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童話《[美國]馬奎斯·“知名人士”》鑒賞
[美國]馬奎斯
萬萬也沒想到,我竟然成了鎮上的知名人士,而且成名的原因既可笑又簡單:我錯把動物園的獅子當成狗,隔著籠子咬了它一口!
真是天曉得!要是知道它不是我的同類,我才沒那么大的膽子去惹它呢!
我的主人叫哈羅德,外號“雀斑”,也算是遠近聞名叫得響的人物。自從我和獅子那場交鋒之后,他到處替我吹噓,說我出身名門,血統高貴,心地善良,勇猛果斷。弄得我幾乎忘了自己一生下來差點凍死的遭遇,飄飄然地覺得自己似乎真的出身在哪家世代望族,自幼受過嚴格的擒拿格斗訓練,所以才敢在獸中之王身上下口。
更妙的是,雀斑因此成了他的同伴們羨慕的人物,認為像他那樣滿臉蒼蠅屎的家伙竟然擁有我,真是太幸運啦!
不過我要說句公道話,雀斑得到這種榮譽是當之無愧的。作為一條狗來說,全鎮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主人了。在和他年齡相仿的伙伴中,論打架、論爬樹、論摸魚……我尊敬的主人都首屈一指。再說,他對我更是噓寒問暖,關心備至。
我剛才說過,我榮升知名人士之列,十分突然。昨天,我只不過是哈羅德家的一條不起眼的黃毛狗,每天躲在廚房門后等著胖廚師賞賜一塊肉骨頭。白天,我常趴在老主人的雜貨鋪里打盹,盡量少彈下幾個跳蚤。到了傍晚,故意在主人面前裝模作樣地逮幾下老鼠。但是今天,由于我一時昏了頭,瞎了眼,錯把獅子當成同類,咬了它一口,我就搖身一變,成了英雄!這種身份的改變我很不習慣,思想上沒有充分準備,總之,一切都措手不及。
這不,雜貨鋪門口汽車排起長隊,老板應接不暇。使他傷腦筋的是,這些人并不是來買他的貨物,而是紛紛提出幾乎相同的問題:
“買您這條狗要多少錢?”
老主人抬起眼皮不耐煩地瞟了我一眼。我趕緊把眼緊閉,裝作打盹。只聽他說:“它是我兒子的,你們去問他吧。”
雀斑當然不會賣我。汽車一輛一輛開走,我卻暗自高興,有人瞧得起我了,鳥槍換炮,今非昔比了。
又是一件怪事,肉鋪老板海尼最近每天早晨挺著又鼓又圓的肚子走二里多路給我送來正宗牛排,注意,是正宗牛排!不是殘羹剩飯,連哈羅德先生都盯著看我大嚼牛排的樣子。想當初,我悄悄在海尼的案下啃塊骨頭,都會遭他一頓臭罵。
在咬獅子之前(說實話,我只是碰了一下它的尾巴,盡管如此,現在想起來還心有余悸),我見人就搖頭擺尾,企圖討好人們和我的同類。現在,我成了知名人士,身價倍增,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動作輕浮、說話隨便啦。因此,在沒有人的地方,我學著壓低嗓子吼叫,以顯示威風。既然是敢向獅子挑戰的狗,豈能是等閑之輩!所以當海尼滿臉堆笑送來牛排時,我先朝他低吼幾聲,然后裝作一副勉為其難的樣子幾口把一大塊牛排吞下。海尼見了簡直是受寵若驚。我越是沖他低聲吼叫,他給我送牛排越送得勤。后來,許多人都來給我送美味佳肴,我天天幾乎撐破肚子。主人也有收獲,地下室存了一大堆骨頭,估計也能賣個好價錢。
不久,出了一件麻煩事。
雀斑認為,一位知名人士不能光靠過去的輝煌成績,而應當不斷有新貢獻。于是他把我裝在一只籠子里展覽以擴大影響。籠子前掛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
姓名:斯波特
所屬單位:哈羅德世家
主要經歷:擊敗過獸中之王獅子。
把我關起來,我并不在乎。風刮不著,雨淋不著,有吃有喝,還要怎么著?何況有時雀斑還放我出來散散心。
有一天,雀斑的朋友湯姆領著我的對手馬特來到籠子前。馬特見到籠子里放著足夠三條狗吃的肉,犯了紅眼病,嘴邊流下了口水。
我一向慷慨大方。盡管自己的日子好過了,也不能忘記過去的窮朋友;所以我好心好意地叼了幾塊肉送到籠子邊。馬特毫不客氣地幾口就一掃而光。我用憐憫的目光看著這餓極了的家伙,等待著它的感謝。不料它說:“你別神氣,斯波特。昨天鎮上來了一條芝加哥獵犬,長得比你帥多了。只要瞧瞧它那身傷疤,就知道它有多么輝煌的戰斗歷史。”
“馬特,要講傷疤,我身上也不少。”
“斯波特,別吹,誰不知道你那兩下子。你忘了你的半只耳朵是誰咬掉的啦?”
