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學·海德格爾
德國著名的哲學家。他早年在弗賴堡大學學習,1915年在新康德主義、弗萊堡學派的主要代表李凱爾特主持下取得講師資格,1923年被聘為馬堡大學哲學教授。自此他以胡塞爾的學生自居,跟隨胡塞爾潛心研究現象學。1928年胡塞爾退休,他被胡塞爾推薦為弗賴堡大學胡塞爾哲學講座的繼承人。后來他背棄胡塞爾的現象學,創立了自己的哲學——存在主義 (不過他并不自稱其哲學為存在主義)。
海德格爾的論著甚多,主要有《存在與時間》 (1927)、《康德與形而上學問題》 (1929)、《什么是形而上學》 (1929)、《真理的本質》 (1943)、《論人道主義》 (1947)、《林中路》(1949)、《形而上學概論》(1953) 等。
海德格爾作為胡塞爾的門生首先接受了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隨后,他把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本體論化,即用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把客觀世界的本原歸結為純精神的、非理性的“自我”,在海德格爾看來,“存在”是不能用理性對它做出界說的,他說,“存在的性質超出任何存在物可能具有的內容和可能類歸的規定性之外。”(《存在與時間》) 他認為存在者是已經存在且已顯示出存在的東西。存在先于存在者。什么是真正的“存在”? 他的回答是“人的存在”。自我存在即“思維”,他聲稱“關于存在的問題,歸根結蒂就是關于思維的問題。”(《問到形而上學之路》) 這“思維”決非理性的我思,而是非理性的體驗。海德格爾所謂“作為本體的人的存在”,也就是胡塞爾現象學中的“純粹自我意識”的別名而已。世界既然是本質上自我的存在,因而無須區分主體與客體。他否定客觀世界及其規律性,認為它們都是自我的派生物,它們都存在于自我之中,應在自我之中去尋找。據此,海德格爾批判了歷史上所有的哲學家。他認為,從巴門尼德、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直至康德等哲學家,其哲學都是從世界,而不是從自我出發去理解“存在”本身,因而都看不到存在的真正本性;他認為,在世的自我的存在的最切近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時間性”,就是說自我的存在在時間上是有限的。死亡就是自我的存在的限制。自我的存在處于時間中,它沒有任何質的穩定性。它的過去已歸泡影,未來則渺茫不可知。死亡隨時可以到來,它是一個“虛無”。這種沒有本質的存在總是處于“煩”、“怕”和“畏”的狀態。他說,“自我的存在,本質上就是煩。”(《存在主義哲學》) 而只有“怕”和“畏”才是真正的存在狀態或“實質”。海德格爾所謂的“怕”,就是對自我周圍的人和物的害怕; 而“畏”則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心理本能,它沒有具體的畏懼對象卻浸透于自我心靈深處永遠無法自解,因為它畏的是“存在自身”,畏的是隨時可能來臨的死。上述自我存在的實質并非人人都能隨時覺察到。人只有飽經苦難和折磨,面臨死亡,才會真正體驗到自我的畏的實質,才能把自己與他人,與集體,與社會完全分離開來,才能面對自己,發現自己。因而有人稱他的哲學為“死亡的哲學”。存在是死亡的開始,而死亡是存在的終結,當人真正認清了自我這個實質時,他就不會終日惶惶于死亡。而只有自由地去就死,才能賦予存在以至高無上的目標。在認識論方面,海德格爾繼承了胡塞爾的非理性主義和直覺主義。他從其“存在”概念出發,否認物質與意識在認識論上的區別。他認為作為創造出存在者的“存在”,作為世界本質的超驗的“自我”,才是真正的認識對象。“沒有自我的存在,就沒有真理。”“真理,是存在的真理。”(《論人道主義》) 自我的存在不能用觀察和理性思維即科學方法加以認識,人們只能依賴于非理性的“直覺”來認識自我存在,依賴于神秘的自我的內心體驗。在他看來,認識是一種原始的直覺。海德格爾宣稱當個人在日常生活當中與他人發生關系時總感到喪失了自己,個人成了按他人意志舉手投足的玩偶。這“他人”不是確定的個體,不是人本身,不是一切人的總數或一些人,但它又確實存在。“這個人是中性的東西……就是普通人。”(《存在主義哲學》) 當個人混跡于一般人之中時,就處在一種“沉淪狀態”。這樣,人們只能處于生活的表面,不能達到本己的存在。他認為只有宣揚、領悟他的存在主義哲學,才能使人回到本己的自我存在,才能重新恢復人的價值和意義,才能拯救人類于淪落之中。
可見,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是一種具有濃厚神秘主義色彩和悲觀主義情調的主觀唯心主義哲學。它與克爾凱戈爾的悲觀主義哲學和叔本華的意志主義哲學有許多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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