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永才 【本書體例】
【原文】:
子之還兮(2),遭我乎之間兮(3)。并驅從兩肩兮(4),揖我謂我儇兮(5)。
子之茂兮(6),遭我乎之道兮。并驅從兩牡兮(7),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8),遭我乎之陽兮(9)。并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10)。
【鑒賞】:
《還》詩可能出自一位獵人之手,賦敘了兩位獵人互相夸贊對方打獵本領的情事,表現了兩位獵手之間互相欽羨、友誼與合作;用自己的聲音歌唱勞動生活,道出了彼此合作的愉快,豐收的喜悅。主題健康,情緒樂觀,給人以積極向上的激情,是一首泥土氣息濃烈的好詩。
全詩三章,圍繞一個中心反復疊唱,真切地描繪了兩位獵人行獵之后喜形于色的神情姿態。那么,兩位獵人的合作是他們事先約定的嗎?不是,一個“遭”字暗示出他們只是邂逅相遇,一個“”字點出了他們相遇的地點。相遇之后,他們奔馳于山間、小道、南坡,各顯身手,追捕野豬、牡獸和豺狼,形象生動,呼之欲出,使人仿佛目睹一般。這里,詩人沒有告訴我們他們行獵的結果,留下遐思余地讓讀者補充。我們從兩位獵手獵后的愉快心情不難想象:不管是兇猛的野豬、牡獸,還是狡黠的豺狼,都逃不脫獵人的眼睛,他們一定是大獲全勝了。但這不是《還》詩的主題所在,合作的愉快比什么都珍貴,所以用不著把獵獲物全寫出來。他們正是在這種共同活動中彼此認識對方本領的,情不自禁地夸贊對方,表示自己對對方由衷的傾慕之情。詩歌每章的前一句:“子之還兮”、“子之茂兮”、“子之昌兮”,是詩人夸贊對方的,對對方在行獵中表現出來的敏捷、熟練和強有力佩服之至;每章的最后一句:“揖我謂我儇兮”、“揖我謂我好兮”、““揖我謂我臧兮”,是對方對詩人的由衷贊嘆。子、還、茂、昌和揖我、儇、好、臧相互呼應,寫出了兩個同樣出色的獵手,簡煉而巧妙,正如方玉潤引章潢的話評論的那樣:“‘子之還兮’,己譽人也;‘謂我儇兮’人譽己也;‘并驅’則人己皆有能也,寥寥數語,自具分合變化之妙。獵故便捷,詩亦輕利,神乎技矣。”
這首詩,除“自具分合變化之妙”以外,在語言上還有兩個特點。其一,雖然三章并列復沓,但相應位置上更換的幾個字,從總體上擴大了詩歌的容量。如“還”、“茂”、“昌”,從不同側面表現了獵友的射獵本領;“之間”、“
之道”、“
之陽”,地點的不斷轉移有著豐富的內容:
山獸多,惟其如此,兩位獵人經常在
山不期而遇;一個“陽”字還透露出打獵的季節:冬季。冬天,山北背陽寒冷,山南向陽暖和,故獸類喜在山南活動;又因為冬天樹枯草黃,野獸容易暴露行跡,這正是行獵的好時候,收獲是自不待言的了。其次,這首詩句句用韻,章章換韻:首章以還、間、肩、儇為韻,次章以茂、道、牡、好為韻,末章以昌、陽、狼、臧為韻,既整齊又有變化;再加之四、六、七言并用,句式參差,又有虛詞“兮”句末收束,整首詩既整齊又有變化,讀起來不僅節奏舒緩,而且響亮活潑,與詩歌主人公健康、樂觀的情緒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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