“你咬了我,我也咬了你啊!”我用新學的發聲法向他吼了一聲,“瞧你那條右腿,一瘸一拐的,那不是半個月前我給你留下的紀念嗎?”
“得了,斯波特。”馬特吃飽了肚子,火氣特別沖,“有本事出來較量較量,我用三條腿就能把你咬趴下。”
“放肆!馬特!”我火冒三丈。我倆是老對手,彼此是半斤八兩,盡管我贏不了它,但也絕不會輸給它。“別忘了,我現在是知名人士,你不能和我比。”
“哈哈!”馬特大笑起來,“讓人關進籠子,還神氣呢。”
雀斑聽見我跟馬特斗嘴,便招呼湯姆:“喂,把你那條狗從食獅猛犬籠前趕走!”
湯姆一笑:“雀斑,別擔心,斯波特有籠子保護,我的狗傷不著它。”
由于我聲名大振,雀斑的氣也粗了起來,動不動就發火。湯姆是他的朋友,這次對他也不客氣了:“湯姆,你要小心,我可不在籠子里。”
湯姆不想把事情鬧大,但是當著那么多人的面,特別是其中有不少姑娘,他不愿在嘴上服輸。“雀斑,”湯姆用蔑視的語氣說,“我只要動動手指頭,你就得趕緊縮在籠子里。”
雀斑也不想擴大矛盾,可湯姆說話太氣人,他不愿甘拜下風:“就你那點本事,還想把我關進籠子?”
“不信就試試!”湯姆拉開了打架的姿勢。
“哼,說大話的家伙,來吧!”雀斑也擺出決斗的姿勢。
這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一伙調皮搗蛋的孩子在他倆背后推推搡搡,巴不得打起來,好看熱鬧。
終于,雀斑和湯姆滾到了一起。
扭臂,扳腰,別腿,揪頭發,兩員大將打得十分熱鬧。混戰中,馬特趁機咬了雀斑的小腿。我一見馬上喊:“卑鄙!馬特!”兩軍交戰,各保其主,既然馬特上手了,我也不能旁觀。我使勁撞開了沒有上鎖的門,飛身撲向馬特,開辟了第二戰場。
人和人打,狗跟狗斗,孩子助威,其他的狗吠叫不止,場面令人驚心動魄。直到雀斑的媽媽來大聲喝止,這場混戰才算結束。
傍晚,我走出籠子散步,看見前邊過來一只狗。這只狗我從來沒見過,它身材高大,皮毛光滑,我估計肯定是馬特搗的鬼,把芝加哥獵犬挑唆來了。來者不善,能不能占上風,我沒把握;但既然狹路相逢,豈有后退之理?于是我暗暗運氣,迅速做好應戰準備。
唉,這場戰爭的經過,我真不愿意去回想。與馬特的那一仗消耗了我不少體力,加上當時剛剛喝完一大盒鮮美的肉湯,行動不便,總之,我仰面朝天的時候越來越長。要不是雀斑及時趕來狠狠地揍它一棍子,我的后果不堪設想。
我被芝加哥獵犬打敗的新聞很快傳遍全鎮。不論是人是狗,對此深感驚訝,他們不相信食獅猛犬會敗在一只普通獵犬手下。這樣一來,我和雀斑的知名度更高了。只要我倆一上街,四周總會有人對我們指手畫腳,竊竊私語,不斷有人攔住我們問:“雀斑,聽說你的食獅猛犬叫芝加哥獵犬咬倒了,是嗎?”
