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崔曙庭
《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壽撰。
李延壽,字遐齡,相州(今河南安陽市)人,先世為隴西著姓。其生卒年月,史無明文記載,大約生活在唐高祖、太宗、高宗時期。歷官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御史臺主簿、符璽郎兼修國史等。唐太宗貞觀年間,他曾先后參加修《隋書》、《五代史志》和《晉書》等工作,因而有機會遍觀南北朝諸史,為他撰寫《南、北史》提供了便利條件。除《南、北史》外,他尚撰有《太宗政典》等書。
李延壽寫《南、北史》,也是為了完成他父親的未竟之業。其父李大師,字君威,在北齊、隋朝時任地方佐吏。隋末,曾在農民起義軍竇建德所建立的夏政權中任尚書禮部侍郎。由于得罪了唐朝,因而被流放到西會州,后赦歸,于公元628年(貞觀二年)去世。在隋唐之際,李大師看到南北朝分裂的時候,諸國各自修史,互相詆毀,南朝謂北為“索虜”,北書謂南為“島夷”。而且各國記本國事就詳盡,記別國事不僅簡略,而且往往失實。針對這些弊病,他于是打算仿照《吳越春秋》的編年體裁,寫一部南北史。在流放期間和遇赦歸家以后,先后進行了編寫工作,沒有完成就死去了。李延壽就在他父親舊稿的基礎上,改編年體為紀傳體,繼續為完成這部書而辛勤勞動。由于他先后參加了修《隋書》、《五代史志》等工作,對南北朝各史均很熟悉,而且都有抄本,以備采錄。在南北朝八史以外,又收集雜史一千余卷,作為補充材料,以備參考。從公元643年(貞觀十七年)開始撰寫,經過十六年的努力,到公元659年(高宗顯慶四年),《南史》、《北史》二書,共一百八十卷,就完成了。當時李延壽把所寫成的二書,奏上皇帝,并寫了一篇《上南、北史表》,敘述他為什么要寫這兩部書,以及撰寫過程和內容等,一并上呈。這篇表附在《北史》最后的《序傳》之末。
《南史》從公元420年(劉宋永初元年)開始,到公元589年(陳禎明三年)為止,包括宋、齊、梁、陳四朝的一百七十年歷史,有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共為八十卷。《北史》從公元386年(北魏登國元年)開始,到公元618年(隋義寧二年)為止,包括北魏、東魏、北齊、西魏、北周、隋等朝的二百三十三年的歷史,有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共為一百卷。《南、北史》沒有志,也沒有表,這是它不足的地方。其編撰方法,《南史》是按南朝宋、齊、梁、陳的系統,《北史》按北朝魏、齊、周、隋的系統,依朝代先后,順序編排的。如《南史》有本紀十卷,即為宋本紀三卷,齊本紀二卷,梁本紀三卷,陳本紀二卷。《北史》有本紀十二卷,即為魏本紀五卷,齊本紀三卷,周本紀二卷,隋本紀二卷。其中東、西魏均放在北魏之末。魏收的《魏書》沒有為西魏立紀,李延壽根據魏澹的《魏書》,補了西魏三個帝紀。
列傳的編排,大致也是按朝代的先后順序,先是宗室諸王,以后便是將相名臣等,一朝一個段落。但是類傳就不同,而是將幾個朝代的同一類人物,按時間先后,編在一個傳內。如《后妃傳》、《孝義傳》等就是如此。但是《南、北史》有的類傳,并不是八書都具備,這樣編寫起來就費斟酌了。如《南史》有《恩幸傳》,而南朝四書中,只有《宋》、《齊》二書有其目,《梁》、《陳》二書都沒這個傳。于是李延壽就只好從其他材料中,補充了梁、陳二代的這一類人物的傳記。《南史》有《文學傳》,而南朝四史中,《宋書》卻沒有這個傳,《南史》就只抄錄《齊》、《梁》、《陳》三書的《文學傳》而成,但卻未補劉宋時期的文學家入這個傳,僅作了聯綴工作而已。又如《梁書》有《止足傳》,載顧憲之、陶季直、蕭眎素等三人。《南史》沒有這個傳目,于是李延壽就將三人移到別處,把顧憲之附入《宋書》卷八十一,其祖《顧覬之傳》中,陶季直則入本書的《孝義傳》,蕭際素則附于《宋書》卷七十八,其祖《蕭思話傳》中。從上面的情況可以看出,《南、北史》并不是簡單地抄錄八書,而是下了一番選擇工夫的。
