學究天人,才通訓詁,注解分析,皆據史傳。注有未盡,在此例中,意有未盡,出此格上。”(《全唐文》卷四四七錄竇蒙此文,文字全同。)三、《述書賦》后附有十一家印記,有“竇蒙審定”字樣,則可知竇蒙僅對《述書賦》及其注,進行過校審定稿工作。
竇臮《述書賦》論唐代書法家徐浩,注云:“中書舍人,國子祭酒。”既然賦與注都出自竇臮一手,那么,他注徐浩為中書舍人,當是徐任該職期間或其后一段時間。按《新唐書·徐浩傳》云:“肅宗立,繇襄州刺史召授中書舍人,四方詔令,多出浩手,遣詞贍速而書法至精,帝喜之。……進國子祭酒。”可見,竇臮《述書賦》成書時間,當在至德年間,論及同時人徐浩的書法,加注徐浩的職官名稱,與史載正合。天寶中,徐浩尚未授中書舍人,書法藝名亦未大揚,《述書賦》及其注是不可能預為記載的。
《全唐詩》卷二百六十二收竇蒙《題弟臮〈述書賦〉后》詩一首,編者于題后附注:“臮官檢校戶部員外郎,富詞藻,精草隸,嘗制《述書賦》,論書家起史籀迄至德一百九十八人。……臮亡,蒙題賦云。”也以為竇臮《述書賦》成書于至德年間。
二 殷璠《河岳英靈集》收詩終于癸巳歲
《河岳英靈集》收詩終于何年?由于各種不同典籍的記載有差別,就產生了多種說法,約而言之,有三:
(一) 乙酉(天寶四載)說。
《文苑英華》卷七一二、《全唐文》卷四三六收錄殷璠《河岳英靈集序》:“粵若王維、王昌齡、儲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靈也,此集即以《河岳英靈》為稱。詩一百七十首,分為上下卷,起甲寅,終乙酉,論次于序,以品藻各冠于篇額。”
(二) 壬辰(天寶十一載)說。
芮挺章《國秀集》后有宋人曾彥和題于宋徽宗大觀戊子(二年)的跋,云:“而殷璠所撰《河岳英靈集》作于天寶十一載。”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即主其說。
(三) 癸巳(天寶十二載)說。
四部叢刊影印明刊本殷璠《河岳英靈集》的序言:“粵若王維、昌齡、儲光羲等二十四人,皆河岳英靈也,此集便以‘河岳英靈’為號。詩二百三十四首,分為上下卷。起甲寅,終癸巳,論次于敘,品藻各冠篇額。”汲古閣主人毛扆曾手校《河岳英靈集》(古吳黃蕘圃識于明刊本《河岳英靈集》后),其子毛晉跋《常建集》云:“丹陽進士殷璠選《河岳英靈集》,起甲寅,終癸巳,上下四十年,品藻二十四人,選錄二百三十四詩。”以《全唐文》收錄的《河岳英靈集序》和四部叢刊影印明刊本《河岳英靈集序》相較,異處有三:一,詩人數;二,詩篇數;三,終止年歲。本文專談《河岳英靈集》收詩的終止年歲,詩人數和詩篇數的差異略而不論。
殷璠自序《河岳英靈集》收詩的起終年歲,用干支紀年,各種不同版本的《河岳英靈集序》,記收詩的起終年歲,也均用干支紀年。獨獨曾彥和跋《國秀集》時,卻改用天寶的實際年分,而且時代又后于殷璠數百年,所以他所記的天寶十一載,可靠程度不大。王運熙先生以為“十一”是誤文,近是。我們要辨證《河岳英靈集》收詩起終年歲,主要應該抓住“乙酉”和“癸巳”兩說。
岑仲勉《唐集質疑》“河岳英靈集”條云:“乙酉、癸巳孰是,非將全集詩稍加考證,不能遽定也。”王運熙、楊明《〈河岳英靈集〉的編集年代和逸錄標準》就集中若干首詩歌的寫作年代,論證此書收詩終于癸巳歲,這是很正確的。筆者再補充數證。
(一) 日僧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據日本祖風宣揚會編印的《弘法大師全集》本)南卷“定位”篇云:“璠不佞,竊當好事,常愿刪略群才,贊圣朝之美。爰因退跡,得遂宿心。粵若王維、昌齡、儲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靈也,此集便以‘河岳英靈’為號。詩二百七十五首,為上下卷,起甲寅,終癸巳。論次于序,品藻各冠篇額。”按:遍照金剛是在唐德宗貞元二十年七月,隨遣唐使藤原葛野磨來中國的,留學三年,于憲宗元和元年八月回國。《文鏡秘府論》是他回國后根據帶回的唐代文籍寫成的,“定位”篇中的這一段文字,顯然是根據《河岳英靈集序》寫成的。那么,他當日所見到的鈔本《河岳英靈集》,終止年歲是“癸巳”。
