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常用的一種修辭手法,把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相同或相似,大體一 致的詞組或句子排列在一起,表達或抒發某種相關的思想內容或思想感情。排比句大都有相同的字、 詞或詞組,也有的沒有。排比便于抒發強烈的或細膩的思想感情,有助于多層次,多角度地描寫敘事,增強語言的氣勢,增強鮮明的節奏感,給人以音樂美,又因其詩句結構大體整齊, 又給人以勻稱美。根據語言單位的大小,可分為詞組排比、句子排比和段落排比三類;根據排比詩句之間內容的關系又可分為:①并列排比,即排比詩句之間在內容上并列,沒有先后、主次、輕重、因果之別。如“呵,雷鋒!/你, 《國際歌》里的一個音符,/你,紅旗上的一 根纖維,/你,花叢中的紅花 一瓣,/你,浪花里的一滴水!”②承接性排比,即排比詩句在內容上有先后、主次、因果等承接關系。如: “遍江北底野色都綠了。/柳也綠了。/麥子也綠了。/細草也綠了。/水也綠了。/鴨尾巴也綠了。/茅屋蓋上也綠了。/窮人底餓眼兒也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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