南北朝八書,合計有五百六十六卷之多,李延壽把它刪削成一百八十卷的《南、北史》,從卷數看,僅存原書的三分之一,其中除志的部分全部未錄外,紀傳部分仍作了大量的刪節。據趙翼《二十二史札記》說:“《南、北史》就各朝正史,量為刪減,《魏書》、《宋書》所刪較多,《魏書》不過十分之二三,《宋書》則刪十之五六。”為什么對《宋書》要大加刪削呢?這是由于《宋書》多載文章,如詔、浩、表、疏之類,大多全文刊載。這些文章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空洞無物的表面文字,如晉宋交替之際的加九錫詔、禪位的詔、策、璽書等,文章既長,又沒有多少實際內容,李延壽在編史時,除錄一、二篇外,其余全都刪去,這是很有見識的作法。但在刪削文章中,也有不應刪而刪去的,如范縝的《神滅論》一文,是很重要的一篇哲學論文,《梁書·范縝傳》全文刊載。《南史》將范縝附于范云傳后,《神滅論》一文也被刪去,只用數語記其大意,這是很可惜的。不過在范縝傳內,又增加了范縝堅持自己的進步觀點,不“賣論取官”和歷官行事等《梁書》所沒有的材料,這是可取的。
《南、北史》雖然是刪節八書而成,但也不是只有刪,也還有很多地方增補了史料,這一部分尤為重要。上面講到的范縝傳,便是一個例子。由于李延壽在編寫《南、北史》時,雖然主要是根據八書,但在八書以外,還參考了一千多卷的雜史,從雜史中吸取了許多八書所沒有的材料,以豐富本書的內容。本紀中補了西魏的三個帝紀,前面已提到了。至于列傳,如《南史》補了王琳、張彪等人的專傳;在《北史》中,補了梁覽、雷紹、毛遐等人的專傳。又在類傳中,也多有增補人物及史事的。如在茹法亮傳中,增補了唐寓之起義的材料,就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八書中,由于作者避諱而有意刪去的一些史實,李延壽根據其他材料,又使之恢復了本來的面目。如《南齊書·蕭嶷傳》,蕭子顯在為他父親立傳時,褒美備至,而對其丑惡面,則一字不提。如《南史》所載蕭嶷后房千余人,經荀丕規諫后,才不得已而稍減,說明他驕奢淫逸之甚。又蕭嶷之死,是皇太子蕭長懋加害所致,說明統治者內部爭權奪利的斗爭。這些事《南齊書》均不載。又如宋齊之間的禪讓情況,本來是蕭道成逼迫宋順帝退位,自己取而代之,隨后又將其殺死。《南史》記載這個過程很具體,但在《南齊書》中卻有意回避了。
從《南、北史》史料來源和編撰方法,我們就可以看出它的作用和價值。第一,它雖然主要來自八書,但是又不限于八書,而新增加了不少史料,這些均為八書所不載。雖然新增加的文字中,也有一些鬼神符瑞之類的無稽之談,但其中頗不乏有價值的史料。第二,在編寫過程中,李延壽不象八書的作者那樣過多的徇私回護,因而能較多地反映一些歷史的真實性。第三,由于它主要來自八書,所以它就成為校勘八書的最好工具。特別是在以后的流傳過程中,八書散失殘缺的很多,《南、北史》正好可以補充八書之缺。如今本《北齊書》,三分之二都已散失,其殘缺部分,后人就取《北史》的篇章補足了。由此可見,八書與二史,可以互相依存,并行不悖。那種認為有了二史,則八書可廢;或者說有了八書,二史就毫無作用的說法,并無根據。
《南、北史》的缺點,一是作傳時往往不分朝代把祖孫父子都擺在一起,成為一種家譜式的史傳,不便查閱。其次,沒有志和表,對于各朝的典章制度,不能系統地了解,亦為缺陷。再次,本書雖以行文簡潔見長,但是有的地方過分注意了簡要,因而導致史事不明,也是一失。其它如劉昶、蕭寶寅、蕭綜、蕭大圜等人,《南史》、《北史》均有傳,顯系重復。
有關研究《南、北史》的著作,成果不多。明末清初的李清,作《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當時認為是一部好書,為《四庫全書》所著錄。后來發現李清所著《諸史同異錄》,把順治和崇禎相比,因而得罪了清朝統治者,《南北史合注》一書也被從《四庫全書》中抽掉了。今其稿尚存,但未及傳播。另外,周嘉猷曾作《南北史表》七卷,為研究南北史的工具書,頗有用。中華書局點校本《北史》于1974年出版,1975年又出版了點校本《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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