(二) 《河岳英靈集》中選錄崔顥的《霍將軍篇》,詩云:“長安甲第高入云,誰家居住霍將軍。日晚朝回擁賓從,路傍揖拜何紛紛。莫言炙手手可熱,須臾火盡灰亦滅。莫言貧賤即可欺,人生富貴自有時。一朝天子賜顏色,世上悠悠應自知。”詩是諷刺長安的達官貴人的。與杜甫《麗人行》參讀,可知崔顥此詩借漢代外戚霍光的故事,辛辣嘲諷天寶時代外戚楊國忠等一班權貴。天寶四載,楊玉環始冊立為貴妃,以后諸楊才逐漸受到寵幸,天寶十一載,楊國忠任右丞相,權勢傾天。崔顥《霍將軍篇》正是反映了當時的政治生活。這是《河岳英靈集》收詩終于癸巳歲的又一力證。
(三)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云:“卷中(企按:明刊本《河岳英靈集》分上、中、下三卷)稱賀蘭進明云:‘員外好古博達,經籍滿腹。’考郎官石柱題名,主客員外郎內有賀蘭進明,兩《唐書·玄宗紀》于天寶十五載,均稱進明為北海太守。《文苑英華》卷八百李華《衢州刺史廳壁記》云:‘開元天寶中,始以尚書郎超拜名郡,賀蘭大夫為之,逆胡悖天地之慈,賀蘭赴北海之師。’(以上所引,見勞格《石柱考》卷二十六)”據此可知,安史亂起,賀蘭進明赴北海太守任,在此之前,他由員外郎出守衢州。余氏原來用這個材料考證《河岳英靈集》收詩終于天寶十一載;同樣,它也能用來證明《河岳英靈集》收詩終于天寶十二載(癸巳年),而絕不會是天寶四載(乙酉歲),因為“乙酉”年,賀蘭進明尚未為“員外郎”。
據上三證,《河岳英靈集》收詩終止年歲應為“癸巳”。《全唐文》收錄的《河岳英靈集序》記年有誤,當以明刊本《河岳英靈集序》和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南卷“定位”篇所記之“癸巳歲”校正。
三 《續本事詩》書名和撰人姓名考辨
商務印書館發行的《叢書集成》初編,據顧氏文房本排印孟棨《本事詩》,又據《唐宋叢書》本附聶奉先《續本事詩》于其后。
然詳考諸書,知《續本事詩》并非聶奉先作。
《續本事詩》一名,緣起于孟棨的《本事詩序》:“聞見非博,事多闕漏,訪于通識,期復續之。”后人續其書,因名之。繼孟棨之后,作《續本事詩》的是誰?有幾種說法:一,羅隱說。四部叢刊影印明月窗道人校印本阮閱《詩話總龜》卷二十一,引《續本事詩》的材料,下注:“唐宋詩云,羅隱作《續本事詩》。”二,無名氏說。《宋史·藝文志》集部總集類有《續本事詩》二卷,注云:“不知名”。胡應麟《詩藪·外編》卷三云:“唐人詩話今傳者絕少,孟棨《本事詩》小說家流也。……無名氏有《續本事詩》,今不傳。”三,吳處常子說。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二十引偽吳處常子《續本事詩自序》,可證。
當以吳處常子一說為是,晁公武所引吳處常子的《續本事詩自序》是其明證。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百四十八“經籍考”云:“《續本事詩》二卷,晁氏曰偽吳處常子撰,未詳其人。自有序云:‘比鑒孟初中《本事詩》,輒搜篋中所有,依前題七章類而編之,皆唐人詩。’”《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九十五于《〈本事詩〉提要》下亦引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之記載。胡震亨《唐音癸簽》卷三十二“唐人詩話”欄云:“《續本事詩》二卷,偽吳處常子依孟棨類續篇。”令人奇怪的是,胡應麟一面以《續本事詩》為無名氏作,一面卻又在《詩藪·雜編》卷四中云:“……《才調集》十卷,蜀韋縠輯。《續本事詩》二卷,吳處常子輯,皆五代人,總集諸家詩也。”有了上述這些可靠的記載,說明《續本事詩》作者的羅隱說和無名氏說,都不足取。
吳處常子《續本事詩》今已不傳,但在阮閱《詩話總龜》中還保留了一些條文。卷六有“羅鄴詠牡丹”一條;卷二十一有“僧齊己松詩”一條(孫濤《全唐詩話續編》上卷引《續本事詩》“齊己松詩”,與此條相同。)“白傅柳詩”一條,“陰鏗石詩”一條,“羅鄴、鄭谷、韓喜水詩”一條。《詩話總龜》所引各條,都是唐人詩或唐以前人詩,這和《續本事詩自序》所言相符。可見,阮閱所據的《續本事詩》,即是吳處常子所作的那一本,阮閱誤注為羅隱作。