我聽了真是羞愧得無地自容。
如果是婦女問這句話,雀斑就扭頭朝地上吐口唾沫;如果是成年男人,他就沖他們做個鬼臉;如果是小女孩,他就往她們的頭發里揉沙子;如果是小男孩,那么,一場混戰是不可避免的了。
整整一個星期,我和主人幾乎都是在拼搏中度過的。盡管我們勝多負少,但是一個星期下來,我已是遍體鱗傷,雀斑更是鼻青臉腫了。更糟糕的是,我們失去了朋友,誰也不再理睬我們。雖然我們處境困難,知名度可沒降低,我仍然是人們茶余飯后閑談的話題。
一天,我們路過威爾金斯家。他們家的三姐妹正推著一輛雙人童車在院子里玩。童車里躺著她們才幾個月的孿生兄弟和一個布娃娃。不知怎么搞的,車輪子掉了一個,熱心的雀斑自告奮勇,一會兒就修好了。三姐妹非常高興,又請他到樓上修理玩具火車。雀斑正閑得無聊,滿口答應,我也跟著上了樓。
我的主人手很靈巧,不多會兒,玩具火車就在樓板上轉起圈來。我暗示雀斑該走了,可是他不但不走,反而和三個女孩子一起玩得非常高興。這真把臉丟盡了,因為照我的觀點,一個男子漢除非走投無路,才去和女孩子玩。我不愿瞧雀斑嬉皮笑臉的樣子,就趴在樓角睡起覺來。
不知這一覺睡了多長時間,我被煙嗆醒了。睜眼一看,滿屋煙霧彌漫。壞了,著火了!我叫雀斑,沒有回音。
老實話,對我來說,離開這幢失火的樓房并不困難,我擔心的是雀斑和威爾金斯家的人。我在屋里來回找了幾趟,不見任何人,只是在樓板上發現一件團起來的毛衣,很像雀斑身上的那件。我就用嘴叼起來,但這東西太沉,只好又把它放在了樓板上。我走到前窗一看,天哪!院里和街上擠滿了救火的人。有一位婦女在人群中尖叫:“我的孩子!救救我的孩子!”
這時,兇猛的火苗朝我撲來。我把頭伸出窗口,看看能不能往下跳,但樓下已是一片火海。我大聲叫起來。
“斯波特!我的狗!”雀斑站在院子里,聽見我的叫聲就大聲喊。
聽見主人在安全的地方喊我,我放心了。這時救火車已經朝火勢最猛的地方射出一股股強大的水流。我不能再等待了,既然前窗被火封住,只有從后窗逃命;于是我返身朝后窗跑去。經過房間中央時,我差一點被什么東西絆倒,低頭一看,還是那團毛衣。看來它和我有緣分,把它帶走吧,如果是我主人的那件,他會感謝我的。于是我第二次叼起它,從后窗跳到一樓陽臺,再從陽臺跳進后院,安然無恙地沿后街繞到前街,來到雀斑面前。
我頗有點自鳴得意,雖然房屋著火,情況緊張,我仍然不慌不忙地平安脫險,而且沒有忘記主人遺留的衣物。哼,它馬特和芝加哥獵犬能和我比嗎?
這時,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當雀斑彎腰辨認我叼出的衣服時,里面竟發出了嬰兒的哭聲!站在一邊要死要活的威爾金斯太太馬上過來,猛地一把抱起毛衣團:“天哪!我的寶貝!我的心肝!”
原來我叼的根本不是雀斑的毛衣,而是裹有嬰兒的被子,怪不得那么重!威爾金斯太太把孩子交給丈夫,轉身抱著我親吻,三姐妹也過來又摟又親,真叫我不好意思。我叫了兩聲,表示拒絕,就躲到主人身后去了。
自從我干出這一番英雄業績,才算是牢固地奠定了我作為知名人士的社會地位。不論是馬特還是芝加哥獵犬,都主動找我道歉,表示和我友好。我當然樂意,因為我從來不記仇,何況,我和馬特本來就不錯。至于芝加哥獵犬,我還想找機會向它學那手殺回馬槍的絕招呢。
海尼老板又笑嘻嘻地給我送來牛排和肉餅,他趴在我耳邊輕輕地說:“里面夾著雞肝,親愛的。”我只是沖他吼了幾聲。
救火事件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有兩件事在我心中一直是個謎。第一件是,房子是怎么著的火?第二件是,孿生小寶寶睡在一輛童車上,為什么抱走一個,留下一個?第一件我至今不明白;第二件我總算搞清楚了,原來失火時,威爾金斯先生嚇糊涂了,錯把那個布娃娃當成兒子抱走了。哈!這個糊涂爸爸!
