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孟祥錫 【本書體例】
【原文】:
雛鵲有巢(1),維鳩居之(2)。之子于歸(3),百兩御之(4)。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5)。之子于歸,百兩將之(6)。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7)。之子于歸,百兩成之(8)。
【鑒賞】:
喜鵲性巧,善于在樹上筑巢,堅固完好;鳲鳩性拙,自己不能為巢,就強占鵲巢,并在那里孵雛,養育后代。古人對這種有趣的自然現象觀察得很細,并由此引起一些聯想。認為“鵲有巢”,同男子已營就家室,蓋好了新房,準備把妻子娶過來,有某種類似之處。“鵲巢鳩居”,同女子嫁到男方,以男方為家,并養兒育女,也有某種類似之處。于是,《鵲巢》一詩,就由此起興,寫了一個貴族女子出嫁給一個貴族男子的全過程:迎親、送親、成婚。
這首詩的主題,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詩序》云:“《鵲巢》,夫人之德也。”并進而說:“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然而我們反復誦詠此詩,卻絲毫體會不出這“夫人之德”。本來,對鳲鳩一類的鳥講來,無所謂德不德。所以,這種從“鳥德”上著眼的“表德論”,顯然是不可取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牽強附會的說法呢?這是由于古人解詩常由于德化之教,認為《周南》是表現“王者之風”,《召南》是表現“諸侯之風”,因此解釋《周南》中的篇什多稱“文王后妃”,解釋《召南》中的篇什則稱“諸侯夫人”。可見,這種“表德論”是一種經說偏見。《詩蠲》說得好:“各前半章,要在句之下二字。其鵲與鳩不過以夫婦兩性同居,故以為比,不取鵲鳩之德也。且經文已有居、方、盈字,而比德于鳩,尤屬蛇足。”今之論者,如《詩經譯注》認為該詩:“表現了古代的奴隸主貴族婚禮之奢華。”《詩義會通》也說:“鄙意止是嫁女之不歌,并無他義”。這些意見,都有助于我們對《鵲巢》詩的正確理解。
這首詩用了重章迭唱的形式。全詩三章十二句,每章前兩句都由兩個“維”字蟬聯開頭;后兩句依次更換了兩個字,由“居”而“方”而“盈”由“御”而“將”而“成”,漸次遞進,巧妙地反映了“之子于歸”的全過程。其中“盈”字用得更巧,原來空空的新房,現在來了新娘子。“成”,一字總收,女嫁男娶,婚典完成。“百兩”,烘托了氣氛,描述了迎親、送親、成親的熱鬧場面。二、四句的“之”字煞尾,更使詩的節奏明快、歡暢。這種熱鬧的場景,歡快的情調,美好的意境,道出了歌者對這位女子出嫁的祝愿,也道盡了歌者對美好婚姻的向往與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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