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論
我是不主張“苦讀”的人,所以不管毛姆的話講得多么不全面,仍然深表贊同:
沒有人必須盡義務去讀詩、小說或其它可以歸入純文學之類的各種文學作品。他只能為樂趣而讀。
有的人根本不提一本書的可讀性如何,他們完全沒有注意到:“文學本身是一種藝術。它不是哲學,不是科學……它是一種藝術,而藝術是為了歡愉。(《書與你》)
據說夏承燾先生教導弟子也有“樂讀”之說,那精神該是與此不謀而合的。我自幼愛好古代詩詞,就因為感到這是一件樂事。即使在十年動亂插隊落戶,躬耕隴畝期間,它也給我很多慰藉和快樂。那時,我是雖能欣賞,卻不曾想到“七法”的。要說方法,便只有背誦。但背誦是“笨”辦法,它的好處,又被程千帆先生治學格言說盡:
背誦名篇,非常必要。這種辦法似笨拙,實巧妙。它可以使古典作品中的形象、意境、風格、節奏等都銘刻在自己腦海中,一輩子也磨洗不掉。因而才可能由于對它們非常熟悉,而懂得非常深透。(《詹詹錄》)
或許正是有這樣一點憑藉吧,本非科班出身,卻考上了研究生。這才知道天下也有人“必須盡義務去讀詩、小說或其它可以歸入純文學之類的各種文學作品”,于是苦讀了三年。這其間曾參與了好幾種古代詩詞鑒賞集或辭書的撰稿。上海辭書社文藝室諸位編輯同志,對拙稿有偏愛,所以《唐詩鑒賞辭典》、《唐宋詞鑒賞辭典》都給我提供了極大篇幅,讓我得以充分訴說我從詩詞中得到的樂趣和道理。大約就從這時開始,我覺得賞析有法可循。如果人家不說,我便欲說。
一九八四年暑假,應同事周甦老師之約,往玉壘山下一個中學語文教師講習班講授古代詩詞。那時匆匆忙忙搞了個“怎樣賞析古代詩詞”的稿子,搭成個框架,得六法。后來與鄭臨川先生邂逅交談,經他提示,遂增“吟誦”一法,共七法。
我讀書,也愛購書。在我們這個一切都講求效益的時代,我希望每一本新書,作為信息載體,內容新,密度大,篇幅合理;既可讀,又耐讀,讀必有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便以上述準則要求自己。
書稿寫成,總算為這幾年撰寫詩詞鑒賞文字的工作挽了個結。一面就想起新都寶光寺的一幅楹聯: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所謂“七法”,自屬“定法”之列。故知“七法”,亦未必入賞析悟境。必須由法入,由法出,得魚忘筌,“然后知非法法也”。即茅盾先生所說:“讀杰作的時候,應當毫無雜念,應該只是走進書去,笑時就笑,哭時就哭,——他應該入迷”(《論“入迷”》),這才能充分領略賞析之樂趣。我們曾多次引用過陶淵明的“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所以也無妨聽聽別人的話。“別人有幾句話搔著了癢處,我就從此得到了啟發,好比推開一扇窗,放眼望去可以看見許多新鮮的事物。”(葉圣陶《文藝作品的欣賞》)學問者天下之公,好比“萬人糕”,絕非個人憑空所能發明。“七法”之作,既受到前賢時彥諸多啟發,也希望能對后學同好有所啟發。至于自己不甚了了處,則不強說,寧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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