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 得金不認
八十 得金不認
張知常在上庠日,家以金十兩附致于公。同舍生因公之出,發(fā)篋而取之。學(xué)官集同舍檢索,因得其金。公不認,曰:“非吾金也。”同舍生至夜袖以還公,公知其貧,以半遺之。前輩謂公遺人以金,人所能也;倉卒得金不認,人所不能也。
【譯文】
張知常在學(xué)堂上學(xué)的時候,家人托別人給他帶來10兩金子。與他同住一個宿舍的一位同學(xué)趁張知常不在的時候,打開張知常的篋子,偷走了金子。學(xué)堂的官吏將那個宿舍的人集中起來進行搜查,因此找到了張知常丟失的金子。張知常卻不承認,說:“這不是我的金子。”夜里,同宿舍的那個人把金子藏在衣袖里還給了張知常。張知常知道他非常貧困,送了一半金子給他。前輩們都說,張知常送給人金子,這是人們能夠做到的;可是在倉促之中得到金子卻不出來認領(lǐng),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
【評析】
張知常具有一顆仁愛之心,看到偷走他金子的那位同學(xué)生活貧困,就將一半金子送給對方。他是站在別人的立場上,為別人的利益著想的典范。為了讓那位同學(xué)保住面子,在查出盜賊的時候,面對那么多人,如果他認領(lǐng)了金子,那么偷盜金子的那位同學(xué)以后將在人前抬不起頭來,無法做人。因此,張知常一口咬定那金子不是自己的,從而避免了雙方的尷尬。
有時候我們會遇到一些尷尬場面,有可能是因為別人的過錯而引起的,這種時候我們總是會面臨著是直言還是保持沉默的兩難選擇。其實,我們可以用巧妙委婉的方式來表達我們的意見,既不會引起別人的不滿,又可以讓他們接受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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