(劉錫山譯)
名氣是個好東西,與之相伴而來的是金錢、影響力、傾慕的眼光與追隨的身影。它的魅力讓人如此難以抗拒。以美國為代表的崇尚自由、追求個人成就的西方社會,對成名的渴望、對名利癡狂的追逐,是整個社會的主流形態。《“知名人士”》在輕松的幽默中入木三分地刻畫了這樣的心態,也冷眼透視出“名氣”二字的脆弱與空虛。
斯波特是一條不起眼的黃毛狗,卑微地生活在小鎮上的一戶平民人家。它見人就搖頭擺尾,企圖討好人們和自己的同類,曾幾何時,胖廚師賞賜它一塊肉骨頭就能讓它心滿意足。
但命運有一只無形的大手。有一天斯波特頭腦發昏,錯把動物園里的獅子當狗咬了它一口。這下還了得,狗竟然打敗獸中之王!這個消息馬上在小鎮中不脛而走,斯波特立刻變成人們心目中的英雄。人們開著車過來想買下它,給它送來美味佳肴,連以前看不起它的肉鋪老板都拼命巴結它。命運的急轉彎來得太突然,它也飄飄然起來。
斯波特的小主人“雀斑”——一個普普通通的小鎮男孩,因為“滿臉蒼蠅屎”常常遭到伙伴的奚落,這下終于“人仗狗勢”,揚眉吐氣了一把。為了擴大影響,“雀斑”把狗裝進一只籠子里展覽。斯波特現在是“知名人士”了,狗與人都變得威風凜凜、殺氣騰騰。斯波特說話底氣也足了很多,看到昔日對頭馬特,不由自主流露出驕矜之態,引發了爭強好勝的兩對人與狗之間的混戰。但斯波特還沒享受夠作為一位“知名人士”的優待,態勢就急轉而下:某天黃昏當它腦滿腸肥地步出籠子時,被一條真正的猛犬——芝加哥獵犬三下兩下就放倒。這下斯波特的名聲更響了——不過這次是讓人恥笑之名。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這樣的好戲一直在上演,一朝得勢,萬千寵愛集于一身;失勢后,冷嘲熱諷、落井下石都是司空見慣。
世事難料,當斯波特與它的主人在小鎮上已經抬不起頭的時候,好運再一次降臨到斯波特身上——它因從一場火災中救出嬰兒而成為英雄!由此牢固地奠定了它作為“知名人士”的地位,昔日的對頭來找它和好,人們重新又把它捧在手心上。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斯波特英雄舉動出發點只是為了討得主人的歡心,在它叼出來的毛衣里,碰巧裹著一個嬰兒。
童話圍繞著名氣的得——失——復得這條主線,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名聲是一種多么微妙不可捉摸的東西,如果沒有真正的實力,靠嘩眾取寵得來的名聲只會是曇花一現。而可笑的是,人們為了成就虛名,花招百出;為了捍衛虛名,大打出手。人們對名的苦苦追求,顯得多么荒謬。
馬克·吐溫曾有個透徹的分析:在文學作品中,英國式和法國式的幽默在于故事本身的內容,而美國式幽默的妙處在于敘述的方式。美國童話《“知名人士”》的幽默,正是通過它的敘述方式生發出來的。童話從頭至尾的敘述者都是那只叫斯波特的狗,拿狗的一知半解的眼光去打量這個世界,那種天真無知且自鳴得意的敘述口吻,制造了非同一般的幽默效果。
童話中眾多人物和活動的描述,為我們展現了一個真實的美國市井階層生活圖景。而斯波特的自述,惟妙惟肖地展現了狗的生活習性,又暗含著對那種像狗一樣搖尾乞憐、見風使舵的人的嘲諷。就情節來說,作品無異于現實主義小說。
這篇童話既是幻想故事,又是現實故事。兩種故事藝術地溝通起來,融匯起來,亦真亦幻,天衣無縫。用童話這種文學樣式藝術地表現現代西方生活,《“知名人士”》無疑是個成功的例子。
(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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