實際上,聶奉先所撰的書名,當為《續廣本事詩》。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二云:“《續廣本事詩》五卷,聶奉先撰,雖曰廣孟棨之舊,其實集詩話也。”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百四十九“經籍考”也著錄聶奉先《續廣本事詩》。胡震亨《唐音癸簽》卷三十二“宋元人詩話”欄云:“《續廣本事詩》五卷,聶奉先撰。”據此可知原書有五卷,已大部分散佚,今僅存十五條。《唐宋叢書》本聶奉先《續本事詩》,就是存留十五條的輯本,書名是后人誤加上去的。現存的十五條中,有八條載宋人詩,現舉四條為例:
“今時市語答人真實事,則稱見來,此語蓋已久矣。坡贈黃山人詩云:‘面頰照人元自白,眉毛覆眼見來烏,’以此。”
“前輩戲云,有西湖風月不如東洛軟紅香塵之語,故東坡和錢穆公蔣穎叔從駕景云宮詩云:半白不嗟垂項發,軟紅猶戀屬車塵。”
“余疑李賀云酒滴珍珠紅,夏彥剛云江南人造紅曲酒。”(按:郭紹虞《宋詩話輯佚》以為這出于王直方的《王直方詩話》,“余”即王直方,宋人也。)
“京師芡實,最盛于會靈觀之凝祥池,故文忠詩曰:凝祥池鎖會靈觀,滯留江海得加飡。仆射坡在鄭州,世亦稱其芡實也。”
既然已載“宋人詩”和宋人事,那么,這些條目絕不會是五代時人吳處常子《續本事詩》中的內容,其為聶奉先《續廣本事詩》之條目,是無疑的。
以上這些例證,可以說明聶奉先之作,與孟棨《本事詩》固然不同,與吳處常子的《續本事詩》亦復有異。就內容講,“其實集詩話也”;就時代而言,由唐而及宋。因此,聶奉先之作,絕不能稱之為《續本事詩》,當據宋以后的著錄,正其名為《續廣本事詩》,免得與吳處常子的《續本事詩》混為一談。
四 賈至當字幼幾
人們都熟知賈至字幼鄰,殊不知賈至字幼幾,前人誤記為幼鄰。
誤自《舊唐書》起。《新唐書》沿襲其誤,于《賈曾傳》中云:“至字幼鄰,擢明經第,解褐單父尉,從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誥,歷中書舍人。……”以后,各種詩話、筆記、工具書,如計有功《唐詩紀事》、錢謙益《錢注杜詩》、孫濤《全唐詩話續編》、岑仲勉《唐人行第錄》、姜亮夫《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等,都以兩《唐書》為據,襲誤不改。
兩《唐書》撰寫者未考唐集,后人又未考宋以后各種載籍,因而誤幼幾為幼鄰。
四部叢刊本《毗陵集》載李舟《唐常州刺史獨孤公文集序》:“吾友蘭陵蕭茂挺、趙郡李遐叔、長樂賈幼幾,洎所知河南獨孤至之,皆憲章六藝,能探古人述作之旨。”《文苑英華》卷七○二錄李舟此文,題為《獨孤常州集序》,亦作“長樂賈幼幾”。四部叢刊本《毗陵集》載獨孤及《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趙郡李公中集序》云:“天寶中,公與蘭陵蕭茂挺、長樂賈幼幾勃焉復起。”《文苑英華》卷七○二載獨孤及此文,題為《趙郡李公中集序》,亦作“長樂賈幼幾”。《文苑英華》卷七四四錄李華《三賢論》,云:“長樂賈至幼鄰”,刊校者于“鄰”字下附校記云:“一作幾。”則唐集記賈至字幼幾,明矣。
再檢王讜《唐語林》卷二“文學門”載:“李華字遐叔,以文學自名,與蕭穎士、賈幼幾為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六:“《賈幼幾集》十卷,唐起居舍人河南賈至幼幾撰。”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三一“經籍考”云:“《賈至集》十卷,晁氏曰唐賈至字幼幾。(晁氏即《郡齋讀書志》的作者晁公武。)”則宋代舊籍記賈至字幼幾,亦明矣。
正因如此,元代辛文房撰《唐才子傳》時,已改正了兩《唐書》的錯誤,云:“至,字幼幾,洛陽人,曾之子也。”說明他是考核過唐宋舊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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